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2017年3月至2017年4月,区审计局对浦东新区农业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农委)201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并延伸审计了3家所属单位。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区农委为区一级预算单位。2016年部门预算由区农委本部和11个所属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
区财政局批复区农委2016年财政预算支出为328548.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294.62万元,项目支出301254.19万元。2016年,区农委实际收到财政拨款332327.4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区农委2016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会计核算基本遵守有关财经法规。同时,区农委进一步加强了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了有关内部控制制度。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方面
1. 2016年,区农委支农资金整合项目预算2.2亿元,其中含农机购置补贴2400万元、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补贴500万元、农民培训补贴500万元等项目。上述补贴项目执行相关的专项补贴政策,补贴对象、补贴内容、补贴方式与支农资金整合项目规定内容不同,预算编入支农资金整合项目不合理。
2. 2016年,区农委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合作社补贴贷款贴息预算金额3500万元,支出1898.76万元,农产品认证补贴预算金额500万元,支出240.96万元,家庭农场种植水稻奖励预算金额2700万元,支出1677.97万元,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项目预算8000万元,支出6451.12万元。上述项目预算未按实际需求编制,预算数与实际执行数存在大额差异。
3. 2016年,区农委编制支农整合“以奖代补”项目预算3000万元,该预算与年度工作任务不对应,实际预算未能执行。
(二)结余资金管理方面
1.截至2016年末,区农委历年结余项目资金416.18万元,主要为两区合并之前形成的结余,未能及时清理。另区财政于2010年2月拨入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费50万元,资金长期宕存。
2.截至2016年末,执法大队账面宕存3年以上的条线项目结余资金183.89万元,宕存行政运行经费结转资金120.65万元,结余资金未纳入预算统筹安排。
(三)决算报表编制不完整
2016年,市级农业项目拨入经费12141.79万元、支出12165.73万元,未作收入与支出核算,造成决算报表未能反映该项收入与支出,决算报表编制不完整。
(四)财务收支和内控管理方面
1. 2016年,区农委在治理不规范畜禽养殖长效管理项目经费中列支了办公用品、电话费、电脑维修等公用经费3.91万元。
2. 2016年,执法大队在渔政执法船艇运行经费中超范围列支整治渔网簖燃油补贴8万元用于购买8张油卡。审计期间,已全额收回上述8张油卡。
3. 2015至2016年,区农协会在项目推进费中列支公务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支农整合项目验收补贴8.49万元。审计期间,上述人员验收补贴已退回。
(五)专项资金管理方面
1.2016年,个别企业获得贴息2.79万的条件不合规,用于申请贴息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等申报材料不真实,区农委对支农贷款贴息发放审核不严。审计期间,区农委已收回上述贴息2.79万元。
2. 2016年11月,区农委对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补贴验收时确认补贴金额288.69万元,但执法大队以401.69万元支付回收补贴,未按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标准进行补贴。审计期间,区农委已收回超标准补贴资金113万元。
3. 2016年,区农委将农博会购买服务降低合同金额,规避执行政府采购程序,如农博会设计策划及人工运输合同价19.54万元、农博会墙制作合同价16.47万元等。区农委购买农博会分会场布置服务价33.26万元,未执行政府采购程序,且委托给不具有会展布置资格的企业实施。
4. 2016年,区农委、区财政联合批复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立项,完成相关手续并开工建设后,拨付资金的50%。该批复拨款比率不符合项目首付资金不超过30%的规定。至2016年末,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拨付资金12500万元,资金宕存各镇账面9556.19万元,资金拨付未见项目进度核定资料。
5. 2016年,区农委拨付各单位支农整合项目审价费200万元,审价费统一按项目总投资的0.36%计算支付,涉及的支农整合建设项目总投资为50523万元,其中部分项目已取消。根据相关规定,审价费应按差额定率累进标准计算,按总投资的0.36%单一比率标准拨付不合规,且部分已被取消的项目不应拨付审价费。
(六)资产管理方面
1. 2012年3月,农业部赠送给农技中心农业直通车一辆,价值13.33万元,资产未入固定资产核算管理。审计期间,农技中心已于2017年4月28日将资产登记入账。
2.农机站账面登记位于川沙新镇大洪村培训基地房屋,建筑面积500.58平方米,账面价值250万元,该房屋于2015年10月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即已拆除,截至2016年底,该房屋仍登记在农机站固定资产账,未进行核销。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意见
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预算编制问题,要求区农委进一步做好项目预算的前期论证,细化项目预算编制,结合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按项目实际需求编制预算。对结余资金管理问题,要求区农委全面清理结余结转资金,加强资金的统筹使用。对决算报表编制不完整问题,要求区农委规范收支核算,提高决算报表编制的完整性。对财务收支和内控管理问题,要求区农委加强预算支出管理,规范经费支出内容,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严肃财经纪律的执行。对专项资金管理问题,要求区农委按规定加强对贷款贴息的申报审核;严格执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项目的补贴标准,并加强对下属单位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管;按规定标准审批项目资金,对项目资金申请加强审核,并对各镇宕账资金加强监管。对资产管理的问题,要求区农委加强对资产的动态管理,定期对固定资产开展盘点清查,做到账实相符。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区农委高度重视,及时制定了整改方案。对于预算编制方面的问题,区农委结合实际调整2017年预算,将原纳入支农整合资金公共服务类项目中的农机购置补贴、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补贴等预算项目调整到区农委2017年部门专项预算资金计划,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项目预算数根据实际发放数已进行调整。对结余资金管理问题,区农委已对结余资金进行清理,已将结余资金上缴区财政,加强资金的统筹使用。对决算报表编制不完整问题,区农委已规范收支管理,已将2017年市级资金纳入收支核算。对财务收支和内控管理问题,区农委已督促相关单位收回不规范使用资金,加强预算支出管理,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和财政制度,严禁行政经费挤占专项经费。对于专项资金管理方面,区农委已督促相关单位退回贴息,进一步严格规范预算经费的使用,强化区农委财务部门预核环节,严禁擅自拨付和使用。关于资产管理方面,区农委已督促相关单位办理房屋资产核销手续,进一步严格监督,强化固定资产日常管理。
上海市浦东新区审计局
2017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