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浦东新区审计局局长康晴华同志代表区政府所作的《关于浦东新区2016年度本级预算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区政府对同级审整改工作高度重视,9月20日,姬区长召集23个被审计单位和相关街镇召开“同级审”整改工作推进会议,部署及推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并邀请区人大、区政协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监督、合力推动。区政府要求被审计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要责无旁贷地履行好审计整改工作的主体责任,根据审计建议的要求,限期做好整改落实。
区审计局按照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区委、区政府有关要求,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加强对整改工作的跟踪督促,采取“点对点”分类指导、“清单式”跟踪检查、函告督促重点难点问题整改、协调相关部门合力推进等措施,督促被审计单位认真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10月下旬,区审计局会同区人大财经工委、区政协经科委相关部门,对9家单位的审计整改落实情况开展现场检查,进一步加大审计整改督促跟踪力度,坚持不懈狠抓审计整改落实。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研究审计意见和建议,及时制定整改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审计整改工作。截至2017年10月底,审计工作报告中反映的40个问题,37个问题已完成整改,审计问题整改率92.5%。相关部门和单位上缴、收回财政资金1.80亿元,20家部门和单位根据审计意见制定或完善了规章制度42项。
一、政府预算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关于部分公用经费支出事项在项目预算中编制并列支的问题。区财政局进一步督促相关预算单位加强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印发了《关于编制2018年区级预算和2018—2020年中期财政规划的通知》,明确规定“公用支出中的公用经费及办公设备配置等经费,按照新区规定的控制标准分类测算编制”,同时加强预算编制的审核,从源头上强化预算编制的管理,确保预算支出结构的准确性。
二是关于部分街道项目支出预算执行存在虚列的问题。区财政局制订了《区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动态监控管理暂行办法》,将“是否违规向本单位关联账户或上下级单位划转财政资金”列入最高级别的预警监控。陆家嘴、沪东、塘桥、浦兴路等4家街道进一步加强了对预算执行严肃性的认识,已将转入专用存款账户的项目结存资金3212.22万元按规定全部使用完毕,今后将严格按照预算执行的相关规定据实列支。
三是关于大型居住社区补贴资金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三林镇、航头镇、周浦镇进一步加强了大居补贴资金的管理,一是对历年补贴资金进行了梳理,三个镇大居补贴资金结余共计183673.8万元,分别制定了补贴资金使用计划,并安排了标准菜场、健康步道、公共绿化等各类具体事项;二是进一步明确了大居和非大居区域支出的计算口径,逐笔核对支出,剔除了不应列入资金,并进行了账务调整,确保在规定范围内使用补贴资金;三是加强补贴资金专账核算,规范现金支出,按照规定使用银行转账和公务卡结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关于土地储备资金管理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区财政局根据财政部等四部委《关于规范土地储备和资金管理等相关问题的通知》的相关内容,修改完善了《浦东新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支预算管理办法》和《浦东新区土地储备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拟报区府常务会审议。同时,区土地储备中心已将宕存的7.56亿元土地储备项目资金按规定支付完毕。
二是关于污水处理政府购买服务机制未建立的问题。区财政局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完成了对南汇排水公司前三年运行成本审价,区环保市容局以此为参考审核了2017年污水处理费支出预算,并牵头召开了区财政局、区发改委等单位参加的联席会议,明确污水处理和输送成本按照市污水处理成本规制管理办法核算,对污水处理企业成本决算和新增资产(设施)成本等情况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进行审核,并计划于2017年底前完成污水处理服务的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关于部分委托监管企业未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问题。区国资委委托主管部门监管的原11家企业现已整合为9家,除去已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3家外,上海浦东国际招商服务中心等3家将纳入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缴范围;拟将区商务委管理的上海浦东商业发展有限公司股权划转至区国资委,作为国资委直接监管企业,纳入2018年国资收益收缴范围;委托区规土局管理的浦东新区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目前分配的红利作为股东浦东新区规划设计研究院的经营收入纳入单位预算,下一步拟结合事业单位改革再予以明确;委托区公安分局管理的浦东保安服务总公司按照市级财政管理模式,暂缓纳入国资收益收缴范围。
二、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关于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不高的问题。区市场监管局、区司法局、区公安分局、区农委、区委宣传部(文广局)等5个部门,对项目进一步加强评估和可行性论证,科学合理地编制预算,在执行过程中加强对用款进度的跟踪管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预算调整,提高部门预算执行率,增强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二是关于部分单位预算编制不细化的问题。区委宣传部(文广局)文化基金项目已列入2018年区级财政预算评审项目,由第三方评价机构对预算编制的必要性、内容的完整性、支出的合理性进行预算评审。区农委制定了2016年支农整合以奖代补项目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补贴的范围、标准,细化了项目预算,已将项目资金支付完毕,2017年取消了以奖代补预算项目。
三是关于部分项目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区农委高标准基本农田项目已全部实施工程验收,并完成审价,宕存相关镇的资金目前已支付7674.89万元。区公安分局开展专题培训,强化报销审核工作,严格按照经批准的项目使用范围列支。
四是关于部分单位存量资金清理力度不够的问题。区市场监管局将宕存在行政账户的结转结余资金7794.61万元,区公安分局将宕存在行政经费账户、基本建设一般户的结余资金 7263.83万元,全额上缴区财政局。
五是关于内部控制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委宣传部(文广局)、区公安分局等部门针对内部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的建设,规范内部经济和业务活动的有序运行。如区委宣传部(文广局)按照《机关经费使用审批、报销办法》的规定,明确管理职责,加强资金支付审批管理,提高资金监管力度;区公安分局就执行项目采购加强了规范管理,2017年特殊安保项目已上报政府采购计划,并明确今后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程序。
六是关于对下属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监管不严格的问题。区司法局、区农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委宣传部(文广局)等部门按照审计报告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加强对下属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管理的力度,进一步规范下属单位各项资金的有效使用。如区市场监管局下属计量质量检测所已上缴区财政器具检定费328.35万元;区农委下属农校收回超标准拨付的讲课、租车等费用10.75万元,制定了规范的讲课费标准,严格按照规定标准列支费用。
三、部分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土地减量化政策落实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关于土地减量化实施进度缓慢的问题。区规土局拟定了《浦东新区关于进一步规范和推进减量化工作的实施意见》,引入区城管执法局、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力量,梳理权证注销或调整流程,进一步完善新区减量化工作考核制度等措施,加快推进减量化工作实施进度。截至9月底,全区历年共验收批复建设用地减量化项目649个,涉及建设用地完成减量面积421公顷,完成验收面积在全市排名第一。
二是关于部分土地减量化资金拨付主体不规范的问题。区规土局正在牵头制定《集中建设区外建设用地减量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惠南镇、曹路镇等镇制定下发了关于规范减量化补偿资金拨付的办法,祝桥镇、万祥镇等镇召开专题会议明确减量化资金拨付主体必须系被拆迁房屋的权利人,切实增强风险意识和规范意识,进一步规范减量化资金资金拨付。
三是关于个别镇资产权属审核不严的问题。根据审计线索,区检察院已对相关企业负责人涉嫌违法处置资产的事项立案并对当事人采取了强制措施;合庆镇已采取暂停发放减量化补偿余款117万元等措施,并在后续减量化工作将进一步加强资产权属审核工作。
(二)群团改革相关政策落实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关于群团全委会(执委会)及其常委会议事规则尚未出台的问题。区总工会、区妇联、团区委等区级群团组织根据群团改革方案要求,在广泛听取基层群团组织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浦东的实际情况,分别制定出台了全委会(执委会)及其常委会的议事规则。
二是关于群团组织经费项目化程度不高的问题。区总工会按照预算管理的要求,进一步细化工会经费的预算编制;区级群团组织通过加强对基层群团组织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加大内部专项审计,加强预算编报考核评估,持续推动基层群团经费项目化管理水平的提高。
(三)管委会(管理局)企业财政扶持政策落实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关于执行区级扶持政策不到位的问题。区政府制定了《“十三五”期间浦东新区财政扶持经济发展的意见》,明确区级相关部委办局制定政策规则,形成区统一的财政扶持政策办法体系,区以下财政扶持政策执行主体原则上不再发布财政扶持政策。保税区管理局等6家管委会(管理局)今后将切实执行区统一制定的十三五财政扶持政策,进一步加强与区财政局等职能部门的协作,充分发挥财政扶持资金的导向和推动作用,确保财政扶持高效有序运作。
二是关于“一事一议”决策执行不规范的问题。区政府出台《“十三五”期间浦东新区特殊、重大项目(企业)财政专项扶持实施办法》中明确“一事一议”项目的认定和报备机制,保税区管理局、陆家嘴管理局等单位的财政扶持“一事一议”将严格按规定经内部专题会议研究后向区政府履行报批程序。
三是关于未严格执行财政扶持资金直拨规定的问题。金桥管委会已终止对曹路楼宇经济政策的执行,张江管委会取消了企业打包扶持方式,世博管委会将按规定专题上报石协石化市场公司扶持方式;上述单位将严格按照《“十三五”期间浦东新区财政扶持经济发展的意见》的要求,加强对财政扶持资金管理和拨付的审核把关,加强风险控制,确保财政扶持政策的规范、及时、正确、有效实施。
(四)街道民非组织发展相关政策落实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关于街道向民非组织购买服务不规范的问题。区民政局加强民非组织事中、事后监管,街道配合做好相关规范工作,区财政局完善了政府购买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督促各街道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运营管理,建立健全相关机制、流程。东明路街道已收回宕存在东明社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的安商稳商结余资52.76万元。
二是关于部分街道公职人员在民非组织中任职的问题。目前, 13名在街道民非组织中任负责人的在职公务员均已不再担任民非组织负责人。
四、重点专项资金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关于部分工程项目存在高估冒算的问题。高估冒算的工程款在相关审计报告中已做核减处理,区公安分局、上海恒士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浦东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等代建单位已根据审计报告调整账务处理。
二是关于部分工程项目超投资的问题。区发改委已根据审计认定的工程投资额,对广兰路、高科西路、祖冲之路等相关路段市政工程项目超概算投资额予以认可。
三是关于部分动迁补偿不规范的问题。(1)代建单位浦发建管公司已会同金桥镇、相关动迁公司共同成立专题工作小组,明确待安置房价格确定后,启动对骗取补偿款的追讨工作。(2)暂缓对金桥镇及相关企业动迁补偿款的发放,明确金桥镇作为责任主体追讨超付的补偿款,并督促动迁公司尽快与相关企业达成补偿协议,加强动迁补偿专用资金的支付管理。同时,按审计报告的要求已向城厢动迁公司收回24万元随意支配的奖励费。
(二)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关于部分征收事务所违规转让受托业务的问题。2017年4月7日,区政府主要领导牵头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房屋征收事务管理工作机制”有关事宜,会议明确3月2日后新启动的项目,要按照房屋征收事务管理新操作机制推进;区政府于6月份转发了区建交委制订的《关于规范区房屋征收事务操作机制的意见》的通知,明确征收事务所受托开展房屋征收和协议置换的实施工作,不得将受托业务转让给其他单位。区建交委会同区国资委研究规范和理顺新区房屋征收工作机制,扩充征收事务所人员,做强征收队伍,规范操作、杜绝挂靠。
二是关于保障性住房管理机制不完善的问题。截至目前, 9户重复享受廉租补贴的家庭中,8户已将重复享受的廉租租金补贴予以返还,追回了款项5.89万元(剩余1户承诺分期付款,涉及金额2.96万元);1户经核实系同名同姓,不属于重复享受;1户重复享受廉租实物配租的,已清退了房屋。11套上海宝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规占用的公租房源已全部收回,并收缴了占用期间的租赁费27万元。
三是关于部分安居工程进展缓慢的问题。曹路南拓展E-1-1地块中12栋住宅已基本建设完成,计划今年交付;H-2-1地块中5栋住宅已结构封顶。惠南民乐大型居住社区C01-05、C06-01地块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已完成拆迁腾地,正在办理工程建设前期手续;C05-02地块剩余2户征收正在推进中,1户涉及五违整治拟进入违章拆除程序。区建交委将加快条块联动,继续督促区执法局、曹路镇、惠南镇加大执法力度,抓紧清盘,推进安居工程建设。
(三)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关于相关部门管理职责行使不到位的问题。区环保市容局会同区财政局对各部门的相关管理职责进行了研究,修订了《镇级水利专项工程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和资金管理办法》,管理办法中对参加验收的部门及验收流程予以明确,初稿已经编制完成,待报区府常委会审议通过。
二是关于未落实长效管理机制的问题。区环保市容局已督促相关镇对农田水利设施进行维修保养,新场镇、川沙镇、老港镇已经完成现场设施的维修养护工作。
三是关于部分资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惠南镇已将套取的41.9万元补贴资金返还区环保市容局,川沙新镇建设和环境保护事务中心已将截留资金131.4万元返还镇财政,新场镇已补足配套资金158.62万元。
(四)水环境治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关于骨干河道整治未能全面统筹推进的问题。区环保市容局会同区规土局对全区河道水系现状及规划情况进行了系统梳理,编制完成了《区河道蓝线专项规划》、《区十三五骨干河道建设规划》,针对骨干河网建设提出了北横河、张家浜、外环运河等一批项目,2018年开始动迁并准备施工建设。通过项目的实施,提高骨干河道整治率,改善区域排水条件,确保防汛安全。
二是关于河道整治与岸上污染源综合治理结合度不高的问题。区环保市容局制定了《城乡中小河道整治标准》,实施清淤疏浚、沿河截污、驳岸整治、引清调水、生态护岸等综合整治,加快修复水体功能。同时,把河道整治与“五违四必”整治、198区域减量化、产业结构调整和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紧密结合,加强水岸联动,提高河道整治的效果。
三是关于部分地区污水设施建设滞后的问题。区环保市容局加快对部分地区污水设施的建设,截至2017年9月,已建成华东南、新场两条污水支线;航头拓展污水支线计划11月份开工;黄路污水支线等3条支线将分别结合相关公路的改扩建、新建工程同步实施,计划2018年开工。瓦屑、盐仓等污水空白区域已通过第五轮、第六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建设了污水支线,主干市政污水管网已基本覆盖。
(五)浦东电视过江项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关于上海广播电视台(以下简称SMG)协议投入相关资源价值未进行确认的问题。从2017年开始,SMG每年投入的相关资源在财政年度开启前向双方领导小组报备,再经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
二是关于运营公司内控制度不够健全的问题。浦东广电传媒公司已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制定了《业务招待财务报销规定》等6项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招投标流程和形式,制定《节目外包制作服务采购管理规定》等规定;重新整理合同样本,制定《合同管理制度》,加强了资金支付时的合同审批力度,进一步完善合同签字流程,严格按照合同要求付款。
五、区属企业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关于个别项目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农发集团加强对农业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进一步完善项目经济效益分析和绩效评估;强化对闲置房产的管理,指派专人定期巡视和维护,并梳理可供对外租赁资产,加大招商招租力度,提高经营效益。
二是关于经营性资产管理不善的问题。农发集团下属孙桥现代农业联合发展有限公司制定了《经营性资产操作细则》,加强经营性资产的保值增值,开展了与租赁合同时间较长的承租方合同换签工作,并收回了老港农业基地4家承租公司拖欠的租金77.85万元。
三是关于虚增项目成本骗取财政补贴的问题。农发集团下属孙桥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退回骗取的财政补贴资金211万元,并制定了《项目管理办法》,加强项目申报实施管理,规范项目执行程序和项目资金的使用,严格对补贴申报的审核流程,对不符合政策的不予申请补贴。
四是关于存在账外资金的问题。根据审计线索,区纪委对相关责任人已分别作出免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行政警告处分等决定;农发集团下属旅游公司、农业园区投资发展公司已将账外结余资金纳入公司账户,并制定了《资金活动管理制度》,修订《业务招待管理办法》,加强对下属公司的监督检查,严格各项资金活动的运作。
六、下一阶段整改工作的推进
11月21日,区政府常务会审议并通过了2016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区政府要求各被审计部门认真研究审计意见,对已经完成整改的问题,做到举一反三,积极构建长效机制,提升整改效果,避免同类问题再发生;对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相关责任部门要高度重视,继续加大整改推进力度,抓好整改落实的关键环节,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同时,根据审计报告发现的问题,要求各部门:一是要健全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不断提高政府购买服务的管理水平;二是要加强内控体系的建设,突出对下层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的监管;三是要加强对代建单位的管理,防止代建单位成为管理主体的情况发生;四是要严格项目的验收、评估,保障项目任务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