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长宁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
2017-11-28 来源:长宁区审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2017年2月至2017年4月,区审计局对上海市长宁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区安监局)2016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区安监局为区一级预算单位。
区财政批复区安监局2016年度部门财政支出预算总额为564万元。2016年,实际收到财政拨款564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区安监局会计核算基本能遵守有关财经法规;内部控制制度得到了比较有效的执行。但审计中也发现个别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部分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率偏低。2016年度区财政拨入专项资金73.72万元,2015年末结转未使用专项资金4万元,当年实际支出44.23万元,预算执行率为56.91%。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意见
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部分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率偏低的问题,要求区安监局进一步加强对专项经费预算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提高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率。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本次审计发现问题,区安监局进行了积极整改。对专项结余资金进行了清理,结余资金已上缴区财政,并将在今后的预算编制中突出工作重点,细化预算编制, 提高预算编制水平。
上海市长宁区审计局
2017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