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2013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开展了审计。本次审计中注重审计范围的全口径覆盖,注重对中央“八项规定”等重要政策执行的监督,注重民生、环保资金的绩效,促进了财政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效益性。
审计结果表明:2013年度本级预算执行紧紧围绕区“十二五”总体规划,深化推进中心城区建设,以促进产业升级、保障民生改善和推动资源节约为目标,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一、区财政局组织本级预算执行的审计情况
(一)区级财政收支情况
2013年区级财政收入118.68亿元,实际可安排区级财力143.04亿元。区级财政支出142.10亿元。完成了区人大批准的预算任务。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
2013年区级政府性基金收入76.08亿元,支出66.39亿元,当年结余13.66亿元(含上级补助收入等)。经审计,政府性基金收支专款专用,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益情况
2013年徐家汇商城集团等8家国有独资企业、上海城开(集团)有限公司等3家参股企业按照规定上缴国资收益4386万元。经审计,国资收益已及时、足额上缴区级财政,并按财政预算安排全部投入产业园区建设。
(四)政府债务及变动情况
截至2013年末,我区政府性融资平台——汇鑫公司债务余额为126.91亿元(其中用于政府重大市政工程建设108.53亿元),比2012年末下降3.76亿元。2013年区级财政安排还本付息资金15.15亿元。
(五)区级财政支出情况
1、关于法定(规定)增长的情况。2013年安排教育事业费17.53亿元、科技经费6.10亿元、公益文化支出1.83亿元、人口计生支出0.5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8.50%、8.24%、11.55%和33.88%,均高于区经常性财政收入的增幅。安排卫生事业费2.24亿元,同比增长7.70%,高于区经常性财政支出的增幅。均符合法定(规定)增长要求。
2、关于转移支付的情况。2013年,我区收到市转移支付资金5.61亿元,经审计,已投入教育、城市维护、民生帮困等领域,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3、关于转贷资金使用的情况。2013年度区级财政首次取得市财政债券转贷资金10亿元。用于政府债务还本付息5亿元,用于区南部医疗中心项目5亿元。符合规定的资金使用方向。贷款期内预计可减少利息支出1.5亿元。
(六)“三公”经费使用的情况
2013年当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年初预算6340万元,实际安排5379万元,比上年度同比下降15.5%。其中出国(境)费用930万元、公车费用2978万元、公务接待费用1471万元,比上年度下降了12%、8%、30%,贯彻了中央有关厉行节约的要求。
综上,2013年区财政局在具体组织本级预算执行工作中,切实履行职责,深化预算管理,财政资金的规范性、效益性得到了显著提高。但审计中也发现以下一些问题:
1、部分纳入区级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未及时清理。经审计,有的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处置相关房屋收入598.19万元,虽以“代保管款”形式缴入区级财政专户,但未按相关规定及时清理并纳入国库。
2、跨年度项目需进一步清理。截止2013年末,2012年度以前本级预算安排形成的项目结转资金有4.42亿元,区财政需进一步督促各部门清理跨年度项目,避免新增结转资金,影响财政资金使用率。
针对上述问题,区财政局已将房屋处置收入598.19万元纳入国库。同时结合2014年的年度预算,对跨年度项目结转资金开展清理,控制新增沉淀项目和资金。
二、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本次审计中,我局对区疾控中心、区水上运动学校(原区游泳馆)、区教育局、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区残联、区残疾人劳动服务所、区文化执法大队和区档案局8家单位201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审计资金总量25.15亿元。审计结果表明,上述各部门不断加强预算管理,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但仍存在如下一些问题:
(一)预算编制和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1、部分预算编制不够细化、完整。有的预算单位1,502.71万元运营费、60万元竞训费均以整笔预算申报,未细化预算;129.80万元修购基金没有编报预算。
2、部分预算收支核算不够规范。有的预算单位将未使用的资金119.48万元计入当年度的支出;已收到的上级下拨疫苗管理费711.30万元,没有计入预算收入。影响预算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二)财经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1、政府采购制度执行还不严格。有的预算单位购买学生运动会比赛服装51.56万元、保安保洁服务费96.94万元,均未执行分散采购规定。有的预算单位弱电工程等没有按合同协议执行而提前付款。
2、部分收入未及时上缴财政专户。有的预算单位结存的应缴财政款309.60万元没有及时上缴财政专户管理。
(三)公务卡使用方面的情况
经审计,本次审计的8家预算单位,2013年应使用公务卡支出159.63万元,实际使用公务卡支出106.50万元,以现金支出(单笔1000元以上)53.13万元。公务卡使用比例为66.72%,总体使用率较上年度有较大提高。其中区教育局、区文化执法大队、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公务卡使用情况较好,使用率均在80%以上。但有的预算单位公务卡使用率仍较低,需要进一步强化公务卡使用和管理。
针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向各被审计单位出具了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向各主管部门及区财政局发出了协助落实整改函,得到各单位积极配合。部分预算单位已在2014年部门预算编制中进行了改进,其他问题也在积极整改中。
三、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情况
我局对漕河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漕河泾社区敬老院、第八人民医院急诊大楼、南洋中学改扩建(一期)项目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对“区卫生信息化项目”开展了跟踪审计。审计结果表明,上述5个项目在立项审批、竣工验收等环节中较好地执行工程建设相关程序规定,但在项目管理和资金控制方面还存在如下一些问题:
1、专业分包工程未执行招投标程序
有的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中,幕墙工程、弱电及智能化工程的分包工程均由建设单位直接指定,未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进行公开招标。
2、部分项目未严格按概算批复建设
部分项目竣工决算后的实际投资范围超出原批复概算范围,主要原因是设计变更较多。
3、 个别项目工程建设资料缺失
有的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由于建设周期长,资料保管不力,调概批复文件、招标评审资料、工程例会纪要、图纸会审纪要、技术核定单等重要资料未归入基建档案。部分施工承包补充协议没有签署日期,部分相关专题会议无具体会议记录。
4、施工成本结算报送存在高估情况
部分项目多计工程量,部分项目材料计价过高。
对上述问题,我局已对多计、错计的工程费用作了核减,要求建设单位按审计确认金额进行结算。并要求建设单位加强对后续项目建设过程的控制和管理。
四、民生、环保资金绩效审计的情况
本次审计中,我局对部分民生、环保专项资金使用绩效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根据市审计局统一部署,我局对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我区保障房建设,在改善困难群众居住条件、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审计也发现以下问题:
1、部分保障性住房还存在空置现象。
截至2013年末,本区有5个小区及部分零星房源共计230套已建成保障性住房空置超过一年。空置原因一是地址偏僻、交通成本较高,导致申请不足;二是户型不合理、配租配售价格较高,导致申请不足;三是涉及周边居民矛盾,无法使用。
2、部分廉租住房租金收缴不足。
2013年本区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户应收租金38.44万元,实际收取34.51万元。有2个小区59套廉租住房租户欠缴租金3.93万元。其中有8户家庭超过6个月应收未收。
上述问题中,属于全市共性问题的,我局已建议市相关部门制定更具操作性的应对办法。同时也建议区相关部门健全保障性住房筹集、使用的良性机制,充分论证房源的适配性和可用性,尽量避免房源使用闲置。目前,区房管局已采取了相应措施推进整改工作。
(二)河道整治与养护经费使用绩效审计调查情况
我区现有河道41条,总长65.34公里。2013年本区投入河道整治与养护经费合计5,851.36万元。审计调查表明,近年来财政资金投入逐年增长,水环境总体状况得到一定程度改善。经测评,跨区流过的9条河流中,有6条河流流出后水质得到明显改善。审计也发现一些问题:
1、河道养护运行成本控制需进一步优化
在本区2013年水利设施养护项目运行中,分别委托了施工监理、财务监理对项目实行全过程控制。但监理单位对河道养护工程量的审核还不够到位,仅完成了对项目的事后审价,对过程造价控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2、个别河道养护招投标时间有所滞后
根据本区水利设施养护管理机制,淀浦河北片的河道养护采取公开招投标的方式,2014-2016年度第四轮招标工作应当于2013年内完成,实际于2014年4月启动此项工作。
(三)“公房和售后房物业规范化补贴”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绩效审计情况
为有效解决公房和售后房小区物业服务成本倒挂问题,我区自2008年开始由实施“保安保洁一体化”的贴补性奖励。2013年共支出3933.68万元。经审计,该资金管理和使用总体规范,小区物业收支矛盾得到缓解,得到了居民群众的认可,但同时仍存在以下不足:
部分中介事务所在成本审核中口径不统一。相关区补贴资金计算虽然有标准,但各事务所在审核各小区收入和支出方面操作口径不一致,盈亏额计算未严格按照《徐汇区加强公房和售后房小区物业服务规范化管理办法》规定标准计算,造成补贴基数不准确。
针对上述问题,审计已建议相关部门加强培训,进一步完善补贴资金核算口径,确保资金拨付的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