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2015年5月12日至2015年5月29日,区审计局对上海市静安区建筑建材业管理署(上海市静安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上海市静安区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站、上海市静安区建筑建材业受理服务中心、上海市静安区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管理事务中心)(以下简称区建管署)2014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区建管署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区财政局批复区建管署2014年度部门财政预算支出为994.63万元。另外,动用单位历年财政性资金结余预算6.73万元。区建管署2014年实际收到财政拨款994.63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区建管署能够根据国家预算管理的法律法规,组织好本单位2014年度预算编报工作。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会计核算基本遵守有关财经法规。同时,区建管署进一步加强了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建立了有关内部控制制度。但审计中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往来款长期挂账。2014年末区建管署长期应付款余额236.15万元,主要为1995年至1997年期间收取的文明施工保证金,因未有企业提出退还申请,故长期挂账至今。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意见
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往来款长期挂账的问题,要求区建管署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对已收取的保证金予以清退。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区建管署制定了整改方案,采取措施落实整改。对往来款长期挂账的问题,区建管署落实专人负责,展开对文明施工保证金的清退工作,截至2015年9月21日已有21家企业申请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共计80560元。目前,区建管署正在进行材料审核,待材料无误、手续齐全后,退还至相关施工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