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2014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对审计工作给予了肯定,要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对审计指出的问题认真研究处理,切实加强整改,并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和处理结果。对此,区政府高度重视,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一要充分认识当前是审计整改的好时机,相关单位作为整改主体,审计部门要详细列出整改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及时将整改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责任人,明确整改期限,实行对账销号;二要提高整改效果,建章立制,切实解决屡查屡犯的问题;三要增强“新官理旧账”的意识,各级领导要对历史遗留的问题有所担当,逐步理清,夯实基础工作;四要建立长效的管理机制,既要重视问题的解决,也要重视从源头上治理,加强体制机制和制度建设,为长效管理打下扎实的基础。
区审计局按照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区政府的有关要求,认真落实《黄浦区审计整改工作办法》,切实加大对审计整改工作的跟踪检查力度,督促被审计单位认真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促进整改落实到位。
有关部门和单位积极研究审计意见和建议,及时制定整改方案,采取有效措施,从完善工作机制、实现部门联动、加强制度建设等方面入手,推进审计整改工作取得实效。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整改时间表,落实整改责任。小东门街道办事处对审计结果高度重视,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建立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等形式,认真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明确责任分工和阶段性整改目标。二是注重建章立制,完善内部管理,形成整改长效机制。瑞金二路街道办事处、小东门街道办事处将审计整改工作作为加强自身管理的契机,对相关人员进行财经纪律和财务知识培训,加快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预算执行和资金使用。三是举一反三,由点及面,逐步扩大审计整改的效应。区机管局在全系统范围内通报审计结果,要求各单位、各部门增强对审计整改工作的认识,对审计披露的共性问题,认真对照自查,改进工作,杜绝类似问题发生,真正将审计整改的成效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去。
一、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区机管局、区司法局、半淞园路街道、小东门街道等预算主管部门及其下属单位高度重视,积极进行整改。截至今年10月底,已整改问题涉及金额3878.57万元,正处于整改程序中的问题涉及金额1223.74万元,已整改和正在整改问题涉及金额占审计查出问题总金额的100 %。
1.关于个别单位存在建设项目超预算的问题,小东门街道办事处修订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强化各层次培训,承诺今后严格按照预算执行,项目支出控制在财政批准的额度内,防止超支。
2.关于少数单位专项经费预算编制不科学的问题,区机管局结合2016年部门预算编报工作,进一步细化预算项目,加强项目支出预算的前期论证,科学合理地编制专项预算;瑞金二路街道办事处积极清理项目结余资金,梳理往来款项,按规定进行账务处理,完整、准确反映结余资金情况;半淞园路街道办事处、瑞金二路街道办事处将在以后年度有计划地将历年下拨的专项资金结余纳入各年度预算,逐步消化历年结余资金。
3.关于少数单位将房租收入和动拆迁补偿收入留存下属单位的问题,小东门街道办事处、瑞金二路街道办事处、半淞园路街道办事处加强学习,增强规范意识,强化监督管理,要求所属单位按照规定将有关收入纳入预算管理。
二、本区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三资”管理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关于审计调查发现的部分事业单位体制上、管理上以及历史遗留问题等,区委专题会、区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听取了审计调查结果运用的情况汇报。区委、区政府领导充分肯定了“三资”管理专项审计调查工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并指出,发现了问题就要及时纠正,更好地运用审计成果;审计成果不运用,或者运用得不好、不充分,是极大的浪费。要求各相关单位充分利用这次审计调查的成果,以专项审计整改为契机,作为跨年度的重点工作,认真抓好。
1.表格式列出审计整改要求。审计部门要将整改要求逐项地表格式列示出来,实行清单化管理,落实责任主体、整改事项、完成时限,责成责任主体限期提出方案,整改过程中要加强跟踪检查,切实把专项整改工作抓好。
2.落实审计整改责任。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是审计整改的责任主体,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
3.明确整改时间节点,分类推进审计整改。即知及改的问题,年内完成;需通过调研的问题,2016年1月底形成推进方案,落实整改;需要区层面协调统筹推进整改的问题,报区政府;因历史遗留原因比较复杂、暂无法整改的问题,说明情况,做好备案。总之,在明年4月30日前,整改工作要落实到位。
三、重点民生工程和民生资金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本区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140套保障性住房空置一年以上的问题,区房管局已根据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的“两房”并轨工作要求,对该批房源进行统筹调配、并轨运行、分类使用,将该项目扩大作为人才公寓房源使用,提高保障性住房的使用效率。
2.部分市级财政补贴资金闲置一年以上的问题,区财政局梳理了该项资金,并已将其下拨至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投入使用。
(二)本区民防工程建设及管理使用审计调查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关于平战结合专项资金未纳入区财政统一管理的问题,区民防办积极与区财政、市民防办协调沟通,需根据市民防办统一部署才能彻底整改。
(三)本区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社会抚养费基础管理信息记录不完整的问题,区卫计委积极整改,不仅将2010年起所有立案案件均录入“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而且还规定了新增征收社会抚养费案件必须在征收决定生效之后的15日内完成录入信息。
2.关于部分计划外生育行为未立案的问题,区卫计委已要求各街道人口计生科(办)加强计划生育日常检查工作,发现违法生育情况必须立案征收,同时加强卫生资源信息整合,及时掌握违法生育信息,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处理。
四、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市容环境综合整治补缺、提升工程概(预)算执行不规范的问题,项目建设单位区市政委承诺今后细化预算编制,严格按概算批复执行。
2.关于2009年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市容环境综合整治补缺提升工程、大同初级中学校舍安全加固工程、上海市总工会黄浦区工人体育馆迁建工程8个项目多计项目投资及成本列支不规范的问题,被审计单位对多计或少计的项目工程结算费用、待摊和设备等投资、预留费用等,均按规定作了调账处理,核减项目成本,涉及金额共计7064.3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