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浦东新区2014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015-12-14 来源:浦东新区审计局
一、全面推进审计整改工作
8月13日,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区审计局局长 康晴华同志受区政府委托所作的
《关于浦东新区2014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区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认真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进行全面部署,着力推进审计整改落实到位。
一是不断完善审计整改工作制度建设。按照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提出的“要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推进审计整改工作”的要求,2015年7月,区委办、区府办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审计整改的第一责任人,全面强化了审计整改工作的各项制度和举措。
二是切实贯彻审计整改工作要求。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区领导高度重视审计报告反映的问题,对整改工作都提出了明确要求,相关部门和单位根据有关规定,认真研究审计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加强整改落实。区审计局加强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协调和沟通会商,认真研究整改措施,被审计单位及时制定整改方案,采取有效措施,有力促进了相关问题的整改。
三是加强部门协作联动,有效提升整改合力。积极推进区纪委监察局、区委组织部、区委巡察办、区财政局、区国资委等部门的信息互通,建立健全监督联动、问题会商的协作机制,不断增强了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的合力。
四是加大审计整改跟踪检查和督促力度。区审计局坚持把审计整改放在突出位置来抓,设置专岗专人负责审计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统计分析、督促推进,采取跟踪回访、组织开展检查、加大审计结果公开力度等方式,督促被审计单位加强整改,对未按时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实行“点对点”指导和“清单式”管理,及时向被审计单位发函催告,同时函告其主管部门加强督促,有效提升整改效果。
二、审计整改初步成效
截至2015年10月底,审计工作报告中反映的31个问题,22个问题已完成整改,9个问题正在整改和已出台相关管理制度。相关部门和单位对应缴未缴财政资金9114.32万元已全额上缴,对管理不规范资金15.37亿元已基本完成了整改,并根据审计意见制定和完善制度4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区财政局组织执行本级预算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部分待分配预算管理欠规范的问题。区财政局今后严格执行待分配预算项目审核程序,根据《关于浦东新区2015年区级预算编审工作的通知》中“从2015年起,除上级专款外,其余项目原则上不允许结转下年度使用”的规定,进一步解决待分配预算项目使用审批不及时的问题。同时将建立和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动态监管,对部分待分配预算项目资金提前垫付或预算执行进度进行动态管理。
2、关于部分行政事业单位物业管理费预算管理不够细化的问题。根据区委、区府关于加强财政资金绩效预算管理的要求,区财政局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新区行政事业单位公用经费支出定额标准的实施意见》(浦财行[2015]17号),对物业管理费的内容、范围作了进一步明确规定,加强了行政事业单位物业管理费的预算细化,实施意见从2016年起执行。
3、关于部分资金未及时上缴国库的问题。一是审计期间,财政局已将区农委下属执法大队、海塘管理署等15家单位上交区财政的非税收入上缴国库;二是宕财政局市拨专项资金专户车改上缴的车辆处置收入954.38万元以及浦房集团宕存的8159.94万元直管公有住房出售房款净收入也已按规定上缴国库。
4、关于部分单位未按规定及时清理财政性资金账户的问题。一是未按规定及时清理销户的24个银行账户,已经撤销8个,尚有16个账户未撤销或在办理销户过程中。二是2015年7月区财政局按照《关于推进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预[2015]15号)等文件精神以及区领导要求加大盘活力度的有关指示,盘活新区区级财政存量资金220亿元,其中,盘活委办局、街道财政存量资金58.80亿元。盘活的资金已经全部缴存国库账户。三是部分售房净归集资金银行专户未纳入财政监管的问题,区财政局将通过调研,提出统一的处理意见。
(二)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部分项目预算编制不够合理的问题。区科委、区卫计委和区商务委分别对年度项目预算加强了细化编制。其中区科委对“决策咨询”项目确定了研究的重点方向、重点领域,在征询各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政策性天使基金的功能及运行模式研究”等21项研究课题,并向社会公开招投标,通过第三方专家评审,确定了课题研究承担单位;区卫计委于2015年7月收回项目预算经费累计余额190.71万元,及时完成整改;区商务委旅游会展中心对项目预算编制计划与实际支出进行提前谋划、研判,进一步细化项目预算。
2、关于部分预算项目执行率较低的问题。区世博管委会、区科委和区商务委分别对部分项目预算执行做好项目评估和可行性论证,确保列入年度预算的项目切实可行,在执行过程中加强对用款进度的跟踪管理,强化预算执行的约束性。其中世博管委会促进中心已提出经费调减的建议,世博管委会正在对项目经费进行统筹安排。
3、关于结余资金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问题。区商务委、区科委、区世博管委会等部门及下属单位历年结余资金问题,在今年区财政局开展盘活存量资金和对历年结余资金清理调查当中,上述问题已得到妥善解决。如区商务委已按照区财政局统一部署进行清理,于2015年7月将2049.95万元结余资金上缴新区国库。
4、关于项目采购程序执行不规范的问题。区卫计委、区团委和区世博管委会分别就执行项目采购加强了规范管理,其中区卫计委承诺将根据审计提出的建议和要求,规范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对于预算金额达到政府集中采购标准的,严格执行政府集中采购及有关招投标程序;区团委组织项目采购程序培训,建立健全了政府采购管理流程。
5、关于部分下属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区商务委、区科委、区世博管委会和区团委等部门按照审计报告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加强对下属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管理的力度,进一步规范下属单位各项资金的有效使用。如区科委下属单位生产力中心正在按合同约定清退租户,并与科技进修学院进行清算,扣除房租收入的税收后,将净结余收缴至生产力中心专户。
(三)重大部署和政策贯彻落实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新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情况
一是关于居住困难户核定工作不完善的问题。区建交委召开整改协调会,明确在今后居住困难户认定中,由区住保中心、征收中心、房屋征管处根据各自分工,严格把关,规范程序,确保居住困难户核定规范。
二是关于部分共有产权保障房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区住保中心已会同上海浦房物业管理公司对违章搭建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并书面报送当地城管部门。
三是关于部分公租房和廉租房未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问题。区住保中心已将488套青年公寓和795套廉租房房源报区财政、区国资委审批,待批复后再进行固定资产核算。
2、新区集体资产管理审计调查情况
一是关于部分财政扶持资金未按规定实行国库直拨的问题。区财政局进一步加强对财政扶持资金的监管,严格实行国库直拨,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扶持资金管理。川沙新镇、三林镇分别已将宕存镇属公司的财政扶持资金3909.26万元、3702.03万元原渠道收回财政。
二是关于部分财政扶持资金扶持对象不规范的问题。唐镇进一步加强财政扶持资金的规范管理,已将拨付镇属公司形成宕存的财政扶持资金2228.21万元原渠道收回财政。
(四)公共资金使用绩效和资源环境情况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新区单位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及使用绩效审计调查情况
一是关于单位生活垃圾处理费收缴不及时的问题。区废管中心已完成对3644.14万元应收未收款的核实梳理,明确了相关责任单位和具体金额,下一步将抓紧做好款项收缴工作。区废管中心拟结合金额较大的单位在一定期限内采取分期缴款的方式予以追缴,对逾期不缴的单位,将对其停止委托派工,并对相关款项继续予以追缴。
二是关于单位生活垃圾收费与清运管理新模式尚未有效推行的问题。区环保市容局已会同区发改委、财政局联合制定了《浦东新区单位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和收运管理的实施意见》,并于2015年3月23日经区府常务会讨论通过,明确收运分离、按实结算。目前,新区12个街道的单位生活垃圾处理费由区废管中心聘请30名收费员负责征收,各镇范围内的单位生活垃圾处理费由镇属收费员负责征收,与清运单位彻底脱钩。区废管中心已于2015年4月1日起根据清运单位的实际清运量按量付费。
三是关于未按规定与清运单位签订委托收运服务协议的问题。区废管中心已于2015年3月与城区12个街道范围内的9家单位签订了《浦东新区单位生活垃圾清运委托服务协议》,协议内容包含收运范围和内容、收运期限和费用、收运作业服务标准和要求、违约责任、退出约定等,对收运企业在收运过程中的违规行为也作了明确。各镇将于《浦东新区单位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和收运管理的实施意见》正式实施后予以同步执行。
2、新区节能降耗资金管理和使用绩效审计调查情况
一是关于部分补贴资金未及时拨付的问题。宕存在区建交委账户的资金1090.8万元,目前已拨付653.6万元,结余资金437.2万元将于近期上缴区财政;宕存于区安全质量监测站账户的资金17.64万元,目前已拨付9.67万元,其余资金正抓紧结算;宕存于区经信委账上的项目结余款7.1万元已于2015年5月上缴区财政;关于10个项目的补贴资金未及时拨付至调整企业的问题,目前各镇已将9个项目的调整资金拨付至调整企业,剩余1个项目宕存的调整资金48万元正在协调之中。
二是关于部分企业未按期关停或搬迁的问题。目前10家企业已关停,涉及金额4461万元。剩余1家未关停的企业为汉高股份有限公司,未按期关停的原因是金山化工区新厂房施工延期,该企业承诺于2015年11月停产。
三是关于粘土砖企业专项结构调整项目进展缓慢的问题。所有粘土砖企业已全部完成关停,并已通过市经信委相关部门的验收。
3、新区村庄改造跟踪审计调查情况
一是关于工程造价核算不实的问题。各镇在2014年村庄改造项目过程中,将加强投资管理,严格控制项目成本,发挥财政资金最大使用效益。
二是关于部分镇配套资金未全部到位的问题。截止2015年9月30日,9个镇中航头镇配套资金已全部到位,祝桥镇部分配套资金已到位,合计2144万元,仍有9533.79万元配套资金未到位。对仍未到位的配套资金各镇表示将加快安排资金,确保足额到位。
4、新区国有直属企业存量土地审计调查情况
一是关于公司内部土地管理制度不健全的问题。区国资委下达了《关于加强浦东新区直属企业土地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浦国资委[2015] 74号),各直属企业在对土地资产现状开展调查、摸清底数的同时,制定或修订了土地资产的管理制度。如外高桥集团、张江集团、康桥集团等。区国资委将土地审计整改落实情况纳入直属企业2015年度业绩考核。
二是关于动迁地块中存在违章搭建的问题。张江集电港B3地块的违章搭建已联合唐镇镇政府进行了拆除。
三是关于部分开发公司将闲置市政用地对外出租,且租期超长的问题。南汇工业园区已追回拖欠的土地租金146.38万元,剩余拖欠租金正在催缴之中;对租期超长等问题,南汇工业园区与企业签订补充协议调整租赁年限,同时相应调整租赁价格。
(五)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招标文件中暂估价工程未按规定招投标的问题。根据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出台的《关于启用建设工程施工暂估价招标服务系统的通知》(沪建管[2014]624号),区建交委已要求代建单位严格执行该通知精神,对暂估价工程依法实施公开招投标。
2、关于个别项目管理不善,造成资料遗失或无法提供的问题。区建交委已要求代建单位对参建单位加强管理,做好各项工程资料的归档工作,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3、关于个别建设项目未达到建设目标的问题。临港科技学校在不影响学校秩序与安全前提下,连续三年利用节假日与暑假,对外墙面进行三次大面积维修和两次小修,维修总面积达70%以上,基本排除安全隐患。另外,临港科技学校对原图书馆的部分吊顶进行了整修,变形问题有待解决,为安全起见,暂将原图书馆空置。三八河北段综合整治工程,由于沿岸居民未能实施动迁,目前生活污水直排河道,部分截污管道闲置问题暂时无法整改。
(六)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未真实反映收支情况的问题。南发集团已经进行了整改,完成了账务调整。
2、关于违规进行利润预分配的问题。经医学园区与双方股东沟通,集团公司与欧筑实业均已将利润分配款共计3570万元于2015年2月13日前退还至联发公司账户。
3、关于部分资金未及时清理的问题。浦东公交公司已完成整改,对相关资金进行了清理。
下阶段,为进一步推进2014年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全面落实到位,区政府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继续加大整改工作力度。一是进一步解决在思想观念、工作落实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强化审计整改监督,推进依法行政,全面提高执行落实的能力。二是坚持标本兼治,注重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坚持以制度建设为重点,推进相关责任单位切实采取措施,不断完善相关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制度执行力和约束力,杜绝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三是切实抓紧正在整改事项的推进落实,对整改周期较长、难度较大的事项要持续跟踪督促,必要时要发挥联动机制作用,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四是加大整改责任追究,按照审计整改办法和实施意见的要求,强化对审计整改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对整改不力、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加大问责力度,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按期整改,不断提高财政财务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