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5年3月至4月,区审计局对中国共产党上海市静安区委员会党校(以下简称区委党校)2014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区委党校为区一级预算单位。区财政局批复区委党校2014年财政预算支出为744.61万元。动用单位历年财政性资金结余预算73.29万元。区委党校2014年实际收到财政拨款744.61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区委党校能够根据国家预算管理的法律法规,组织好本部门2014年度预算编报工作。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会计核算基本遵守有关财经法规。同时,区委党校进一步加强了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了有关内部控制制度。但审计中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公务卡制度未执行到位
2014年区委党校部分应属于公务卡结算项目的业务仍使用现金支付,未按规定通过转账或使用公务卡支付,涉及金额共计0.32万元。
(二)图书未纳入固定资产管理
区委党校校内藏书未纳入会计账和固定资产台账核算。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意见
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公务卡制度未执行到位的问题,要求区委党校严格执行公务卡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现金支出管理,提高公务支出透明度;对图书未纳入固定资产管理的问题,要求区委党校对图书馆内藏书进行全面清查和盘点,补记会计账和固定资产台账。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区委党校制定整改方案,采取措施落实整改。对公务卡制度未执行到位的问题,经检查,未再发现该单位应使用公务卡支付而未使用公务卡支付的情况;对图书未纳入固定资产管理的问题,区委党校已将校内馆藏图书根据入库年份补记固定资产台账和会计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