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27日在长宁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0次会议上
区审计局局长 邱军祺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长宁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13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区审计局对长宁区2013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在2013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中,组织开展了财政审计、部门预算审计和民生审计,注重对重点部门、重点资金、重点领域的审计监督,注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重要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注重从体制机制和政策等层面提出建议,发挥好审计的建设性作用。
审计结果表明,2013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促进了“三个城区”建设目标,完成了区人大批准的本级预算任务。
——财政收入稳步增长。公共财政预算方面,2013年区级财政收入108.37亿元,同比增长9.18%,实际可使用财力合计116.4亿元,预算支出116.35亿元;201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实际可使用资金69.3亿元,基金支出68.2亿元,当年结余1.1亿元。
——促进民生持续改善。加大民生领域财政投入力度,其中:教育支出16.26亿元;医疗卫生支出5.35亿元,同比增长15.6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54亿元,同比增长11.01%。
——预算管理不断规范。一是推进预算信息公开,向社会公开了45家主管部门预算,含“三公”经费预算信息,提高财政资金运行透明度;二是强化财政监管,收回以前年度部门专项资金结余1.96亿元。
——“三公”经费支出减少。汇总2013年区级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用当年财政拨款开支的因公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支出,合计0.42亿元,比预算数减少0.24亿元。
2013年各部门各单位在做好各项工作的同时,认真整改去年审计查出的问题,区政府已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作了专题报告。
一、区财政局组织执行区级预算审计情况
经对区财政局组织执行区级预算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区财政局进一步发挥财政组织预算执行的管理作用,稳步推进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工作,2013年区预算单位全面实行国库单一账户制度改革,加强了财政资金管理与监督,提高了资金运行效率和使用效益。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问题:
㈠部分当年预算安排的资金未充分发挥使用效率
部分项目在编报预算时未考虑历年收支结余情况。如,区绿化管理事务中心及区房管局的虹桥路沿线景观绿化整体改造等4个项目,在2013年初上述项目有历年累计结存2,217.27万元的情况下,继续编报项目经费预算6,920万元,4个项目当年支出合计1,366.74万元,年末累计结余增加到7,770.53万元。
㈡部分资金长期结存未及时清理
如区住房交易中心系统共享费250万元、区市政管理中心2008年大中修经费结余资金78.88万元和2009年大中修经费结余资金104.58万元,从2011年至今未使用。
㈢公务卡制度改革实施情况有待进一步推进
2012年,区财政局、区监察局印发《关于实施长宁区预算单位公务卡支付目录(试行)的通知》,明确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等支出应使用公务卡结算。但审计抽查发现区建交委、区绿化市容局、区市政工程管理中心、区绿化管理事务中心、区景观所、区住宅建设管理中心等6家单位重视程度不够,存在未严格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的情况。
对上述问题,区政府要求区财政局及相关主管部门加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注重存量资金的清理,进一步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改革,加强对预算单位公务卡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
二、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经对区发改委、区体育局、区档案局、北新泾街道、江苏街道、程家桥街道等6个预算部门2013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并对区房管局、区建交委、区绿化市容局3个部门及其部分所属单位共计11 家单位的银行账户管理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6个部门2013年度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较好。但审计中也发现一些问题:
㈠预算管理有待加强
编制预算时,区体育局青管中心的小学生游泳课教学专项83.04万元被误安排在了区社体中心。
㈡银行账户使用和管理有待规范
1、部分单位未及时清理银行账户
区建交委有8个基本建设专用账户;区绿管署有4个其他账户;区房管局有5个专用存款账户、5个其他账户未按规定进行报批清理。
2、个别单位未按规定使用银行账户
区房管局未通过规定的征收专户向区财政申请3亿元的征地和拆迁补偿资金。区房地产交易中心使用预算收入汇缴银行账户核算其部分历年结余资金。
㈢大额度资金支出程序有待进一步规范
如程家桥街道制作安全社区宣传品、购垃圾分类宣传用垃圾桶袋等7笔大额度资金支出金额合计74.43万元、江苏路街道第四网格居民活动中心项目增加概算169.42万元(增幅25.77%)均未按规定履行程序。
对上述问题,区政府要求相关部门要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细化预算编制,加强对银行账户的管理,并不断加强制度的执行力度。
三、民生项目审计调查情况
㈠区住宅小区(售后公房)一体化管理激励资金使用绩效审计调查情况
2010年至2012年,我区财政预算安排物业管理一体化激励资金合计7,401.6万元,实际使用合计6,888.88万元,涉及341个住宅小区、76个物业企业。审计调查结果表明,本区近几年不断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水平,在促进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保安、保洁、保绿、保修”实现一体化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审计调查中也发现一些问题:
1、部分激励资金使用不规范。如部分未能实施物业管理一体化、收入大于支出的住宅小区以及混合小区中的非居住及其他用房等不符合制度规定的住宅小区纳入了激励资金使用范围,共涉及资金640.08万元,占三年实际使用资金的9.29%。
2、激励资金管理水平有待提高。审计调查发现,区房管局未能对相关申报资料进行有效审核,也未能按照规定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组织实施专项监督,激励考核管理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3、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激励效果有待提升。如部分住宅小区存在保安工作、绿化养护不到位,小区内乱搭建以及物业管理人员和保安无证上岗等情况。
对上述问题,区政府要求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流程、严格考核,提升住宅小区的物业一体化管理水平,确保专项资金使用的安全、有效,使政策落到实处。
㈡区市政养护及差别化管理经费使用绩效审计调查情况
2011至2012年,区市政养护及差别化管理经费合计9,780.36万元,主要用于本区域内市政设施的养护管理以及三个重要区域的养护提升。审计调查结果表明,本区各类市政设施状况基本完好、功能基本有效,三个重要区域的城区环境品质有所提升。但审计调查也发现一些问题:
1、“道路巡视抽查”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
审计调查发现,区市政工程管理中心未能独立执行“道路巡视抽查制度”,部分抽查的“道路巡视抽查”报告与项目施工单位巡视报告相同。
2、部分差别化管理项目未按规定实施招标或审价。
两年间,该专项经费中列支项目共32项,其中26项道路养护项目属于道路中修工程,都未按规定实施招标或审价程序。
对上述问题,区政府要求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养护作业监督的制度,严格执行现有内控制度,强化对项目招投标等基本程序的管理,积极提高养护经费使用效率,进而提高我区市政设施的养护质量。
㈢区消除老旧住宅电梯安全隐患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审计调查情况
经对本区2010年至2012年消除老旧住宅电梯安全隐患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审计调查,结果表明,本区使用190.24万元专项评估资金,对区内使用15年以上的339台住宅电梯开展了消除老旧住宅电梯安全隐患风险评估工作,并给出维修、大修、改造、更新等对策建议,变事后监察为事前预判预防,提高了行政监察效率和效果。但审计调查中也发现一些问题:
1、消除住宅电梯安全隐患管理制度不够完善
2012年区质监局、房管局、财政局联合制定了《上海市长宁区消除住宅电梯安全隐患暂行办法》,但制度中未对无业委会小区的电梯安全隐患落实整改工作做出明确的可操作的规定。
2、截止到2013年9月有61台老旧住宅电梯尚未落实风险评估整改建议。
对上述问题,区政府要求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和细化消除住宅电梯安全隐患的政策和措施,同时筹集维修保障和风险救济资金的渠道,使区政府这项惠民实事工程做得更好。
此次本级预算执行审计结束后,区审计局已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出具审计报告。区政府要求相关职能部门继续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被审计单位要认真纠正问题,建立健全制度,提升管理水平。最终整改情况,区政府将于今年年底前向区人大常委会作出报告。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