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2017年3月至5月,区审计局对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上海市长宁区委员会(以下简称团区委)2016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团区委是区一级预算单位。区财政局批复团区委2016年度部门财政支出预算总额为635.67万元。2016年,实际收到财政拨款635.67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团区委会计核算较规范;能较好地执行《预算法》、《会计法》等财经法规;制定和完善了一系列内部制度。但审计中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㈠团区委部分专项经费预算执行率较低,其中有两个项目的预算执行率分别为50%和0。
㈡团区委2016年报销机票合计金额1.06万元,未执行公务卡制度。
㈢设计制作费在采购过程和确定供应商方面,未有相应的管理记录和审核管理。
㈣合同签订不规范。该部门全年订立合同57份,其中39份合同签订要素不完整。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意见
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部分专项经费预算执行率低的问题,要求团区委应加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可行性,并加强预算执行力度;对现金报销机票未执行公务卡制度问题,要求团区委应严格按照公务卡强制目录规定执行;对设计制作费管理不够严格问题,要求团区委应加强对服务供应商的审核管理;对合同签订不规范问题,要求团区委应加强合同管理,规范合同签订。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本次审计发现问题,团区委积极制定整改方案并落实整改。开展排摸梳理和原因分析,推进预算执行进度;截至2017年三季度,团区委公务卡执行和现金使用情况考核得分均为满分;对服务供应商严格审核管理;加强合同管理,2017年以来签订的合同做到要素齐全、格式规范。
上海市长宁区审计局
2017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