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 2017年2月至2017年6月,黄浦区审计局对黄浦区妇女联合会(以下简称“区妇联”)201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区妇联为本区一级预算单位。区财政批复区妇联2016年财政支出预算总额为1310.84万元,2016年实际收到区财政拨款1310.84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区妇联能够按照要求编报部门预算,预算报批程序完整、规范,能按照预算批复数执行,并能做到部门预算政府信息公开。区妇联的会计核算基本遵守有关财经法规,提供的会计报表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区妇联201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区妇联能较好地遵守国家有关专项资金管理、政府采购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在票据管理、银行资金管理等方面执行较好。但审计中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未同步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在区妇联编制上报的2016年度部门预算中,没有政府采购的项目及资金预算的内容。
(二)房租收入未及时上缴。区妇联2016年度的房租收入4.8万元未按规定及时上缴财政专户。
(三)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固定资产台账登记范围不完整,台桌类、椅凳类和橱柜类等固定资产未在台账中登记。审计抽盘发现,已毁损不能使用的固定资产计3.16万元未作报废处理;同时盘盈固定资产9件。
(四)对下属单位监管不力造成资金收支管理不规范。下属单位黄浦区妇女儿童促进会(以下简称“区妇促会”)因法人代表调离,未及时换届,造成区妇促会资金支出无人审批。经审计,区妇促会2016年2月至2017年3月,支出业务审批手续不齐全,涉及金额2.87万元;2016年1月至2017年3月,部分资金收支未登记入账,涉及金额2.56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意见
对上述问题,黄浦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于未同步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的问题,要求区妇联在编制部门预算时,同步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对于房租收入未及时上缴的问题,要求区妇联及时上缴区财政局;对于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的问题,要求区妇联定期全面盘点清查固定资产,对台账登记不完整的应及时补充登记,对已毁损不能使用的、盘盈的固定资产按规定及时进行处理;对于对下属单位监管不力造成资金收支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要求区妇联加强对下属单位的管理,督促该单位及时变更法人,按照要求审核报销手续、规范支出,对发生的业务及时登账。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区妇联已做相应整改。对于未同步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的问题,承诺今后在编制部门预算过程时,将同步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对于房租收入未及时上缴的问题,区妇联即知即改,已于2017年6月将款项上缴区财政局。对于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区妇联已完善台桌类、椅凳类和橱柜类等固定资产的管理,在台账中进行了登记;符合报废条件的资产清单已进入核销审批程序;盘盈固定资产已入账。对于对下属单位监管不力造成资金收支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区妇联已于2017年7月启动区妇促会换届工作,承诺将严格遵守相关财务规定,规范收支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