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2017年2月至2017年6月,黄浦区审计局对中共上海市黄浦区委老干部局(以下简称“区委老干部局”)201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区委老干部局是区委工作部门。部门预算由本级和1个所属事业单位的预算组成。区财政批复区委老干部局2016年度财政支出预算总额5640.47万元。2016年实际收到区财政拨款5640.47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区委老干部局预算编报真实完整,报批程序规范,并能做到部门预算政府信息公开。在编制预算的同时,能同步编制政府采购预算。会计核算基本遵守有关财经法规,提供的报表真实反映了201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但审计中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下属单位往来账款长期宕账未清理。区老干部活动室2016年末“其他应付款”科目中有“社区费”49.64万元、“原卢湾企业划转离休干部经费”68.28万元等款项是三年以上宕账,未及时清理。
(二)下拨专项经费缺乏跟踪管理监督。区委老干部局社区高龄养老等专项经费共计1897.42万元均已下拨本区相关企事业单位,经延伸抽查部分行政事业单位的专项经费使用情况,发现部分单位存在全年专项经费未使用的情况。
(三)购买、发放老干部实物用品手续不全。经抽查区委老干部局2016年购买发放老干部实物用品,缺少购物清单、领用人清单或签收不全等问题,涉及金额3.58万元。抽查区老干部活动室,也存在类似问题。
(四)固定资产账实不符。区委老干部局产权房2套,区老干部活动室产权房1套,长期以来未在固定资产账上反映。区委老干部局有4辆汽车已报废,尚未办理报废审批手续。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意见
对上述问题,黄浦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下属单位往来账款长期宕账未清理的问题,要求区委老干部局督促区老干部活动室组织力量抓紧清理,按规定结算;对下拨专项经费缺乏跟踪管理监督的问题,要求区委老干部局组织力量,对每年下拨的专项经费进行跟踪管理,加强监督,确保专项经费专款专用,不需用的经费结余应及时收缴,归还原渠道;对个别项目支出不规范,购买、发放老干部实物用品手续不全的问题,要求区委老干部局今后购买、发放各项老干部实物用品时,应在会计凭证内附上商品清单和发放对象的签收,同时要督促区老干部活动室对上述问题的整改;对固定资产存在账实不符的问题,要求区委老干部局补记固定资产账,同时督促区老干部活动室对上述问题的整改,并及时办理报废审批手续 ,保证账实相符。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区委老干部局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采取措施落实整改。已组织力量抓紧清理长期宕账,按规定结算往来账款;加强对下拨专项经费的跟踪管理监督,确保专项经费专款专用;规范发放实物手续,制定报销细则;补记固定资产账,办理固定资产报废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