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浦区审计局局长 徐其彬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区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常委会议作关于黄浦区2014年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上海市审计条例》规定,对区本级2014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2014年在区委的领导下,财政工作面对严峻的经济形势,围绕区域中心工作要求,克服困难,积极应对,确保“稳增长、调结构”的工作顺利进行。继续加大预算调控和财政管理力度,实现了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的目标,财政预算执行总体良好;政府债务总量可控,一类债务结构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在保增长、惠民生、促改革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确保了区域重点项目、产业调整等有序平稳推进,继续加大教育医疗、就业帮困、住房保障、文化体育、社区环境改善等民生投入,着力提升区域经济运行质量和社会发展平稳和谐。
在财政管理上,继续贯彻中央“八项规定”要求,结合本区实际,制定《黄浦区“三公经费”管理办法》等15项财政管理制度,清理合并本级“其他财政资金”财务账套4个、银行账户3个,加强财政监督、促进厉行节约,进一步规范了财政性资金、资产和资源管理。一是压缩政府一般公共开支,特别压缩了“三公”经费支出,比2013年减少1681万元,下降了23.35%,并将上年度“三公经费”结余资金1251万元收缴国库;二是落实“三资管理”要求,将行政事业单位法人股及相关收益、房产出租收入等,上缴国库纳入预算管理;三是全面深化国库单一账户制度改革,完成国库单一账户全覆盖要求;四是继续推进财政资金绩效评估,绩效评估达到整个资金面的45%,资金绩效管理水平有了进一步提高;五是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信息化系统建设,提高政府采购管理效能;六是试行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力争全面综合反映政府财务运行和资产情况。
一、公共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一)一般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区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批准本区2014年度财政收入预算1604700万元。经审计,实际收入1635461万元,完成预算101.9%,同比增长7%。其中,税收收入1564328 万元,占95.7%,同比增长6.7%;非税收入71132万元,占4.3%,同比增长13.3%。与市财力结算收入250350万元,政府债券转贷收入60000万元,本区当年可用财政收入1945811万元。
区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批准本区2014年度财政支出预算1909000 万元。经审计,实际支出1873065 万元,完成预算98.1%,同比增长4%;预算执行结余按规定计提水利建设基金11508万元, 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1000万元,当年实际结余238万元。
区级财政支出,严格执行预算管理要求,坚持保障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继续压缩一般公共支出,确保直接惠及民生资金的增长。各类功能性分类支出预算执行率在83.7%至110.4%之间。
一是确保教育、科技和文体等经费增长,支出358385万元。其中,教育支出323502万元,同比增加8.5%;科技支出5139万元;文化体育支出29744万元,同比增长47.8%。
二是继续加大直接惠及民生的投入,支出271395万元,同比增长34.9%。其中,医疗和计生专项支出94596万元,同比增加21.2%;社会保障专项支出11911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7681万元,同比增加120.7%。
三是注重城区长效管理和居民区设施改造等,支出251930万元,同比增长49%。
四是优化产业结构、促进区域经济持续发展,支出397771万元,同比增长11.1%。
五是压缩政府举债规模,确保政府债务风险可控,支出344516万元,同比增长11.13%。
六是控制政府一般公共开支,支出99544万元。
七是确保公共安全和国防建设,支出134412万元。
八是继续加大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力度和做好对口支援工作,支出15112万元。其中,对口支援支出3112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审计情况
2014年,本区政府性基金收入625390万元。其中,本级收入545932万元, 上级补助收入57476万元, 水利建设基金转入11508万元,清理其他财政资金转入土地出让金7860万元,动用历年结余2614万元。当年支出603474万元, 当年结余21916万元。历年累计结余119053万元。
2014年基金支出603474万元,分别是:
1.教育费附加转入专项资金47083万元;
2.残疾人就业保障支出4450万元;
3.土地出让金支出540787万元;
4.城市公用事业支出9480万元;
5.福利体育彩票公益金支出1424万元;
6.文化事业建设费支出250万元。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政府性基金累计结余119052万元。其中,残疾人就业保障金50977 万元、国有土地收益金5832万元、土地使用权出让金15948 万元、城市公用事业费附加1897万元、彩票公益金5359万元、地方水利建设基金38589万元、文化事业建设费450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审计情况
2014年,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入38388万元。其中,区财政局账上收入36559万元,区国资委账上收入1829万元。
2014年,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支出36527万元。区属国有企业增加注册资金和资本运作支出35800万元、解决老凤祥和工美公司历史遗留问题支出164万元、董监事中心支出563万元。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累计结余81152万元。其中区财政局账上结余356万元,区国资委账上结余80796万元。
(四)预算结余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区本级财政预算累计结余433814万元。其中,历年一般预算滚存结余51870万元,政府性基金结余11905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结余81152万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54000万元,预算周转金27740万元。
二、其他财政性资金增减变动情况
2014年区本级其他财政资金结存843698 万元。其中,各类专项资金(基金)结余838366万元、国库直拨资金存量5332 万元。按资金性质分类为:
(一)土地出让金。年初余额7936万元。当年清算上交国库7936万元,其中,土地出让金7860万元,利息76万元。
(二)其他专项资金(基金)。年初余额690532万元,当年净增加64098 万元,年末结余754630万元。
(三)暂存性资金。年初余额108835万元,当年安排支出19767 万元,年末余额89068万元。
三、政府性债务审计情况
根据国务院政府性债务分类标准,截至2014年12月31日,区本级债务总额313.7亿元,较2013年净增加41.8亿元。
(一)区财政负责偿还本息的一类债务231.3亿元, 同比净增加21.1亿元,占总债务73.7%。
(二)区财政负有担保责任的二类债务1678万元。
(三)区财政负有救助责任的三类债务82.2亿元, 同比净增加30.7亿元,占总债务26.2%。
四、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对区政府机管局、区司法局、小东门街道、半淞园路街道等单位开展了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审计结果表明,被审计单位不断加强预算管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但在预算管理、财经制度执行中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个别单位存在建设项目超预算问题。有2个建设项目超预算30%和40%。
二是少数单位专项经费预算编制不科学,执行率偏低。个别单位有2个专项经费预算执行率仅为3.14%;2个单位申请了专项经费实际未使用,涉及金额837万元;3个单位将专项经费或结余转入往来账科目核算,脱离预算管理,涉及金额753.85万元。
三是少数单位将房租收入和动拆迁补偿收入留存下属单位。2个单位未将下属单位代管的房租收入及时收缴、部分支出未纳入预算管理,涉及金额764.59万元。2个单位将动迁补偿资金留存下属单位,管理薄弱,涉及金额2746.87万元。
五、本区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三资”管理审计调查情况
对本区62家事业单位的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开展了专项审计调查。从审计调查结果看,62家单位资产、资金、资源管理情况总体良好,各主管部门对下属事业单位均采取一定的监管措施,有3个主管部门制订了内审制度,定期聘请中介机构对下属单位进行审计,规定下属单位大额房产经营报主管部门审批。但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部分单位集体决策制度不落实,管理存在隐患。少数单位规模较小,缺乏集体决策条件;有些单位无决策制度,个人自由裁量权过大;少数单位制度较健全,但执行不力。
二是房产出租管理不规范。部分单位房产租赁合同签订和租金的定价缺少统一的制度约束,定价过程不规范、不透明,存在租金长期不变、租金过低以及转租问题,25家差额拨款事业单位2013至2014年房租收入合计9243.53万元,均由本单位自行支配,缺乏预算约束。
三是资产管理不规范。审计发现,有79处土地及建筑物(土地面积118468.54平方米),账面价值7742.94万元,账物管理长期脱节,实物现状底数不清;有25处产权房、1处土地使用权,因历史价值难确定未入账;有3处房产改扩建后,新增部分价值未调整入账;有35.73万元固定资产未及时入账。
四是历史遗留问题资金较多。审计发现有26家单位存在68项历史遗留问题资金需要清理,涉及金额5712.78万元。
五是部分事业单位体制需要规范。审计发现,有12家单位法人代表已退休或调离,但法人证书未更换;有8家单位仅靠房租收入和利息收入运转;有1家单位因职能退化,没有在编人员;有1家单位歇业多年,撤销手续未办,财务资料还停留在10年前。
六、重点民生工程和民生资金审计调查情况
(一)本区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情况
按照国家审计署统一部署,对本区保障性安居工程进行了跟踪审计。2014年,上海市下达本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任务55套,已基本建成22套;新增发放住房租赁补贴任务874户。实际保障住房困难家庭11945户,35835人。当年筹集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49.99亿元,支出49.45亿元。审计结果表明,本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在改善困难群众居住条件、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拉动投资和消费需求、促进经济增长和社会和谐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存在140套保障性住房空置一年以上,部分市级财政补贴资金闲置一年以上等问题。
(二)本区民防工程建设及管理使用审计调查情况
截至2014年底,本区民防工程632个,建筑面积81.75万平方米。2012年度至2014年度,民防工程建设单位上缴市财政局民防工程建设费共计41.45万元,民防工程使用单位上缴区财政局民防工程使用费共计1030.84万元。2012年度至2014年度,区民防工程专项支出983.23 万元。审计结果表明,区民防工程建设、管理、使用以及专项资金收缴、使用情况总体良好,但存在“平战结合专项资金”未纳入区财政预算统一管理问题。
(三)本区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审计调查情况
2012年1月至2014年6月本区社会抚养费征收立案105件,实际征收社会抚养费共计354.51万元。审计结果表明,本区社会抚养费征收流程基本规范,社会抚养费能够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要求,纳入市、区两级地方财力统筹使用。但还存在基础管理信息未完整录入“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少数计划外生育行为未立案等问题。
七、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决算审计情况
经对8个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审计资金总额13.13亿元,共核减投资7064.37 万元,核减率5.38%。审计结果表明,本区建设投资管理机制不断健全完善,各建设单位建设管理水平不断提高,项目资金使用管理进一步规范。但审计发现,有1个工程超概算,实际超出概算624.94万元,超工程概算9.84%;8个工程项目竣工决算不同程度地存在多计工程量、高计材料单价、高套定额、多计建安工程费用等问题。
八、加强财政管理的措施
(一)进一步消化结余资金存量。根据本区政府结余结转资金清理情况,结合“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组织各部门梳理群众急、难、愁、盼等项目,加大民生项目、重大工程和基层建设投入,进一步消化结余资金存量,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进一步加强财政财务管理。严格落实新颁发的预算法和财政财务管理制度,加强预算编制和执行的管控,科学编制和严格执行财政预算,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加强对基层单位、投资项目和部门存量资金、资产的管理,建立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强化内部管理和内部控制,清理处理历史遗留问题,着力纠正管理不规范、不统一的问题,全面提高财政财务管理水平。
(三)进一步抓好政府性基金调入公共预算后的管理。严格落实管理规定,精心安排政府性资金的计划,细化支出安排,统筹平衡财政收支,确保财政收支平衡、持续增长。
本次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的一些问题,已单独出具了审计报告,并作出了审计处理意见和建议。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区政府已建立健全了审计整改联动机制,及时召开了专题会议,部署审计整改工作。区政府组织行政事业单位对存量资金、房产、持有的法人股进行了专项清理,摸清了底数,出台了加强存量资金、房产和法人股管理办法,统一和规范了相关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行为。区政府各部门跨前一步抓整改,认真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区审计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有关规定,于今年年底前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具体整改情况。
预算执行审计、政府投资项目决算审计和涉及民生的专项审计(调查)的结果,区审计局将依法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