关于长宁区2013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014年12月29日在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
长宁区审计局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今年8月20日,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2013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根据区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区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揭示的问题及整改,主要领导专门听取了关于2013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汇报,并强调要加强对审计整改工作的思想认识,认真落实审计意见和建议,切实纠正存在的问题,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确保审计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按照区人大审议意见和区政府有关要求,区审计局切实加大对审计整改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被审计单位不断提升审计整改效果。
区政府各分管领导加强督办,有关部门和单位积极采纳审计意见和建议,及时制定审计整改工作方案,切实采取整改措施,推进审计整改工作更加务实有效地开展。一是领导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建立长效机制。相关单位对审计结果高度重视,通过召开专题会议、结合党风廉政建设、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等形式,认真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如区建交委进一步加强对下属单位相关人员的预算管理、政府采购管理等财经法规的培训和学习,增强规范意识,建立加强资金管理、促进依法履职的长效机制。二是进行责任分解,明确整改时间,确保落实到位。如,区财政局对查出问题均明确提出整改要求,明确责任单位、承办科室和时间节点,确保整改落到实处。三是完善内部管理,结合部门工作,提升整改效果。相关单位在抓整改的同时,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内部控制。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一、区财政局组织执行区级预算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部分当年预算安排资金未充分发挥使用效率的整改情况
对于“部分项目编报预算时未充分考虑历年收支结余”的问题,区财政认真研究,并制定相应整改措施,加强长效机制管理。一是加强项目前期论证。严格预算编报,结合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要求各预算单位充分做好项目的前期论证,严格按照现金流量申报项目预算,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二是加强项目执行管理。在日常资金加强项目的跟踪管理,了解项目的执行进度,对发生变化的项目以及当年度不使用的资金,及时予以调整,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截至2014年10月底,4个项目2013年底结余7770.53万元已大幅下降至2181.49万元。其中,虹桥路沿线景观绿化整体改造项目已经接近尾声,支出3002.6万元,工程建设和资金使用整在有序推进;环东华时尚园区天山公园景观提升项目已完成,支出918.51万元,项目尾款付款中;凯桥绿地景观提升项目已支出1025.48万元,目前正有序推进;此外,历史遗留专项经费982.45万元,区财政已收回642.45万元,尚余340万元为2013年度的预算资金。
(二)部分资金长期结存未及时清理的整改情况
针对“部分资金长期结存未及时清理”的问题,区财政局制定了《长宁区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管理办法》和《长宁区财政结余资结转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并以区政府发文形式(长府〔2014〕34号文),加强结余结转资金回收管理,从制度层面加以明确,规定每年年终由区财政局、区属预算单位对本单位的财政结余结转资金进行清理,盘活财政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其中,“区住房交易中心系统共享费250万元、区市政管理中心2008年大中修经费结余资金78.88万元、2009年大中修经费结余资金104.58万元”,区财政均已收回。
(三)公务卡制度改革实施情况有待进一步推进的整改情况
为加强和规范公务支出管理,区政府从制度、实施等方面进行了部署,要求区各预算单位进一步落实公务卡改革。一是区财政局、监察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实施长宁区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规定从2014年7月1日起从严控制不使用公务卡结算的支出事项,切实减少公务支出中现金提取和使用。二是开展专项检查。区审计局会同财政局、监察局抽调专人成立专项检查工作组,开展全区预算单位公务卡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12月份,全区300家预算单位按照要求上报自查情况表。2014年12月底-2015年1月中旬,区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根据各单位自查汇总情况,确定重点检查对象,开展专项实地检查,进一步了解情况、完善机制、促进工作、规范管理。
二、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区发改委、区体育局、区档案局、北新泾街道、江苏街道、程家桥街道等部门和单位都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采取了积极措施,执行审计决定,采纳审计建议,以整改促进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并及时向审计局提交了审计整改情况报告。
(一)预算管理有待加强的整改情况
针对“区体育局青管中心的小学生游泳课教学专项83.04万元被误安排在了区社体中心”的问题,区体育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及时排查原因,狠抓整改落实。目前区体育局已调整了支出主体,并明确表示今后将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提高财政管理精细化程度,严格杜绝不按规定执行的行为,确保体育系统财政管理规范有序。
(二)银行账户使用和管理有待规范的整改情况
针对“部分单位未及时清理银行账户”的问题,区财政局已经与相关部门进行了研究,并进行了具体整改。其中,区房管局5个专用存款账户、6个其他账户,其中专用存款账户1个已经销户、3个等待银行销户审批中,其他账户中3个已经销户,3个已经财政部门批复同意继续使用;区建交委有8个基本建设专用账户,其中2个已经销户,5个正在积极准备中;区绿管中心有4个其他账户,其中2个已经销户,1个正在等待银行销户审批中,1个区财政正与区绿管中心以及市相关部门协调办理中。
针对“个别单位未按规定使用银行账户”的问题,区房管局征地和拆迁补偿资金3亿元,在审计期间已完成整改,划转至征收专户;区交易中心预算收入汇缴银行账户核算结余资金的情况已予以纠正,并按规定划入单位专用存款账户核算。
(三)大额度资金支出程序有待进一步规范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查出的问题,程家桥街道已经修订了部分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资金支出程序,目前五万元以上需由财政支出的项目,在支出时均已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执行单;江苏路街道及时完善了相关支出手续,并表示今后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加强资金管理,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三、民生项目审计调查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区住宅小区(售后公房)一体化管理激励资金使用绩效审计调查的整改落实情况
区房管局高度重视审计查出的问题,召开区住宅小区联席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根据审计意见和建议,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提升长宁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水平的实施意见>的操作细则》,完善对售后公房物业管理的一体化激励工作,不断提高一体化激励资金的使用效益。
针对“部分激励资金使用不规范”的问题,区房管局在《<关于进一步提升长宁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水平的实施意见>的操作细则》中,对物业管理一体化激励资金补贴对象范围、申报小区的范围与面积、住宅小区管理收支的核算等做了明确规定。如物业服务企业可申请一体化激励资金补贴的面积,明确规定“不包括自然幢的非成套公房、商品房以及非居住用房面积。”
针对“激励资金管理水平有待提高”的问题,区房管局在《<关于进一步提升长宁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水平的实施意见>的操作细则》中,对物业企业的申报资格、资金申请的申报事项审核、资金的核算与发放等也进行了规范和明确。并通过加强对物业企业申报事项的逐一审核及各方主体的测评考核,进一步完善对物业管理的一体化激励工作,不断提高一体化激励资金的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率。
针对“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激励效果有待提升”的问题,尤其是部分住宅小区存在保安工作、绿化养护不到位,小区内乱搭建以及物业管理人员和保安无证上岗等情况。区房管局在《<关于进一步提升长宁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水平的实施意见>的操作细则》中,明确提出要通过健全一体化激励准入审核机制,加强物业企业服务周期内物业管理质量的考核,建立竞争和退出机制,引导企业通过节能降耗、合理调整岗位人员配备、优化工作流程等措施,促进长宁区住宅物业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二)区市政养护及差别化管理经费使用绩效审计调查的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道路巡视抽查’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区建交委与区市管中心认真研究,提出并落实了相关整改措施。一是加强人员配备。针对区市管中心目前人员缺编的情况,区建交委在201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人员招录工作中予以解决,已按照程序操作;二是完善道路巡视检查制度。区市管中心每半月独立开展道路巡视检查一次,区建交委每月牵头组织道路巡视检查一次,不断完善道路巡视检查的长效机制。
针对“部分差别化管理项目未按规定实施招标或审价”的问题,区建交委认真总结,落实整改意见,严格管理措施,一是加强招标代理单位管理,严格区建交委招标代理单位管理办法,加强后评估工作,对违规企业的招标代理单位及时处理,逐出区建交委招标代理单位数据库;二是针对古北新区、虹桥开发区、长宁路景观道路的差别化养护经费,进行了市场化招标,并引进第三方对全过程养护进行质量监理,同时对全过程差别化养护经费进行审计;三是要求区市管中心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管理规定,对未履行法定招标程序的养护项目不得签订合同,不得拨付资金。
(三)区消除老旧住宅电梯安全隐患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审计调查的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消除住宅电梯安全隐患管理制度不够完善”的问题,区质监局积极修订《长宁区消除住宅电梯安全隐患办法》,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制度规定,不断提高无业委会小区电梯安全管理水平,目前初稿已完成正在征求成员单位意见。
针对“截止到2013年9月有61台老旧住宅电梯尚未落实风险评估整改建议”的问题,区质监局于2013年12月召开了长宁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联席会议,会上将电梯风险评估推进情况向区房管局、区安监局、区财政局以及各街镇等进行了通报,并部署了相关整改落实工作。相关街镇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加强工作推进,截至2014年11月底,已完成24台电梯落实了整改事项,对于剩余的37台电梯,区质监局将继续跟踪和协调,督促区房管局和相关街镇,尽早完成整改事项,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居民出行安全。
为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区政府将进一步健全审计整改工作联动机制,发挥审计整改工作联席会议作用,推动审计整改工作规范化;区政府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从思想上、行动上提高认识,举一反三,提高财经制度执行力,提高部门预算执行和财务管理水平。区审计局将进一步加大审计整改跟踪检查工作力度,强化审计整改跟踪检查措施,加强审计整改指导工作,不断促进审计整改工作取得新成效。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