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一届人大常委会第45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2015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对审计工作给予了肯定,要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总结“撤二建一”以来审计整改工作,对审计指出的问题认真研究处理,切实加强整改,并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整改工作情况。
“撤二建一”以来,区委、区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审计整改,通过加强对审计整改工作的领导、强化整改责任、加强督查督办、完善相关制度等有力措施,加大整改力度,形成人大监督、政府督办、审计部门指导、被审计单位积极配合落实的整改工作机制,审计整改工作取得显著效果。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区政府多次在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工作会议、党政领导干部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审计整改工作专题会议上,就审计整改工作做出指示,要求严格审计执法,切实抓好审计整改。指出,及时发现问题仅仅是审计工作的第一步,督促整改、杜绝问题再次发生才是审计工作的真正目的;要求加强对审计整改的跟踪检查和落实,做到单位“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亲自负责,增强“新官理旧账”的意识,确保每一项审计整改都能落到实处。各审计整改责任单位落实审计决定和建议的意识进一步增强,绝大多数单位都能在规定时间内采取措施积极整改,及时报送审计整改报告。
二、完善制度,规范整改
为促进审计整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在审计整改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注重完善制度,建立审计整改长效机制,依据《国家审计准则》、《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意见〉的通知》等有关要求,2014年7月,由区委办、区府办印发《黄浦区审计整改工作办法》,明确审计整改报告制度、联席会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跟踪检查制度、工作督查制度、整改结果运用制度、结果通报和公告制度等,规范了审计整改工作,确保审计整改有法可依,进一步健全了审计整改长效机制。
三、强化落实,确保成效
为使审计整改工作扎实有效进行,区政府充分运用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和区审计整改联席会议两个平台,加大审计整改联合督查力度,区审计局组织协调审计整改工作,跟踪审计整改情况,确保了审计整改的有序进行和富有成效。多数被审计单位都能在规定时间积极整改,按时报送审计整改结果报告。但也有少数单位对审计整改认识不到位、行动不积极、整改进度缓慢,效果不佳。为此我们及时启动督办机制,推动审计整改。2014年4月,区审计局组织开展了审计整改工作“回头看”,全面检查和梳理2012年、2013年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和审计建议采纳情况,列出应整改而未整改的问题清单,对没有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21家单位,以《审计整改通知书》的形式下发各审计整改责任单位进行再整改。经统计,这一期间共出具审计报告38份,报告披露问题73个,揭示事项26件;已整改问题和事项58个,承诺整改问题及事项23个,历史成因复杂未整改或未完全整改问题及事项18个,整改率由原来的72.72%提高到81.81%。2014年10月,区审计局根据区领导指示,将“撤二建一”以来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归纳、汇总,编印《审计案例汇编(一)》,发往区政府各部门、街道、企业等单位,加强审计问题公开力度和财经法规宣传力度,促进各部门、各单位“举一反三”规范管理。2016年3月,区政府主要领导亲自研究部署2011年至2015年审计署、市审计局对我区各项审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回头看”,由分管副区长牵头,区府办、区发改委、区建交委、区国资委、区财政局、区监察局、区审计局、区金融办等部门组成专项审计整改工作联席会议,区审计局梳理出27个尚未整改或未完全整改的问题,整改责任单位、责任部门对照审计意见和建议,逐条逐项抓落实,新增已整改问题17个,通过调研推动整改问题10个。
“撤二建一”以来,审计查出主要问题金额254781万元(其中,管理不规范金额240580万元),移送处理金额520万元,审计发现非金额计量问题274个。审计促进整改落实有关问题资金227188.22万元,其中,已上交财政2387万元,已减少财政拨款或补贴25795万元,已归还原渠道资金159万元,已调账处理金额198833.22万元,已缴纳其它资金14万元,促进财政等部门制定完善财政财务管理制度36项。审计整改率为89.17% 。进一步规范了本区财政财务收支行为,维护了经济秩序,严肃了财经纪律。
(一)审计整改促进了财政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
五年来,区审计局配合财政审计,有计划分类开展了资产、资金、资源管理情况审计调查,区财政部门根据审计建议,不断规范财政管理,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地方预算执行管理激活财政存量资金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本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区行政事业单位持有上市公司国有法人股管理的通知》等15项管理制度,促进了财政管理进一步精细化、规范化、科学化。一是细化部门预算编制,加强对新增、追加、调整经费的审批管理;二是强化对财政存量资金管理,清理归并其他财政资金账户账套;三是加强资产管理,将行政事业单位法人股及相关收益、房产出租出借收入全部上缴区财政,纳入预算管理;四是规范政府债务管理,清理融资平台,甄别债务余额,强化债务分级管理,合理安排还本资金;五是切实推进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工作,成立联合工作组,分层分类设置处理审批程序。
(二)审计整改促进了被审计单位规范管理
五年来,被审计单位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整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一步规范了财政财务收支行为。如:区绿化市容局、区民政局、区体育局已将未入账的产权房纳入账内管理,使用权房和使用权土地建立了备查账,同时加强出租管理,出租收入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区环保局已将下属骏达技术服务部持有的股票全部清空,对2户企业开始清理,排出完成清理和关闭企业的时间节点。区发改委已将挂在暂存款帐上的出售豫园商城股票款128万元上缴区财政局专户存储。相关部门加强对所属单位的监管,外滩街道成立街道财务结算中心,并配备3名有上岗资质的会计人员,集中管理下属15个部门(单位)的财务活动,修改完善街道及居委财务管理制度。区文化局根据职能定位,进一步梳理资产、人员关系,提高管理水平,加强日常的业务检查,适时委托社会审计机构对相关单位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瑞金二路街道、小东门街道将审计整改工作作为加强自身管理的契机,对相关人员进行财经纪律和财务知识培训,加快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预算执行和资金使用。区机管局在全系统范围内通报审计结果,要求各单位、各部门增强对审计整改工作的认识,对审计披露的共性问题,认真对照自查,改进工作,杜绝类似问题发生,真正将审计整改的成效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区国资委将国资经营公司应上缴的房租收入1228.25万元收缴入国资收益账户,等等。相关单位还根据审计建议,加强了固定资产核算和管理,认真清理往来账务。有效促进各单位内控制度和内部管理再上新台阶。
(三)审计整改维护了人民群众利益
五年来,区审计局先后对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机构养老专项资金、社会抚养费征收使用管理、民办教育机构财政投入资金、城镇保障性住房、民生工程等民生资金进行了审计和审计调查,相关被审计单位积极整改,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利益。如:区房管局根据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的并轨工作要求,对空置一年以上的140套保障性住房进行统筹调配、分类使用,闲置一年以上的市级财政补贴资金856.77万元也已拨至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投入使用;区教育局收缴了震旦外国语学校未使用的“校安工程”资金余款752.66万元,作为今后维修项目使用;区卫计委对社会抚养费基础管理信息记录不完整问题积极整改,不仅将2010年起所有立案案件均录入“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而且还规定了新增收社会抚养费案件必须在征收决定生效之后的15日内完成录入信息;在旧改民生工程项目方面,被审计单位对多计的项目工程结算费用、待摊和设备等投资,均按审计意见作了调账处理,核减项目成本23318万元。
审计整改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有提高的空间,审计整改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表现在:一是个别单位认识不足,重视不够;二是整改问责机制不健全,责任追究还不够到位;三是由于制度、机制、利益等原因,收入支出超预算、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未履行政府采购流程等屡查屡犯的问题。
针对审计整改工作薄弱环节,区政府主要领导对2016年审计整改工作提出了“做实审计整改,实行对账销号,可统计、可考核”的新要求。区审计局按照要求,切实加大对审计整改工作的跟踪检查力度。
一是以审计项目为单位,建立审计整改台账,实行“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对接机制,对审计整改情况进行集中和动态管理。审计组在出具审计报告时,列出《审计发现问题的清单》;被审计单位在报送整改结果时,一并报送《审计整改结果清单》。审计组每季度跟踪检查审计整改,将《审计发现问题的清单》和《审计整改结果清单》两张清单对接,实行“对账销号”。对不具备销号条件的,要求被审计单位说明原因并积极采取措施,明确整改计划。二是建立审计整改专报制度,区审计局定期向区政府报告整改进展情况,提出下一步促进整改的建议。三是持续跟踪检查,成效显著。区审计局对2015年7月以来尚未整改的审计查出主要问题金额10817.66万元、审计发现非金额计量问题25个,采取持续跟踪检查的办法,打响了审计整改落实“攻坚战”。截至2016年6月30日,审计查出主要问题金额10117.75万元、账外房产11112.32平方米、审计发现非金额计量问题22个等均已整改到位,按规定进行了“销号”。审计整改率达到93.53%。
今年审计整改,区审计局转变观念,主动对接、主动跟进,与被审计单位共同推动问题整改落实。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都能提高认识,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强化整改意识,切实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相关部门和单位分别制定完善规章制度8项,促进了预算管理、财务管理、债务管理、资产管理、工程建设管理等内部控制和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