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2017年2月至2017年6月,黄浦区审计局对中共上海市黄浦区委党校(以下简称“区委党校”)201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区委党校是黄浦区委直属事业单位,一级预算单位。区财政批复区委党校2016年度财政支出预算总额1843.50万元。2016年实际收到区财政拨款1843.50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区委党校能够按照区财政及市委党校的规定要求进行预算编报,并能做到部门预算政府信息公开。在编制预算的同时,能同步编制政府采购预算。会计核算基本遵守有关财经法规,提供的决算报表基本真实地反映了201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但审计中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往来款中核算其他独立法人的会计事项。区委党校在“其他应付款”科目中核算独立法人--“上海市黄浦区党建研究会”的收支情况等会计事项。
(二)往来款中列收列支社区研究所业务费。区委党校在“其他应付款-社区研究所业务费”科目内收到“中共上海市黄浦区社会工作委员会”拨入业务经费6.8万元,年初余额-0.70万元,本年共支出5.96万元,年末结余0.14万元。
(三)未及时清理往来款长期宕账。截至2016年12月31日,区委党校“其他应付款”中有党建书款、帮困基金及结余等收入性款项共计32.21万元;“其他应收款”中有应收养老金及其他等支出性款项共计9.81万元。
(四)盘亏固定资产未及时账务核销处理。区委党校存在功放设备、空调等11.75万元固定资产盘亏,目前尚未进行账面会计处理。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意见
对上述问题,黄浦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往来款中核算其他独立法人的会计事项问题,要求区委党校及时与相关部门协调,尽快独立设立账套。对往来账中列收列支社区研究所业务经费问题,要求区委党校及时调整账户,确保收支真实性。对未及时清理往来款长期宕账问题,要求区委党校予以清理,调整会计账户。对盘亏固定资产未及时财务核销处理问题,要求区委党校及时办理相关手续,调整账户,确保资产完整性。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区委党校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采取措施落实整改。对于“往来款中核算其他独立法人的会计事项”问题,区委党校已与相关部门协调,待办妥法人证书单独设立账套,并设银行账户。对于“往来账中列收列支社区研究所业务经费”及“未及时清理往来款长期宕账”问题,已进行了调账处理。对于“盘亏固定资产未及时财务核销处理”问题,区委党校已完成清理工作,待财政审核批准后进行调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