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区审计局按照全口径预算管理的要求,围绕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重点开展了对本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预算执行、政府投资及民生资金绩效等方面的审计。
审计结果表明:2014年度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完成了区人大批准的本级预算任务。
一、区财政局组织本级预算执行的审计情况
(一)区本级财政收支情况
2014年区级财政收入128.87亿元,同比增长8.58%。实际可用财力154.92亿元。区级财政支出151.74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
2014年区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共计185.51亿元,同比增长143.84%,实际可用收入191.76亿元。支出共计160.29亿元,当年结余31.47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2014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和支出均为3,493.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86%。纳入收缴范围的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已足额上缴国库,并按预算安排分别用于规定用途。
(四)区级财政支出情况
1、关于教育、科技、卫生等方面的支出情况。2014年区级财政安排教育事业费支出19.02亿元,同比增长8.50%。安排科学技术经费6.58亿元,同比增长8%。安排卫生事业费2.43亿元,同比增长8.50%。
2、关于转移支付的情况。2014年我区收到市转移支付资金2.62亿元。经审计,已全部投入相关教育、城市维护、民生帮困和生态环境等领域。
3、关于转贷资金使用的情况。2014年度区级财政取得市政府债券转贷资金10亿元。全部纳入本年度调整预算,用于置换政府存量债务,符合债券转贷资金的使用方向,预计整个偿还期内可降低融资成本近1.63亿元。
(五)“三公”经费使用的情况
2014年度财政安排的“三公”经费年初预算0.54亿元,实际支出0.36亿元,比年初预算下降了33.33%,其中:出国(境)费用为0.07亿元,公车费用为0.24亿元,公务接待费用为0.05亿元,较有效地贯彻了中央有关厉行节约的要求。
综上审计结果显示,2014年区财政局在具体组织本级预算执行工作中,切实履行了预算管理职责,进一步推进预算规范化管理。但审计中也发现以下需要进一步改进和提高的方面:
1、进一步盘活区级存量资金
截止2014年末,区级财政政府性基金、区级财政集中管理的部分预算单位资金和其他各类市拨资金和专项资金等总体存量较为可观,建议结合区域经济社会事业的发展,统筹协调,盘活存量资金,发挥更大的效益。
2、进一步加强跨年度结转项目的清理
截止2014年末, 2013年前的项目结转资金2.62亿元。结转项目资金涉及全区各预算单位,区财政需进一步督促各部门清理跨年度项目,及时清算跨年度项目结转资金。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已要求区财政局进一步盘活区级存量资金,督促相关预算单位控制新增项目结转资金,并根据规定对超过2年的项目结转资金及时收回,统筹预算安排,提高预算执行率。区财政局已采纳审计意见,相关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中。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本次审计中,区审计局组织了对部分预算单位2014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和审计调查。审计结果表明,各预算部门在强化预算管理,落实财经制度,严格执行八项规定,规范公务卡使用等方面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但在预算管理、财政制度执行中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预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部分项目超预算支出。有的预算单位专项经费实际支出超预算654.39万元。
2、部分项目经费预算执行率较低。有的预算单位的个别项目年内预算执行率为0%。
3、部分预算资金用途相互混淆。有的预算单位在项目支出中列支电话费等基本支出4.9万元。
(二)财经法规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1、超限额使用现金。有的预算单位超限额(1000元)使用现金购买书籍等,未按规定使用公务卡或通过银行支付。
2、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不严。有的预算单位对达到分散采购标准的服务项目未执行非招标采购制度流程。
3、部分房屋出租收入未上缴。有的预算单位将房屋委托下属公司出租,但收入未及时上缴区财政。
4、部分预算支出凭证要素不全。有的预算单位支出凭证附件不齐全。
5、预算支出管理欠规范。有的预算单位购买的宣传场馆门票支出未附发放分配方案和领取人签收记录。
(三)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部分资产未纳入资产管理。有的预算单位存在历史遗留的临时房屋未计入街道房屋资产台账管理的问题。
2、房屋产权变更登记不及时。有的预算单位未及时对拆除房产作变更登记。
针对上述问题,审计局已出具审计报告,要求各被审计单位予以纠正,同时也向各主管部门以及区财政局发出了协助落实整改的函。目前,各单位根据审计局提出的要求正在积极落实整改。
三、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情况
本次审计中,我局对丰溪路道路新建工程、宜山路道路改建工程(一标)、江秋少先队活动基地修缮工程、南洋中学改扩建工程(二期)、南洋初级中学迁建工程5个项目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同时对部分单位自建的工程项目进行了检查。审计结果表明,各建设单位在项目立项审批、建设质量及竣工验收等环节中能较好地执行建设程序规定,在项目管理、资金控制方面逐步形成了一些制度和规范要求。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问题:
1、工程过程管理不够规范。有的工程项目金额89.1万元,未执行集体决策制度。
2、合同约定和执行不够规范。有的工程项目未约定预留质量保证金的条款,实际也未预留或收取相应的质量标准金。
3、部分工程费用结算不够规范。有的工程项目财务监理对部分材料的核价高于一般市场价格。部分项目费用计取缺乏充分的依据。
4、部分项目竣工资料不够规范。有的工程项目竣工图的编制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合;工程变更部分未编制在竣工图内;有的竣工图上无设计人员签名等。
对于上述问题,我局已对多计错计的工程费用进行了核减,并已要求建设单位按审计确认的投资额予以结算。同时也建议建设单位严格执行概算批复,在施工过程中留下充分的痕迹记录,建立健全工程竣工资料管理制度。
四、民生专项资金的审计情况
(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跟踪审计情况
2014年,本区共筹集和安排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6.81亿元,支出6.33亿元。完成市下达的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任务5729套,基本建成任务5459套,新增发放住房租赁补贴任务284户。在改善困难群众居住条件、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绩,但审计也发现:截至2014年末,我区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户共有76户欠缴租金12.66万元,其中有39户家庭超过6个月应收未收,比2013年度的8户欠缴情况有所上升。
上述问题,已建议区房管局进一步创新保障性住房筹集、使用的措施机制,消化、减低房租欠缴的总体比例。
(二)区公用民防工程建设及管理使用审计调查情况
截止2014年末,全区民防工程项目740个,建筑面积101.94万平方米。2012年度至2014年度区民防办公用民防工程财政资金收入合计793.60万元,支出合计1490.33万元。审计结果表明:我区近年民防工程管理总体较为有效。但由于历史原因,也存在部分民防设施使用费低于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的问题。
上述问题,我局已向区民防办出具报告,建议其加强对民防工程的管理,规范民防设施租赁使用标准。
(三)居家养老经费的绩效审计调查情况
经统计,2014年度市区两级财力投入本区居家养老资金为1,743.48万元,“为老服务”实事项目实际受益老年人口为2.4万人。审计调查表明,近年来财政资金投入逐年增长,受益对象覆盖面逐渐扩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已初步形成。但审计调查也发现:1、部分街道对助老员的考核标准还不统一,在精细化管理方面尚需进一步提高。2、智慧管理平台作用还待进一步发挥,平台的使用效率还不高。
上述问题,我局已建议区民政局和各街道进一步完善社会助老机构监管和考核机制,推进养老智慧管理信息化使用率,合理分配助老资源,提高居家养老管理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