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浦东新区2012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013-12-25
今年 8月9日,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审计局局长徐国平受区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浦东新区2012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并就审计整改工作提出了审议意见。区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认真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姜樑区长对审计结果报告作出重要批示,要求相关部门和单位切实抓好审计整改工作。严旭副区长主持召开审计整改工作联席会议,对审计整改工作进行了部署,要求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明确工作目标,抓好整改落实,找准突破方向,完善审计整改联动机制,发挥部门监督合力,提升整改实效。
区审计局认真贯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按照区政府有关要求,落实《关于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办法》,多次召开专题会议,明确工作措施,采取跟踪回访、组织开展检查、加大审计结果公开力度等方式,督促被审计单位认真整改审计发现的问题。同时,区审计局在向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书面汇报2011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基础上,继续加强跟踪检查,目前除个别事项整改需与市相关部门联动外,其余已落实整改。
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研究审计意见和建议,及时制订整改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审计整改工作。区卫计委、经信委、建交委等部门和单位多次召开专题会议,逐条研究审计发现的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确保整改成效。宣传部(文广局)等部门和单位即知即改,在审计期间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区发改委、环保市容局等部门和单位出台了《浦东新区关于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和管理的若干规定》等12项制度。截至2013年9月底,相关部门和单位对应缴未缴财政资金1.75亿元已全额上缴,对管理不规范资金5.96亿元已完成了整改,对应在下个财政预算年度中加强监管的管理不规范资金1.31亿元已落实了相应的整改措施。
一、区财政局组织执行本级预算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部分预算单位银行账户需清理的问题。2012年,新区全面推行国库单一账户的改革。由于各预算单位对实行国库单一账户后资金拨付等管理措施正在调整过程之中,区财政局允许个别部门暂时保留各类转拨资金银行账户。目前,区卫计委拟在2014年撤销转拨资金银行账户,区财政局将督促其他3个部门加快调整管理方式,抓紧撤销转拨资金银行账户。
(二)关于部分国有土地使用补偿费未缴国库的问题。区土地储备中心已于2013年5月将上海海关学院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缴纳的土地补偿费7769万元上缴国库。
(三)关于办公用房管理未有效统筹的问题。一是加强办公用房统筹管理。区机管局通过办公用房腾退和调剂,2013年已安排了公路养护三所、南汇网格分中心等18家单位,共计调配办公用房1.38万平方米。下阶段将再进一步加大对闲置房屋的腾退,合理安排在外租房单位的使用,减少财政支出。二是结合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查工作要求,区财政局、机管局会同相关部门已制定方案,将开展全区性的行政、事业单位房地资产清理普查工作。
(四)关于国资经营预算管理不够到位的问题。一是关于预算编制不完整的问题。区财政局通过预算调整已将上海银行股东红利317.54万元纳入国资经营预算。二是关于部分国资收益未上缴的问题。区国资委已将股份转让收益6782.35万元上缴国库。
二、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部分单位预算编制不完整的问题。金桥管委会、区经信委、区人民法院等部门在2013年预算调整和编报2014年预算时已将结余资金11157.35万元纳入预算管理。
(二)关于部分单位个别项目资金预算执行率偏低的问题。区人民法院调整了未实施的技防系统改造等2个项目,相关资金已纳入2014年预算。对重点优抚专项资金执行率低的问题,区民政局已与相关部门沟通,将在2014年通过完善优抚对象关爱服务项目标准等措施加快预算执行。宣传部(文广局)未实施的15个项目,通过项目推进等措施,2013年6月底已有11个项目实施完成,涉及资金449.53万元,其余4个项目将于年底实施完成。
(三)关于部分单位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的问题。区宣传部(文广局)下属网络中心、区金融局等部门已将有线网络收视费等2978.8万元按规定上缴区财政。
(四)关于部分单位支出超预算、超范围的问题。相关部门与单位加强了预算管理,合理编制预算,加强支出控制,防止支出超预算、超范围现象的发生。如党校加强与区财政局、人保局协调,优化预算结构,实施新的绩效工资,推进解决超预算问题。
(五)关于部分单位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的问题。区经信委及时组织力量对长期挂账问题进行了清理,并与相关部门进行协调,明确了资金管理使用的要求。金桥管委会涉及南区管委会长期挂账问题,目前尚未落实整改。
三、专项资金绩效情况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2010年至2012年度院前急救资金管理和使用绩效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急救分站建设需加快推进的问题。区急救中心2013年新建了张江等6个急救分站,年内建成并投入运行后,区内急救站点达27个,站点间平均距离缩短至5.5公里。2014年至2015年将继续新建5个急救分站,站点间平均距离可达到规划要求。
2、关于急救车存在缺配现象的问题。区急救中心2013年新增了急救车18辆。2014年至2015年将继续新增急救车15辆,同时更新部分急救车,使急救车辆的配置基本满足辖区内居民的急救需求。
3、关于急救队伍不稳定的问题。一是相关部门增加了新建分站配套急救人员额度,用工员额增幅达25.5%。目前,区急救中心用工员额532个,与现有的急救车基本匹配,缓解了急救人员用工额度紧张的矛盾。二是区急救中心招聘了19名医科毕业生,同时委托市医药高专定向培养急救医师,逐年满足急救医师的需求。
(二)2010年至2012年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绩效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申报评审环节对产业导向关注不够的问题。相关部门在2013年项目评审中进行了重点关注,在专家评审表中将是否符合产业导向的条款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并给予单独列示。
2、关于个别项目跟踪检查未完全到位的问题。相关部门组织了企业项目负责人员培训,明确项目管理要求;利用网络平台建立了月度跟踪机制,掌握了项目实施情况同时进行了相应处置,并以此为基础实行了项目“四色分级管理”。
3、关于部分企业未按计划建设期推进项目的问题。相关部门建立了项目督促机制,对即将到期项目进行验收前预提示,对超期未验收项目以书面形式督促企业提出验收申请,同时进行实地检查,并根据综合情况进行相应处置,对受市场变动等因素影响进度较慢的项目,督促企业办理项目延期等相关手续。
(三)2010年至2012年服务业引导资金使用绩效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关于资金拨付机制有待改进和部分项目存在重复扶持现象的问题。区发改委制定了《浦东新区关于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和管理的若干规定》,并配套制定了《浦东新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支持项目稽察细则》、《浦东新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支持项目验收细则》,在资金拨付环节,明确了区级配套资金分批拨付机制,强化项目管理的约束力。在验收环节,严把项目资金使用效益。对发现的重复申报政策资金的项目将进行资金追回或等额扣除。近期,区发改委专门与市发改委进行了沟通,已启动有关项目资金追回程序。
(四)2010年至2012年金融人才扶持政策执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扶持政策中对享受住房(租房)补贴条件不够细化的问题。区金融局、财政局共同制订了部分金融机构的高管核定标准,根据各类金融机构实际情况,就享受该政策的高管人数、申报时限等内容进行了限定,并会同财政局、税务局等部门启动了金融人才政策落实后评估工作。
2、关于部分扶持对象与政策规定不符的问题。随着近年来金融业发展迅速,各类新型业态、业务模式不断涌现,区金融局对各类新型金融机构进行调研,已启动扩大政策外延工作,并根据行业发展情况,对现行政策进行相应补充和完善。
(五)2011年度乡村公路修建补贴资金管理使用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乡村公路大中修计划编制统筹不够的问题。区公路署已修订了《浦东新区农村公路大中修管理方法》,统一规范各镇大中修管理行为。在提高MQI(公路技术指标)准确率的前提下,计划编制以数据为依据,逐步消除次差等级道路;加强区镇的沟通协调,建立项目储备库机制,试行项目考核弹性机制,在保证区域基本均衡的原则下,工程项目成熟一个立项一个;加大人员培训,提高编制质量。
2、关于各镇养护单位和施工单位资质管理不够到位的问题。区环保市容局出台了《关于印发从事新区农村公路日常养护企业基本要求有关规定》,适度提高了企业的准入门槛,促进镇属企业规范化建设,逐步适应市场化的需要。
3、关于镇级配套资金不到位的问题。大中修资金管理,均由镇统一管理。经跟踪检查,2011年已经清算的项目,各镇均已在2012年度按比例配套到位。区环保市容局已要求各镇进一步加强财务核算,加强财会人员培训,提高素质,同时将财务管理工作纳入考核体系。
四、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部分项目征收(动迁)补偿工作不规范的问题。区建交委提交了《关于加强新区财力投资项目征收(动迁)成本控制建议相关研究情况的报告》,提出了规范协议动迁备案制度,严格控制协议动迁;加强政策研究,严格执行补偿标准;继续加大公开力度,实行阳光征收等六条对策措施。
(二)关于部分项目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问题。区建交委要求相关单位加强现场管理,杜绝安全隐患。代建单位会同监理单位已责令施工总包单位限时整改,并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三)关于部分项目施工、监理现场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区环保市容局、区教育局督促施工单位加强项目现场管理,并限期整改到位。相关单位已按要求配备管理人员、相应人员也已到岗到位。
五、资源环境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2011年和2012年村庄改造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个别合同签订欠规范的问题。相关镇已根据招投标文件约定下浮设计合同费率;区新农村联席办从2013年起,进一步加强了对监理公司的管理,实行由联席办和相关镇共同委托监理的新办法。
2、关于个别承接单位不具备相应资质的问题。区新农村联席办要求各镇在2013年村庄改造实施过程中确定设计、勘察、监理单位时,进一步做好资质审核工作,严格按资质范围承接相关项目。
3、关于个别镇仍存在配套资金不到位的问题。截至2013年5月底,涉及的相关镇配套资金已足额到位,目前配套资金到位率已达75%以上,做到了与区级资金同步。
(二)2010年至2012年不规范畜禽养殖治理资金管理和使用绩效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治理进程与任务目标存在一定差距的问题。2013年8月,区府办转发了区农委、环保市容局、规土局制定的《浦东新区关于开展新一轮治理不规范畜禽养殖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用三年时间完成全区(南片)不规范畜禽养殖治理工作,实现治理工作全覆盖。
2、关于个别镇存在复养与新增现象的问题。大团镇新增养殖户已完成退养,新场镇、祝桥镇养殖户正在治理过程中。同时,区农委要求各镇加强长效管理,对于新增、复养的情况作进一步排查,防止回潮现象发生。
3、关于个别镇配套资金未及时到位的问题。书院镇、惠南镇配套专项资金已到位。区农委要求各镇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并在新一轮治理过程中,会同区财政局加强资金监管,确保配套资金及时到位、专项资金使用规范。
(三)工业危险废物管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工业危险废物监管范围未全覆盖的问题。区环保市容局通过进一步推进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和转移联单信息化管理,加强对工业危险废物基础调查工作,强化危险废物源头管理。
2、关于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水平需提高的问题。区环保市容局已确定对1167家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开展专项整治,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提高企业在危险废物台账记录、贮存和处置管理的水平。截至2013年9月,区环境监察支队累计完成338家企业的现场检查及规范化管理检查工作。
3、关于工业危险废物处置设施不够完善的问题。区环保市容局深化《浦东新区危险废物产生及处理处置能力中长期规划研究》,对区专属危险废物处置场所已开展前期准备工作。
六、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国有直属公司捐赠和赞助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部分企业捐赠和赞助行为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区国资委正在修订关于企业捐赠行为管理办法,目前已形成初稿。
2、关于部分企业赞助支出在经营费用列支缺乏有效控制的问题。区国资委已明确将企业赞助纳入国资预算管理。
3、关于部分企业公益性捐款未有效实现统筹使用目标的问题。针对职工幸福安康基金的捐款企业较多,捐赠返还款使用状况不一的现象,区国资委要求企业规范、合理使用捐赠返还款。
(二)国有直属公司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个别企业将政府补贴直接计入企业利润的问题。张江集团对计入当期利润的1.65亿元政府园区开发补贴已作整改,全额调整为以前年度损益。
2、关于个别企业前期配套补偿费收入未及时结转的问题。上海临港海洋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将未及时结转的3962.41万元土地开发前期配套补偿费收入进行了账务处理。
3、关于个别企业土地成本不实的问题。张江集团已根据区政府会议纪要对挂账资产作了调整,吸养劳成本将计入当期损益。
为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区政府将进一步健全审计整改工作联动机制,深化审计整改工作制度建设,推进审计整改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区审计局将根据区政府的部署,继续强化审计整改跟踪检查,加大审计公开力度,促进政府部门合理分配、规范管理、有效使用财政资金,进一步提高预算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