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区审计局对2013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今年的预算执行审计认真贯彻区人大 常委会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服务浦东二次创业,以促进深化改革和制度创新为目标,以预算编制执行、资金使用绩效和政策贯彻执行情况为重点,着力 推进全口径预算审计,进一步加大审计力度,努力发挥审计保障经济社会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作用。
本次审计重点对区财政局组织2013年度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区教育局等6个部门201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养老服务事业发展扶持资金绩效等5个方面情况进行了审计和审计调查,对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等3个方面情况进行了资源环境审计,还对156个政府投资项目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审 计资金659.67亿元,查出管理不规范资金8.32亿元,应缴未缴财政资金0.45亿元,核减不实投资14.39亿元,提出审计建议56条,促进被审计 单位建立健全制度7项。
一、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基本情况
2013年区地方财政收入610.59亿元,增长10.95%,完成年度预算的102.70%;加上市与区的结算收入、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 入等,公共财政收入总计738.95亿元。区地方财政支出738.44亿元,增长10.77%,完成年度预算的104.70%。财政收支相抵,结余0.51亿元。
2013年区级公共财政收入523.45亿元,增长10.98%,完成年度预算的102.80%;加上市与区的结算收入、地方政府债券转贷 收入等,区级公共财力收入总计630.13亿元。区级财政支出630.13亿元,增长11.05%,完成年度预算的105.10%。区级财政收支平衡。
2013年区政府性基金收入346.31亿元,完成预算的130.40%,加上市财政对区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可安排使用的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370.19亿元;全区政府性基金支出总计292.63亿元,完成预算的98.70%。基金结转下年支出77.56亿元。
审计结果表明,在区委正确领导下,各部门各单位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各项政策,加快经济转型升级,稳步推进财源建设,不断优化支出结 构,注重民生领域保障,努力促进区经济社会统筹协调发展。2013年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完成了区人代会批准的本级预算任务。
二、区财政局组织执行本级预算审计情况
审计结果表明,区财政局在具体组织2013年度本级预算执行中较好地履行了职责,预算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但也发现了一些问题:
(一)预算单位结余资金统筹力度不够。全区65个预算单位2013年年底结余资金比年初增长7.37%,区财政局年初批准各预算单位本年度使用结余只占年初总结余资金的8.60%,按照区财政预算编审工作的要求,结余资金的消化需加快。
(二)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办公及业务用房装修预算管理不规范。审计抽查发现,区建交委、发改委等3个预算单位涉及办公及业务用房装修事项,预算共计1029.06万元,但预算编审未严格按照公用部位、会议室和办公室等单项控制标准分别编报,而是以装修总面积匡算装修预算,未发挥单项控制标准的作用。
(三)部分资金未按规定及时上缴国库。2013年区财政局未按规定及时将非税收入专户清理的以前年度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14061.43万元以及区环保局上缴的设施补偿费、住宅发展署上缴的青年公寓出租收入等796.30万元上缴国库。审计期间,区财政局已将上述资金缴入国库。
(四)委托监管企业未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2013年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资格委托主管部门监管的企业有10家,2012年末资产总计297416.48万元,年度净利润合计6828.42万元,年末未分配利润合计45527.28万元,目前尚未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范围。
对上述问题,区政府要求区财政局会同相关部门:一是加大对部门和单位历年结余资金的清理力度,根据资金的不同情况实行分类管理,加快消化结 余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二是加强对非税收入的核算管理,督促有关单位将设施补偿费、租赁费等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国库纳入预算管理。三是进一步规范 行政事业单位办公及业务用房装修的预算编制。四是进一步深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立委托监管企业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机制。
三、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本次审计了区教育局、发改委、国资委、妇联、陆家嘴管委会、张江园区管委会等6个部门2013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并对下属492户预算单位进行抽查。从审计情况看,有关部门不断加强财政财务管理,部门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较好。但也发现了一些问题:
(一)部分资金未纳入预算管理。涉及资金8119.19万元。如陆家嘴管委会、张江园区管委会历年结余资金分别为6189.37万元、1155.42万元,区妇联及下属妇女发展指导中心2013年条线项目资金249.11万元,未纳入2013年度部门预算。
(二)部分单位的行政事业资产出租、处置收入未及时上缴。涉及资金4466.89万元。如区教育局及其下属资产管理中心未及时将2013年资产出租、处置收入4450.05万元上缴财政。
(三)个别部门下属单位银行账户未及时清理。如区教育局下属新场幼儿园、东辉职业技术学校等126个单位涉及基建零余额账户、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专户等共计132个银行账户未按照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建设的要求及时清理销户。
(四)部分单位的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不完善。一是部分固定资产未登记入账。如区发改委未将拥有的16套住宅房产登记入账,形成账外资产。二是部分单位出租房屋未签订合同。如陆家嘴管委会下属经济发展促进中心为招商引资将468.28平方米的招商基地房产出租给四家企业,未签订合同。
对上述问题,区政府要求相关部门和区财政局:一是进一步加强部门综合预算管理,按规定将历年结余和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编制范围。二是加强国库 单一账户体系的建设与管理,加快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的清理。三是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清理检查,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效益。
四、民生资金和发展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为促进财政专项资金规范有效使用和相关政策切实贯彻执行,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开展了养老服务事业发展扶持资金等5个专项审计调查。
(一)2011年至2013年养老服务事业发展扶持资金绩效审计调查情况
2011年至2013年,新区养老服务事业发展扶持资金支出33741.43万元,其中居家养老项目支出21190.64万元,养老机构项 目支出12550.79万元。审计调查结果表明,三年来,新区积极贯彻落实各项养老政策,不断完善调整养老服务内容,已初步形成以家庭为基础、以社区为依 托、以养老服务机构为载体,居家养老和机构养老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但也发现了一些问题:
1、养老床位建设资金未充分发挥作用。2011年至2013年,区民政局按新增养老床位计划下拨区福利企事业管理所养老机构床位开办费补贴资金1063.80万元,区福利企事业管理所实际支出床位开办费补贴453.60万元,因新增养老床位建设未能如期完成,尚有610.20万元补贴资金的作用没有及时体现。
2、养老机构收费管理不够规范。根据《上海市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及《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本市“十二五”期间养老机构建设的若干意见》的规定,应按照养老机构的经营性质和举办主体对养老机构的收费实行分类管理。目前,我区尚未对养老机构的收费进行分类管理,养老机构收费缺乏政策指导和制约措施。
3、居家养老相关政策的系统性欠完善。对享受居家养老服务老人评估的运行模式、评估人员专业性,服务人员的配备与培训,向第三方购买服务的内容、范围、标准、对象等缺乏相关规定。
对上述问题,区政府要求区民政局及相关单位:一是加强对养老机构项目验收、床位核定、养老机构改造等方面的管理,确保新增养老床位按时建设完成和投入使用。二是加强养老机构收费的政策指导,推进收费分类管理。三是结合实际,健全完善居家养老相关政策。
(二)2010年至2012年教育公建配套资金绩效审计调查情况
2010年至2012年,新区投入教育公建配套资金59120.65万元,建成并交付使用各类校舍78所。审计调查结果表明,三年来,新区积极推进教育公建配套建设,逐年加大资金的投入力度。但也发现了一些问题:
1、教育公建配套设施存在较大缺口。截至2012年末,全区按规划配置的公建配套学校应为1064所,现有公建配套学校740所。
2、部分教育公建配套项目未按计划完工。2010年至2012年共涉及40项教育公建配套项目,计划安排配套费资金62925.14万元,实际拨付59120.65万元,有10个项目未完工,涉及3804.49万元建设资金未按计划拨付。
3、固定资产入账不规范。2010年至2012年各建设单位向区教育局移交的78所学校在办理移交手续时,均只移交了土地房屋产权证等证明,未将审计、审价资料一并移交,区教育局对所接收的学校均以区发改委批复造价或按市场价格估价入账。
对上述问题,区政府要求区教育局、建交委等相关单位:一是建立教育公建配套设施建设工作长效机制,将教育公建配套设施建设完成情况作为一项 重要指标列入对各建设责任主体的年度考核。二是进一步加强对教育公建配套设施建设情况的监督与管理,确保教育公建配套建设项目按时完工。三是各建设责任主 体应向教育公建配套设施接收部门,提供审计、审价等相关资料,确保资产入账价值的真实准确。
(三)2007年至2013年文物保护及利用专项资金审计调查情况
2007年至2013年,新区文物保护及利用专项资金支出8505.73万元。审计调查结果表明,近年来新区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对重点文物及历史文化名镇、历史文化风貌区相关文物的抢救性保护修缮与合理利用,文物保护利用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也发现了一些问题:
1、文物修缮项目前期论证不充分。区宣传部(文广局)及区文物保护管理所在申报文物修缮立项中,缺乏前期可行 性论证方案,造成部分项目难以实施或后期工作推进缓慢。如“艾氏民宅”等3处文物修缮项目因涉及居民动迁等原因,造成工程未能实施或施工不能如期完 成,2011年立项的“南汇博物馆”布展项目因征集内容不全至审计调查日尚未实施。
2、文物藏品保管登记管理较薄弱。区文物保护管理所未建立有效的藏品、展品登记制度,展品的存放点分散,造册登记、存放管理不统一。
对上述问题,区政府要求区宣传部(文广局)及相关单位:一是加强文物修缮项目的前期论证,增强项目实施的可操作性。二是加强文物的登记保管工作,确保文物展品、藏品的安全。
(四)2011年至2013年公共停车场规划建设管理审计调查情况
截至2013年末,新区公共停车场泊位总数为113742个,其中备案的对外开放配建停车场346处,泊位83662个,备案的独立公共停 车场23处,泊位5824个,经批准设置的道路停车场441处,泊位24256个。2011年至2013年道路停车管理费收入合计2556.82万元,支 出合计2335.54万元,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审计调查结果表明,新区有序推进静态交通专项规划工作,大力挖潜改建增建公共停车设施,不断加强停车 收费服务和管理。但也发现了一些问题:
1、个别项目应建公共停车泊位未配足。由上海浦东滨江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的上海船厂滨江绿地及公共环境项目需配套停车泊位171个,但验收时该项目只配建了地下车库90个泊位。
2、委托管理费支出预算标准不够完善。区城市交通运输管理署在安排道路停车委托管理费预算时,未结合收费管理的规范性、服务质量和考核结果等情况进行预算标准的细化。
3、协管单位收费管理不规范。协管单位陆家嘴城建配套管理服务有限公司2013年将部分路段的195个泊位包 月给联合汽车电子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收入合计33.90万元,其中29.50万元未及时上缴财政,审计期间已缴纳。协管单位新区保安服务总公司将2012年、2013年的部分收入于下一年度分若干月入账上缴财政,涉及金额37.42万元。
对上述问题,区政府要求区建交委等相关单位:一是在进一步落实公交优先的同时,健全公共停车场建设用地供给、投资运营、项目验收等管理机 制。二是逐步引入竞争机制选择道路停车协管单位,健全协管单位考核办法和激励制度,进一步完善道路停车委托管理费支出预算标准。三是加强道路停车服务监 管,进一步规范协管单位的收费行为。
(五)2013年度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调查情况
2013年,新区安排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96294.29万元,保障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20246户。审计调查结果表明,保障性安居工程在改善困难群众居住条件、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发现了一些问题:
1、个别廉租家庭入住经适房后未退出廉租保障。截至2013年末,有3户廉租房家庭在收到了经适房入住通知书三个月后仍未退出廉租保障,累计重复享受廉租租金补贴21858元。
2、部分公共租赁住房被改变用途违规占用。经审计实地查看发现,有24套公租房被无偿占用,涉及面积1620.82㎡,其中负责租赁管理的上海品佳房地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占用21套。
3、动迁安置房差价款未及时上缴。区级曹路动迁基地在房源调拨过程中产生房源差价,截至2013年底已实现房源差价1494.36万元,宕存于代建公司。
对上述问题,区政府要求区建交委等相关部门:一是进一步加强后续跟踪管理,对重复享受的廉租家庭应按规定及时退出。二是加大保障性住房房源管理,杜绝私自占用、违规出租的现象。三是进一步加强房源差价款的管理。
五、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情况
2013年6月至2014年5月底,区审计局对156个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进行竣工决算(结算)审计,审计金额208.64亿元,核减不实投 资13.27亿元,核减率6.36%。从审计情况看,新区建设投资管理机制不断健全完善,各建设单位建设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但也发现了一些问题:
(一)征收(动迁)部分补偿标准不明确、不统一。一是企业动迁劳务费标准不明确。目前新区对企业动迁劳务费标准未作明确规 定,而是由代建单位与动迁公司自行商定按企业动迁补偿合同总额的3%计取。区建交委曾于2009年1月准备出台相关政策,但至今未正式发文执行,导致企业 动迁劳务费的计取缺乏依据。二是无证建筑、苗木补偿缺乏依据。南片各镇对违章建筑及无证照建筑、未办理合法手续的苗木动迁补偿缺乏政策依据,操作口径不 一。部分镇对违章建筑和无证照建筑均按有证建筑标准进行补偿,对违规种植苗木按评估价进行补偿,导致动迁成本提高。
(二)部分项目超概算批复投资。如区老年中心改建装修工程,超投资331.83万元,超概算批复19.61%;两港公路(临港新城X9-拱极路)新建工程,超投资19837.20万元,超概算批复20.92%。
(三)部分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一是部分项目招标程序不规范。如上海外国语大学附属浦东外国语学校改扩建项目的弱电工程和老 校区配电间改造工程合同金额均超过200万元,但未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标;浦东国际机场北通道(申江路—主进场路)新建工程,其项目招标代理等服务性项目的 采购均采用直接委托方式。二是部分项目存在违规分包和违法转包现象。如浦东公安分局惠南分区指挥部用房大修工程,施工单位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擅自将承包范 围内的污水处理工程进行分包,并收取22%的管理费;商用飞机总装制造中心项目七通一平工程的施工总包单位不具备工程承接条件,且将工程转包给个人实施。
对上述问题,区政府要求区建交委、发改委及相关单位:一是加快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明确标准,使征收(动迁)补偿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切实 控制征收(动迁)成本。二是建设单位应加强项目前期调研准备工作,提高工程设计和概算编制的准确性;代建单位应严格按照概算批复内容进行管理,严把投资控 制关。三是建设单位应根据相关规定,严格按照规定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组织方式开展招标工作;相关单位对施工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监管。
六、资源环境审计情况
为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和专项资金规范有效使用,对涉及村庄改造、环境保护基金管理使用绩效、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绩效等情况开展了审计调查。
(一)2012年和2013年村庄改造审计情况
根据区村庄改造五年计划,区审计局对村庄改造实施了跟踪审计。目前,2012年村庄改造项目竣工决算基本结束,2013年村庄改造项目已进入工程验收阶段。审计结果表明,村庄改造在项目建设管理、开展巡查、财务管理等方面得到了进一步加强。但也发现了一些问题:
1、工程造价结算虚高。在已完成的2012年村庄改造竣工决算审计中,10个镇19个项目送审金额122903.32万元,审定金额111824.90万元,核减不实造价11359.11万元,平均核减率9.24%。
2、未按招投标约定计取监理费。2012年14个镇村庄改造项目的监理单位属于2010年村庄改造项目第一批招标入围名单成员,其投标时承诺按收费标准的25%至80%计取监理费。但监理合同均未按招投标约定下浮计费。
3、部分整治工程长效管理不到位。部分河道综合整治工程改善水质效果不明显,存在黑臭现象;河道沿岸违章搭建、破坏绿化、倾倒垃圾、侵占河道等现象较普遍。另发现部分镇村宅道路因路基沉降均出现不同程度的裂缝。
对上述问题,区政府要求区新农村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相关成员单位和各镇:一是加强项目投资控制及资金管理,严格控制项目成本。二是加强投标管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使招投标落到实处。三是加强长效管理,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村庄改造整治效果。
(二)2010年至2012年环境保护基金管理使用绩效审计情况
2010年至2012年,新区计划投入环保基金资金10200万元,实际下拨9265.61万元,补贴项目259个。审计结果表明,环保基金的设立和实施,对拉动社会投入、促进节能减排、提高环境质量、创建生态城区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也发现了一些问题:
1、大部分工程性项目技术方案评估程序执行不规范。2010年至2012年,环保基金共补贴工程性项目71个,有58个工程性项目未按规定进行技术方案评估,其中16个项目未评估、7个项目在开工之后进行技术方案评估、35个项目在竣工之后补评估方案。
2、部分镇绿色创建补贴资金使用不规范。经对10个镇绿色创建的补贴资金使用情况延伸审计,有9个镇存在发放部门及人员奖励费等支出的现象,其中有一个镇共收到补贴资金70万元,用于发放部门及人员奖励费24.70万元。
3、部分项目运行效益不高。截至审计日,17家享受基金补贴的企业已关停,后续效益发挥不充分;21个补贴项目竣工后,仍存在监测超标排放及违法的情况,项目效益低下;6个项目未能达到预期改造要求。
对上述问题,区政府要求区环保局等相关部门:一是加强对基金项目的立项、初审、审批及拨款等各环节的审核和把关工作,严格执行“先立项、后 实施”的制度。二是明确资金的使用范围,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管,及时纠正违规资金的使用。三是建立联动管理机制和绩效后评估机制,进一步完善基金长效管理。
(三)2011年至2012年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绩效审计情况
2011年至2012年,新区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资金合计支出7223.17万元。审计结果表明,两年来,新区生活垃圾减量有序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场所稳步增加。但也发现了一些问题:
1、居民区源头二次分拣工作机制未形成。目前本区对生活垃圾分类居民区二次分拣的职责要求尚不明确,补贴标准和经费来源尚不确定,激励机制尚未形成。
2、街镇补贴经费绩效考评机制未建立。2011年至2013年5月底区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促进源头减量领导小组办公室下拨14个街镇家庭补贴436.89万元。补贴经费缺乏明确的使用方向,支出内容分散,大部分街镇资金使用与实际效果没有挂钩。
3、新增收运车辆补贴资金与日常收运经费有交叉。2011年至2012年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资金共安排垃圾分类新增收运车辆专项补贴资金511.86万元,同时区环保局与财政局核定的日常垃圾收运单价中已包含收运车辆常规性的折旧和大修理费用。
对上述问题,区政府要求区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促进源头减量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环保局:一是结合垃圾分类要求,适时建立源头二次分拣工作机制。二 是加强对试点街镇的工作指导,探索建立以定量为主、定性为辅的街镇绩效考评机制。三是调整新增收运车辆补贴政策,完善相关工作机制。
七、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审计情况
近年来,区国资委和各国有直属公司根据浦东“十二五”发展规划,突出“创新驱动、转型升级”,聚焦高科技产业和新兴产业,加大产业结构调整 力度,促进产业升级,提高科学管理水平,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经对浦东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南汇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问题:
(一)国有股权账面价值调整不规范。水务集团未经集体决策和向区国资委报批,调减上海南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权账面价值,截至2012年末累计调减账面价值5739.59万元。
(二)建设单位计提管理费和费用列支不符合规定。截至2012年末,水务集团及下属上海南汇排水有限公司计提建设单位管理费1433.05万元,已列支费用281.17万元,结余1151.88万元。上述计提建设单位管理费缺乏对应的实际支出,已列支的费用中有188.87万元不符合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相关规定。
(三)国有资产长期留置企业工会。浦发集团下属路桥建设公司将职工持股会资金1000.94万元长期宕存公司工会账户。2003年3月,区国资委明确此资金为国有资产,并要求浦发集团规范处置,但未得到有效落实。
(四)部分往来款未及时清理。如浦发集团有3786.30万元财政拨款项目余款长期挂账;2012年浦发集团下属浦东新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收到区民政局下拨的日月星养老院床位补贴款493万元挂帐,未及时确认为补贴收入。
对上述问题,区政府要求相关国有直属公司:一是强化“三重一大”制度建设和执行力度,规范决策和报批程序。二是强化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执行 力度,规范优化重点和关键环节的流程管理,切实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三是强化企业财务管理,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会计法规,提高会计基础管理水平。
八、上年度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跟踪落实情况
对2012年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已在去年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38次主任会议上作了专题汇报。对15个已落实整改措施和1个部分整改的问题,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区人大常委会的要求,进行了认真整改。区审计局加强审计整改跟踪检查,促进被审计单位整 改到位。截至2014年6月15日,已完成整改5个、部分整改3个、继续推进整改8个。如针对部分项目征收(动迁)补偿工作不规范的问题,区建交委、环保 局等五部门联合发文《关于印发浦东新区重大工程和财力投资项目苗木补偿、搬迁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以规范对苗木搬迁补偿的管理,合理控制新区财力项目成 本。针对服务业引导资金部分项目存在重复扶持现象的问题,区发改委已启动有关项目资金追回程序,目前有一家扶持企业已退回15万元,有一家扶持企业已作出 承诺,将于近期退回20万元。
九、加强区财政预算管理的意见
这次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束后,区审计局对查出的各类问题依法进行了处理。对违反法律法规等方面的问题,已出具审计报告,要求 有关部门和单位予以纠正;对应当上缴财政的资金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予以上缴;对管理不规范问题,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切实加强整 改,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对这次审计查出问题的纠正情况和处理结果,区政府将加强审计结果运用,进一步落实《关于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办法》,组织相关部门加 强跟踪检查,依法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整改结果。现就下一步如何加强财政预算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推进财政预算科学化精细化管理
一是深化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全口径预算体系建设,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合理性。二是加强各类预算有机衔 接、相互联动的机制建设,提高预算透明度,充分体现综合预算管理要求。三是加强部门预算管理,建立完善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结余结转资金管理与预算编制、 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与预算编制相结合的机制,提高部门预算资金综合效能。
(二)进一步加强预算控制和制度执行,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
一是强化专项资金管理,进一步明确规范项目资金支出范围、使用管理要求,增强预算执行的规范性和严肃性。二是强化制度规定的贯彻落实,进一 步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严格“三公经费”、办公室装修等各类预算的支出定额、控制标准,加强“收支两条线”、政府采购等管理规定的执行,促进深化财政改革。三是强化财政动态监 控,进一步加强部门单位结余结转资金情况、财政扶持资金使用情况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的清理检查,加大历年结余结转资金预算统筹力度,提高资 金资产管理使用的合规性和效益性。
(三)进一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加强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一是加大预算绩效编审推进力度,建立以支出结果为目标导向的预算管理模式,加强预算编制环节的绩效管理。二是加强支出绩效评价项目的管理, 建立完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规范财政组织评价和预算部门组织评价、事前评价和事后评价的分类管理制度,推进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三是加强支出 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严格评价结果反馈和报告制度,建立评价结果与预算编审和资金分配相结合的预算管理机制,进一步优化预算支出方向和结构,不断提高财政资 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