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长宁区财政局2016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
2017-11-28 来源:长宁区审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 2017年2月至2017年4月,区审计局对上海市长宁区财政局(以下简称区财政局)2016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了所属的4个单位。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区财政局为区级预算主管单位。2016年部门预算由区财政局本部和4个所属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2016年度区财政局部门财政支出预算总额为2,987.01万元,实际收到财政拨款2987.01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区财政局预算编报较真实、完整,会计核算能遵守有关财经法规。同时,区财政局较重视内控制度建设,且执行情况良好。但审计中也发现个别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审计发现,2016年4月,区财政局以报销药品支出的方式向局公务员发放医疗补助合计0.78万元,未严格执行上海市公务员医疗补助的规定。
三、审计处理情况
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要求区财政局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规范公务员医疗补助。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本次审计发现问题,区财政局积极开展整改工作,已在2017年停止了该医疗补助办法的执行,并对原有制度进行了废止。
上海市长宁区审计局
2017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