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15日,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上海市徐汇区审计局关于我区2014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并提出审议意见。区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召开区政府常务会议,要求有关单位举一反三落实整改,同时健全和完善相关制度,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区审计局认真贯彻区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并按照区政府的要求,通过问题清单、对口辅导、现场检查等多项措施,加大问题整改的督促力度。一是及时告知、明确整改要求。在向被审计单位出具审计报告的同时,送达《审计整改通知书》,明确要求90日内提交审计整改结果。二是对口指导,促进整改效果。与被审计单位建立“一对一”的咨询指导机制,明确专人负责对口解答、指导,共同研究解决整改中的难点。三是专项检查,加大督查力度。年末集中组织一次审计整改回访,派出审计组对照问题逐项检查。四是沟通协调,发挥部门合力。对于审计发现的全区性、普遍性的问题,及时向职能部门、主管单位书面反馈,针对性地开展面上的专项检查,督促整改。
从检查情况看,各被审计单位较重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在28个问题中,已经整改完毕的有23个问题。共上缴区级财政资金65.8万元,调整财政财务收支3063.17万元,减少财政拨款支出97.39万元。经过审计回访检查,未发现类似问题再犯的情况。正在整改的有5个问题,现均已启动整改程序,正在整改过程中。
一、区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进一步盘活区级存量资金的整改情况
区财政局采取多种措施盘活存量资金。已将部分政府性基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追加安排10.69亿元历年结余,用于旧区改造等项目。向各预算单位发出了《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的通知》,将存量资金重新安排预算,加强清理盘活力度。
(二)关于进一步加强跨年度结转项目清理的整改情况
区财政局加大了清理结转项目的力度,组织预算单位对有关结转项目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清查,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对2012年及以前年度结转的项目,按规定于9月底前全部予以清理;对部分结转未满两年但推进较慢的项目资金予以收回。
二、区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预算管理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部分项目超预算支出的问题,涉及的预算单位已严格了内部管理流程,并按照财政部门批复预算额度执行,审计检查回访未再发现类似问题。
2、对部分项目经费预算执行率较低的问题,涉及的预算单位已对项目开展情况进行了梳理,并作了合并及调减预算的处理。同时建立项目储备库制度,加强了对项目预算执行率的监督。
3、对部分预算资金用途相互混淆的问题,涉及的预算单位已将电话费等基本支出进行了调账处理,审计检查回访未再发现类似问题。
(二)财经法规执行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超限额使用现金的问题,涉及的预算单位已加强现金使用管理和新进人员的培训;修改完善现金管理制度,增加了采购流程和方式;推广使用公务卡结算。审计检查回访未再发现类似问题。
2、对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不严的问题,涉及的预算单位规范了政府采购行为,对新办公场所的保洁服务已纳入了政府采购渠道。
3、对部分房屋出租收入未上缴的问题,涉及的预算单位已将下属单位出租房产的租金收入收回并上缴区财政。
4、对部分预算支出凭证要素不全的问题,涉及的预算单位已提供了详细支出说明,同时进一步规范了财务工作和支出程序的管理。
5、对预算支出管理欠规范的问题,涉及的预算单位已就领用及签收情况进行了补充说明,并就批量性小额资产购置、发放作出了内部规定,设置了领用明细表和发放签收单。
(三)资产管理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部分资产未纳入资产管理的问题,涉及的预算单位已将账实差异调整到位。
2、对房屋产权变更登记不及时的问题,涉及的预算单位已编制资产核查、清点、测绘、变更方案,并结合区行政事业单位房屋资产清理工作予以一并处理。
三、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工程过程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相关的建设单位2015年起已按照“三重一大”制度要求将绿化工程项目纳入集体决策。审计检查回访未再发现类似问题。
2、对合同约定和执行不够规范的问题,相关建设单位已全面执行工程质量保证金制度,审计检查回访未再发现类似问题。
3、对部分工程费用结算不够规范的问题,相关建设单位已按照审计核定价结算工程尾款,区财政也减少了相应的财政拨款。
4、对部分项目竣工资料不够规范的问题,相关建设单位已经分别要求代建单位加强施工管理,规范资料审查程序,确保资料的真实、完整、准确。
四、民生专项资金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跟踪审计发现“部分廉租住房租金难以收缴”的问题。区房管局已采取各种措施积极推进保障性住房供应,加大租金催缴力度。截至11月已收缴31户,收回租金5.41万元。
2、对于区公用民防工程建设及管理使用审计调查中发现“部分民防设施使用费低于物价部门核定标准”的问题。由于涉及历史遗留问题,区民防办采取收支两条线的原则和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对民防工程强化管理,目前正在制定具体办法和标准。
3、对于居家养老经费的绩效审计调查中发现“部分街道对助老员的考核标准不统一”的问题,个别助老员月工时数不合理情况已得到纠正,多领的报酬已全额退还。对“智慧管理平台作用还待进一步发挥”的问题,区民政局在推进过程中对平台进行了不断完善,目前已计划在全区范围内使用智慧管理平台,对居家养老服务质量进行及时掌握,及时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