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黄浦区2013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要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认真研究、积极整改,并提交整改情况报告。区政府认真贯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及时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审计整改工作,要求区政府监管部门,采取“跨前一步抓整改、跟踪回访促整改”的方式,督促被审计单位认真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报告涉及17类22个问题,已整改和正在整改的16类,其中,已整改13个问题,正在整改8个问题。未整改的问题主要是一些时间跨度长、牵涉单位多等长期积累、难以在短时期内解决的历史遗留问题。此外,对审计发现的严重违规问题,移送的1件案件线索,有关部门进行了严肃查处,对涉及案件的2名责任人分别给予留党察看和撤职处分。现将审计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对2013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的问题,区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的落实。
一是建立审计整改联动机制。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审计整改工作制度实施意见》,切实加强本区审计整改工作,加大跟踪检查工作力度,区政府专门建立了由分管区领导牵头,区纪委(监察局)、区委组织部、区检察院、区府办、发改委、公安分局、财政局、审计局、国资委、税务分局、工商分局等12个单位领导参加的审计整改联席会议,完善了我区审计整改的长效机制,形成了推动审计整改工作的合力。
二是制定审计整改工作制度。为保证审计整改工作有章可循,印发了《黄浦区审计整改工作办法》,规范了审计整改工作要求、检查内容和方式,明确联席会议职责、审计整改报告制度、联席会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跟踪检查制度、工作督查制度、通报和公告制度等,从制度上明确审计整改工作的责任和要求,确保审计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加大审计整改工作力度。开展了审计整改工作“回头看”,对“撤二建一”以来审计发现并明确要求整改或处理处罚的问题,进行再次梳理,对没有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以审计整改通知书的形式,下发相关单位组织再整改。同时,区政府要求对“撤二建一”以来审计发现的问题,编印《审计案例》小册子,下发区属各委办局及企业集团,加大财经法律法规的教育宣传,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四是区属部门和单位整改工作落实。相关单位和部门认真贯彻区政府审计整改工作会议精神,积极研究落实审计意见和建议,及时制订整改方案,切实采取各项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如:区绿化市容局对报告中指出的各项问题逐条梳理剖析,在局属系统内,结合审计发现的问题,开展全面培训,对预算管理、财务核算、政府采购政策进行解读,针对建立健全和执行内部控制制度等方面提出了严格要求。中恒集团公司成立了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整改工作责任人,并制订审计整改工作方案,将各项整改内容进行分解,确定责任部门、责任人和整改时间。
一、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
(一)落实单一账户,盘活存量资金
区政府结合市委巡视和财政部的要求,明确由区财政局牵头,督查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落实国库单一账户制度,现已全部落实。根据财政部《关于加强地方预算执行管理激活财政存量资金的意见》,区财政局对全区318家机关部门和事业单位截至2013年12月31日的存量资金情况进行了统计、上报,将按照资金的性质,经分类核实后,根据财经法规,提出处置意见。
(二)落实新会计制度,加强会计监督
财政部新修订的“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下发后,区财政局及时组织人员研究学习,并组织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进行了培训,目前,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全部执行了新的会计制度,对新制度的执行情况,财政和审计部门将进一步开展督查。
(三)落实资产管理规定,加强资产清理
对房产和法人股等资产的管理,区政府很重视,要求区财政局根据财政部颁发的《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牵头清理全区行政事业单位的房产和法人股,区财政局已牵头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存量资金、房产、法人股的管理和处置草拟了三个管理办法,区委、区政府对三个管理办法已审议通过,2015年1月1日施行。
二、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区检察院、公安分局、区法院、工商分局、区质量技监局、区食药监局等31个主管预算部门及其下属48家单位高度重视,积极进行整改。截至2014年10月,有关部门及其下属单位已整改问题涉及金额56604.63万元,审计工作报告指出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其余单项审计报告指出的问题,已明确要求相关部门承诺整改,主要是预算编制、长期挂账处置等方面的问题。由于当年预算已经执行,长期挂账处置需要办理相关手续,相关部门承诺将制定并完善相关管理办法,结合年度预算编制,进一步强化预算管理,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抓紧消化长期挂账等问题,在今后预算管理中不再发生此类问题。
三、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整改情况
对9个项目多计工程成本问题,被审计单位已按审计结论与相关单位办理支付结算手续,并向区财政局提交竣工决算申请,等待批复。
四、重点民生工程和民生资金审计调查整改情况
(一)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整改情况
1.对用于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房源空置74套问题,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已将空置房源纳入下一批旧改基地动迁实物配租房源。
2.对用于人才公寓供应的公共租赁住房空置14套问题,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已纳入引进人才供应范围,提高入住率。
(二)民办教育机构财政资金使用管理审计调查整改情况
对震旦外国语学校“校安工程”资金余款752.66万元未使用问题,区教育局已收缴,作为今后维修项目使用。
五、资源环境审计调查整改情况
(一)环卫保洁养护经费使用管理审计调查整改情况
1.对人工清扫经费预算申请与定额不一致、保洁作业成本测算不合理问题,区绿化市容局牵头召开2014年预算方案会,决定按新定额编制预算方案,并报区政府审批。
2.对四大风景区保洁服务合同管理不规范问题,区绿化市容局对符合条件的绿化保洁专项进行了上网公开招投标,并进行项目评审,签订保洁合同,明确各项要求。
(二)生活垃圾、粪便运输和处置专项资金审计调查整改情况
1.对预算编制不科学、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不规范、下属单位监管薄弱问题,区绿化市容局重新制定完善了行政事业和企业单位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建立经费管控长效,加强经费的全过程监督,加强年度经费预算管理。
2.对个别下属企业虚列“会务费”支出问题,区绿化市容局组成调查组对该公司财务帐进行了核查,通过对公司负责人、领导班子成员、财务主管等7人进行多次谈话询问,查清了经费来源以及用途,并对该公司的2位主要负责人分别予以留党察看和撤职处分。
六、街道办事处专项审计调查整改情况
(一)关于街道办事处财务管理分散、内部管理控制不严、财务基础工作薄弱的问题,各街道办事处高度重视,及时清理了21个银行账户,对下属实体实施集中核算,切实加强街道办事处所属实体的管理。
(二)关于街道办事处55处房产权属不清、62处未登记房产、167处房产租赁无合同、5处房产租金未入账,以及多头出租、多头管理、多部门管理租金的问题,区财政局依据审计建议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本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通知》,组织街道办事处对房产建筑物进行清理登记,纳入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常态化管理。
(三)关于街道办事处及其所属实体动拆迁补偿款结余多头管理、收支缺乏相关依据支撑、违规使用等问题,各街道办事处健全了房产动拆迁管理制度,统一归口管理动拆迁补偿资金,按规定将结存资金上交区财政专户存储,需使用时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安排支出。
(四)关于街道办事处及其实体持有的股票、基金、理财产品等持有人与股东户名不一致、股票红利长期不收取入账、私自购买基金和理财产品等问题,区财政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本区行政事业单位持有上市公司国有法人股管理的通知》,组织行政事业单位开展持有国有法人股情况统计上报工作,全额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持有的上市公司法人股,移交至区财政部门集中管理,减持资金(含股利、股息收入)由区财政局进行专户储存、统一管理,主要用于解决历史遗留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