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关于静安区2014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要求切实抓好审计整改工作,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审计监督力度,推进审计结果及整改落实情况的公开。区政府高度重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要求有关部门认真进行整改和纠正。
目前,区各有关单位均已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进行原因分析,提出了相应的整改措施,区审计局对整改情况进行了检查。总体上,今年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较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区财政局对有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预算管理方面
1.公务卡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区财政局将在机关年终考核中完善“公务卡管理”、“预算管理”等考核内容,将日常基础性管理、专项检查和抽查等结果作为年度考核评分依据。
2.部门预算年底集中支付现象较明显的问题
区财政局一方面将借助各类预算会议、季度财务工作例会等平台,对部门预算单位的领导和财务主管加强宣传,促进责任意识的增强,并对预算执行进度进行季度通报;另一方面,针对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将对部门支出项目开展分析排摸,掌握项目推进情况,切实做好对设备购置、政府财力建设等项目的资金调减,对尚未进入实质性政府采购流程或未签订合同的项目,采取年底不予结转资金的措施,确保部门年底跨年度资金比往年减少。经审计检查,区财政局已在8月对今年上半年部门预算执行进度进行了通报。
3.项目支出与基本支出边界不清的问题
区财政局开展了预算基础性管理工作流程梳理,对预算项目名称进行分析、完善。在布置全区各预算单位2016年度预算编制工作时,明确项目支出要按照经济分类细化编制,项目支出编制内容须包括构成内容、资金投向、总预算等信息,在资金投向中规定了23个类别。同时明确了公用经费支出范围,对2016年部门公用经费实行综合定额管理,基本取消了原项目支出预算中安排的专项业务费,以防止部分基本支出在专项业务费中列支的现象,规范支出管理。
(二)资金管理方面
1.政府性基金结转资金规模偏大的问题
区财政局已于5月将56977万元基金预算结转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今后将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对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资金统筹使用。
2.财政专户暂存款有待进一步清理的问题
区财政局对区级财政专户暂存款、部门存量资金和暂存款进行了梳理,已于3月上缴财政专户暂存款结余资金1.25亿元,于7月至9月上缴部门结余资金9.31亿元。对仍结存的财政专户暂存款将按照有关文件规定,逐步清理结转。
(三)资金绩效评价管理方面
区财政局已在《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口径》文件中明确项目支出预算编制必须与绩效目标相结合,且绩效目标的编制率须达到全部项目支出的60%。同时,将选定6个项目试点开展项目支出预算立项的前评价工作。
(四)部分预算单位存在待改进的问题
针对预算单位中发现的问题,区财政局已加强对各预算单位整改的督促辅导。一是下发《关于加强本区预算单位会计管理的通知》,明确会计核算的责任主体和单位会计核算办法,督促各预算主管部门加强对下属事业单位的管理和指导;二是强化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管理,完善监控指标,定期查看预算单位的支出明细,检查预算科目是否对应使用,督促预算单位严格执行专项资金专款专用的原则。同时,加强支出、稽查等综合监督力度,进一步完善财政管理工作。
二、有关预算单位已落实整改的事项
(一)预算编制和执行方面
对在一般业务费中列支人员经费的问题,区规土局调整了2014年末结转结余数,调减基本支出结余25.18万元,调增项目支出结余25.18万元。
对提前列支导致会计核算不真实的问题,曹家渡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已于2015年2月和7月将提前列支的款项冲回,以后将按实列支。
(二)内部管理方面
对固定资产未及时入账的问题,区委党校已将校内馆藏图书补记入固定资产台账和会计账。
对往来款长期挂账的问题,区文史馆已将市拨经费结余款结转收入,并对其余往来款进行清理。
三、预算单位已明确措施正在落实整改的事项
(一)预算编制和执行方面
对个别项目预算未执行或执行率不足50%的问题,区规土局执法大队和区地名办将进一步加强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管理,合理测算项目支出规模,并严格按照财政核定的预算安排各项支出,因2016年区财政预算编制口径调整,上述项目已纳入公用经费综合定额预算编制;区重大项目推进中心将2015年度重大项目沟通认证项目经费调减5万元,并调减重大项目协调沟通会议项目经费,上述两项专项经费调减已纳入2015年度预算调整。
(二)财经政策执行方面
对以前年度对外投资未清理的问题,因长江经济联合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尚未上市,曹家渡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江宁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将寻找机会,通过合法合规的方式转让相关股份。
(三)内部管理方面
对馆藏文物和陈列品未纳入固定资产管理的问题,区文史馆将请第三方评估公司进行现场盘点和评估后,将上述物品记入固定资产。
对以前年度支出挂账往来款的问题,区重大项目推进中心将在年末进行账务处理,统一结转。对往来款长期挂账的问题,区建管署已通知相关企业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区文化馆已将出借款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待核销,并对其余应付款进行清理。
对往来款中挂账专项及课题费结转结余的问题,静安寺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已将课题费结余款16.87万元结转收入;江宁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结转课题费11.45万元,其中已上缴国库10.69万元;曹家渡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结转课题费1.15万元,待收到上缴通知后一并上缴国库,并将对其余的往来款项逐步进行清理。
四、预算单位已明确措施今后加以规范的事项
(一)预算编制和执行方面
对未经批准改变预算用途的问题,中共二大会址纪念馆将严格按照财政批准的预算科目进行会计核算,专款专用。经对其2015年1-6月项目支出审查,项目支出会计核算规范。
对个别经济业务未按实反映的问题,区文化馆制定了《区文化馆公共交通集中用车经费管理办法》、《关于加班补休、加班补助的规定》,将群文活动租车费用、职工活动误餐费等按相关规定在活动业务费中列支,规范会计核算。
对提前列支导致会计核算不真实的问题,静安寺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将严格遵照合同执行,保证会计核算的真实性。
(二)财经政策执行方面
对未按规定列支差旅费支出的问题,中共二大会址纪念馆制定了《出差派遣单》申请表,对差旅费使用进行预算控制。经对其2015年1-6月差旅费支出审查,支出规范。
对公务卡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区文史馆修订了《静安区文史馆公务卡使用的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公务卡使用的范围及金额;石门二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出台了《关于公务卡管理使用办法特殊情况补充说明》,加强对培训费的公务支出管理;静安寺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务支出管理,提高公务卡使用率。
(三)内部管理方面
对费用报销凭证不完整的问题,中共二大会址纪念馆将加强费用报销审核和合同管理,要求报销凭证须附清单或合同,严格把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经对其2015年1-6月经费支出情况抽查,相关费用报销手续齐全、原始凭证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