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上海市审计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区审计局按照全口径预算管理的要求,开展了对本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预算执行、政府投资项目及科技、环保专项资金等方面的审计。审计结果表明:2015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良好,完成了区人大批准的本级预算任务。
一、区财政局组织本级预算执行的审计情况
(一)区本级财政收支情况
2015年区级财政收入共计151.08亿元,根据财政部调整口径同比增长12.88%(按上年同口径增长17.24%)。加上市区财力结算净收入、地方债券转贷收入、安排历年结余资金等,实际可用区级财力217.46亿元。
区级财政支出共计173.32亿元。另外用于置换存量债务22亿元(地方债券资金),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2.14亿元,共计217.46亿元,当年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
2015年区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共计32.73亿元,其中土地使用权出让和土地收益基金收入32.46亿元;彩票公益金0.27亿元。加上市财力结算净收入1.40亿元,地方债券转贷收入1亿元,安排结余10.88亿元,实际可用收入为46.01亿元。
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共计45.67亿元,其中土地出让和土地收益基金支出44.34亿元。当年结余0.34亿元,累计结余31.51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201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为5,970.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0.04%,超额完成的主要原因系上海汇成集团改制为国有企业后上缴收益所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为5,900万元,当年结余70.31万元。经审计,应纳入收缴范围的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已足额上缴国库,并按预算安排分别用于:徐汇土地储备有限公司增加国有资本公积4,400万元、徐家汇商城(集团)有限公司资产(广元路151-153号)划转补偿1,500万元。
(四)政府债务情况
根据财政部《关于对地方政府债务试行限额管理的实施意见》的管理要求,我区债务限额为211.60亿元。截至2015年末,区级政府债务余额188.82亿元,主要用于土地储备、旧区改造、市政建设和南部医疗中心建设等项目。
(五)区级财政支出情况
1.关于教育、卫生和社会保障等民生支出的情况。
2015年区级财政安排教育支出24.17亿元;安排科学技术支出7.64亿元;安排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10.55亿元;安排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54亿元。
2.关于转移支付的情况
2015年我区收到中央和市转移支付资金4.71亿元,其中:中央转移支付2.13亿元,市级转移资金2.58亿元。经审计,转移支付资金已投入退役安置、生态环境、城市维护、民生帮困和教育等专项领域,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3.关于债券转贷资金使用的情况
2015年度区级财政取得市政府债券转贷资金32亿元。全部纳入本年度调整预算,其中:用于置换政府存量债务22亿元,用于南部医疗中心建设2亿元,用于轨道交通15号线等项目房源筹措7亿元、用于土地储备1亿元,符合债券转贷资金的使用方向。
(六)区级专项资金的清理情况
截止2015年末,区财政对原现代服务业、滨江发展等27项区级专项资金进行了清理,保留现代服务业、滨江发展等13项专项资金,合并信访、维稳等6项专项资金,撤销应急备用、竞技体育等8项专项资金。已撤销专项资金的余额已全部收回国库统筹管理。
(七)“三公”经费使用的情况
经区人代会批准,2015年度行政事业单位用当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合计0.44亿元,实际支出0.36亿元(含历年结余财政拨款结余0.02亿元),其中:出国(境)费用为0.08亿元,公车费用为0.26亿元,公务接待费用为0.02亿元。较有效地贯彻了中央有关厉行节约的要求。
综上,审计结果显示,2015年区财政局在具体组织本级预算执行工作中,切实履行了预算管理职责,当年各项预算任务目标顺利完成,各项财政改革全面推进,财政资金效益进一步提升,预算管理更加规范。但审计中也发现以下方面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1.财政存量资金需进一步盘活
2015年度区级财政贯彻中央盘活存量资金的要求,积极清理回收各类存量资金,已收回43.38亿元。当年结合区社会经济发展亟需领域统筹安排22.58亿元。有关情况区财政也已向区人大常委会及时作了报告。但是目前总体资金存量仍然较大,建议根据存量资金的使用要求,继续加大统筹安排力度,促进稳增长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
2.长期挂账款应加快核销
截止2015年末,原区经委设立的工业发展基金和区商委设立的商业发展基金分别有应收款585万元和324万元,上述基金是上世纪90年代为扶持区属中小企业发展、帮助企业脱困设立,长期以暂付款形式在区财政专项资金账上挂账,至目前已挂账10年以上,相关部门应当适时予以清理。
针对存量资金的问题,区财政已采取了积极措施,结合2016年预算的安排,进一步盘活区级存量资金,以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同时,建议区商务委等有关部门对长期挂账款组织清理,结合实际情况,分清原因、加快处置、及时核销,避免长期挂账。
二、部门预算执行的审计情况
本次审计中,区审计局组织了对部分预算单位2015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及项目经费使用情况的审计和审计调查。审计结果表明,有关部门强化预算管理,落实财经制度,公务卡使用力度不断加大,部门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较好。但在财政沉淀资金清理、预算资金使用及资产运行中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1.部分预算单位项目经费执行进度较缓慢。有的单位2013年11月收到财政部下拨的专项资金60万元后,于2015年5月才下拨10万元至具体实施单位,剩余50万元专项资金一直未使用。
2.部分预算单位未及时清理结余资金及往来款。有的单位往来款中仍挂账有以前年度的收入及结余资金,且均已超过两年未清理。
(二)财经法规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1.部分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严。有的单位在同一年度内先后向同一供应商购买服务,累计金额超过限额标准,但未按分散采购要求实施采购。
2.部分预算单位超限额使用现金。有的单位使用现金支付千元以上的住宿费、伙食费、交通费等情况。
(三)内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部分预算单位付款审核不严格。有的单位委托公司对开展调研,合同约定“以实际完成个数”结算,实际仍按照全额支付了款项。
2.部分预算单位支出凭证附件不完整。有的单位购买购买办公用品、训练用品等未附购买清单及签收记录。
(四)资产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部分预算单位房屋资产出租收益不合理。有的单位将其使用的办公场所和场馆低价出租给其他单位使用或无偿提供给下属社团组织使用。
2.部分预算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登记不完善。有的单位购买健身器材、安保设备、办公家具等未纳入资产管理,有的单位对已报废资产未及时办理核销手续。
针对上述问题,审计局已出具审计报告,要求被审计单位予以纠正,并向各主管部门、区财政局发出了协助落实整改函,目前,各单位根据审计局提出的要求正在积极落实整改。
三、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情况
根据《徐汇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实施办法》的规定,我局对龙吴路大修工程、区级机关新建办公大楼、市政基础设施养护用房、区房地产交易中心装修综合工程、区人民法院审判中心业务用房、南部医疗地下空间桩基工程等7个项目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在资金使用、工程管理方面均有所提升,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问题:一是有的工程费用结算存在违规计费;二是有的工程签证内容与实际不符;三是有的专业分包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部分专业分包项目已达到分散采购限额,但未按规定程序进行采购,而由施工总包单位直接指定供应商。
对于上述问题,我局已对多计、错计的工程费用予以了核减,并要求建设单位按审计确认的投资额予以结算。同时也要求建设单位严格执行概算批复,规范分包工程的采购活动,建立完善的签证审核机制,确保项目投资额得到有效控制。
四、科技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绩效的审计情况
本次审计对相关科技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审计调查结果表明,本区围绕市区两级科技产业政策要求,积极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在完善产业政策、鼓励万众创新、提升区域经济发展水平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同时也发现一些需要改进和完善的方面。一是部分科技资金尾款资金拨付尚不及时。部分2009年立项的科技小巨人项目至2013年7月才完成尾款拨付。二是参与管理的中介机构质量控制薄弱。负责项目管理的中介机构提供的终期跟踪数据与负责审计的中介机构提供的验收报告数据均不一致,同时也无法提供合理有效的调整数据说明,个别项目指标差异率达到1倍以上。抽查中介机构出具的部分审计报告发现,存在重复计算研发费用、供销售的设备误作研发设备等错误。
针对上述情况,审计局向主管部门提出强化对第三方中介机构的管理,严格资金拨付程序等意见。相关单位积极采纳审计意见和建议,已着手完善措施,健全工作机制,以提高科技资金的效益。
五、关于区环保局项目经费管理使用的审计情况
本次审计对区环保项目专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审计结果表明,环保资金总体管理有序有效,但也发现以下一些需要改进的方面。
1、部分项目经费预算执行率偏低。区环保局2015年度财政批复预算项目18项,总体预算执行率71.77%。其中9项预算项目执行率低于70%。
2、宣传品的发放领用程序不规范。区环保局购置环保工作宣传品未建立相应的台账管理,也未对物品的发放办理领用签收手续。
上述问题,我局已要求区环保局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完善宣传品购置领用环节的内部控制,健全宣传品购置领用手续。区环保局已经采纳了审计意见,正在积极改进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