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25日在上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
市审计局局长 田春华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2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
2013年是《上海市审计条例》实施的第一年。市审计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上海市审计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的要求和市政府部署,在2012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中,重点开展了财政审计、政府投资审计、民生审计、资源环境审计和跟踪审计,注重推进绩效审计,注重中央“八项规定”等重要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注重从体制机制和政策等层面提出建议,为上海加快推进“四个率先”、加快建设“四个中心”发挥积极作用。
2012年,全市各行各业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扎实推进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的各项工作,经济社会发展呈现稳中有进的良好态势,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审计结果表明,2012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有力地支持和促进了上海创新驱动、转型发展。
——积极应对各项挑战,财政收入稳步增长。2012年,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增大、政策性减收等挑战,本市服务业快速发展,制造业能级提升,财政收入实现稳步增长。市本级公共财政收入1831.6亿元,较2011年增长9.3%,完成预算的100.3%,加上中央财政与本市结算净收入等,收入总计1721亿元,支出总计1707.4亿元,当年结余13.6亿元。其中,2012年本市发行地方政府债券89亿元,市本级安排使用29亿元,其余60亿元转贷给区(县)使用。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639.7亿元,支出总计602亿元,当年结余37.7亿元,按专款专用规定,结转以后年度滚动使用。
此外,市审计局对试编的2012年度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等9项社会保险基金进行了抽审。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共计81.33亿元,支出共计81.25亿元,当年结余0.08亿元。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等9项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共计2075.72亿元,其中财政补贴收入共计140.45亿元,当年支出共计1610.83亿元,结余464.89亿元。
——促进民生持续改善,服务经济转型发展。一是加大民生领域财政投入力度,市本级用于教育、社保、医疗卫生等民生领域的支出共计436.4亿元,其中教育支出201亿元,主要用于完善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提升教师教学能力和创新素质,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二是加大“稳增长、转方式、调结构”政策支持力度。安排“营改增”改革试点财政扶持资金10亿元,确保试点行业和企业税负基本不增加;安排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20亿元,支持企业提高创新能力。
——深化支出绩效评价,严格控制“三公”支出。一是强化项目绩效目标管理,扩大绩效评价资金规模,2012年组织对68个专项资金项目的绩效目标开展跟踪评价,发挥绩效跟踪即时纠偏作用。二是加强接待费、出国费等支出管理,“三公经费”支出稳步下降,2012年市级预算单位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合计9.59亿元,比预算下降0.91亿元。
一、 市财政局组织执行市级预算、市地税局税收征管审计情况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管理审计调查情况
(一)市财政局组织执行市级预算审计情况。
经对市财政局组织执行市级预算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市财政局积极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切实提高财政运行质量和效率。一是完善预算管理制度,修订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管理办法,逐步建立本市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着力提高预算管理精细化、科学化水平;二是加强财政监督管理,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34个市级财政专项资金、681家市级事业单位进行检查,进一步提高预算执行规范化水平。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问题:
1.未根据政策变化情况督促预算单位及时调整预算。2012年,市财政局批复市就业促进中心市级城镇退役士兵社会保险费预算1.22亿元,用于国家安置城镇退役士兵的补助。当年4月,市财政局等三部门出台新政策,区(县)财政安排预算用于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补助。上述两种补助由退役士兵自主选择,大部分退役士兵选择自主就业,从区(县)财政获得补助,2012年市级城镇退役士兵社会保险费实际发放4850万元,但市就业促进中心未及时申请调整预算,市财政局未根据政策变化情况及时进行督促,造成结余7362万元。
2.公务卡制度改革实施情况监督检查措施还不完善。2012年,市财政局发布《关于本市进一步推进公务卡制度改革的通知》,要求截至2012年11月市级预算单位应全部办理公务卡,并明确差旅费、会议费等支出应使用公务卡结算。但部分预算单位重视程度不够,未严格实施公务卡制度改革,市财政局也未细化监督工作,抽查5个部门41个单位,4个部门所属10个单位未按规定办理或使用公务卡。
(二)市地税局税收征管审计情况。
经对市地税局税收征管情况审计,结果表明,2012年市地税局积极探索税收征管改革,强化对重点税种、重点企业的监管和服务,加大税收征管力度,积极开展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税收征收任务。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问题:
1.部分税款征收管理不规范。经审计,杨浦等5个区税务分局将33户企业2012年应征入库税款共计3.04亿元延迟至2013年征收;闵行等4个区税务分局征管的59户房地产开发企业中,有7户企业未按规定及时预缴企业所得税共计8240万元。
2.部分已完成土地增值税清算的项目未按规定明确补税期限。经审计,长宁等3个区税务分局征管的19户房地产开发企业,已完成清算但未及时申报补缴土地增值税,税务部门也未明确补税期限,涉及税款共计7.83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管理审计调查情况。
经对201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管理情况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市财政局、市国资委等单位不断加强制度建设,逐步完善本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体系;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围绕“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要求,重点投入中航电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共计78.1亿元,发挥国有资本的促进和导向功能。但审计调查也发现一些问题:
1.部分委托监管企业尚未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益收缴范围。2009至2010年,市国资委与13个部门签订委托监管书,委托各部门监管各自所属的国有企业。目前,市金融办委托监管企业已纳入收缴范围;其余12个部门委托监管企业,由于体制改革、投资关系未理顺等原因,尚未纳入收缴范围。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审时间较长,一定程度上影响执行效率。2011年10月,市财政局发布编制预算通知,要求市国资委等预算单位在2012年1月15日前上报预算建议草案。目前,本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处于试编阶段,由于预算收入不确定性较大等原因,市国资委于2012年6月上报预算建议草案,市财政局在当年9月批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2012年度预算编审时间长达近一年,影响预算执行的有效性。
对上述问题,市政府要求市财政局加强预算管理,及时督促相关预算部门调整预算,加强对预算单位办理、使用公务卡情况的监督管理;要求市地税局督促有关税务部门加强日常监管,细化土地增值税清算流程,责成企业及时补缴税款;要求市财政局、市国资委进一步研究建立委托监管企业的分类管理制度,逐步扩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益收缴范围,加快预算编审进度,提高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的效率和效果。
二、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经对市高法院、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民政局、原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质量技监局、市新闻出版局、市体育局、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虹桥商务区管委会、长兴岛开发建设管委会办公室、市社会工作党委、市委党史研究室、市级机关教育培训中心、上海中华职业教育社等17个预算主管部门2012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并对下属253户一级预算单位中的118户进行抽查,审计各类资金资产共计275.43亿元。经审计,查出违规问题金额1.73亿元,管理不规范问题金额5.68亿元。审计结果表明,有关部门不断加强预算管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但在预算编制和执行、财经制度执行和财政管理改革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一)预算编制和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1.部分专项预算编报不准确,涉及金额共计2.92亿元。一是4个预算主管部门少编报预算收支,涉及金额共计2.88亿元。如虹桥商务区管委会未完整编报2012年度2.86亿元专项发展资金的细化项目预算。又如上海中华职业教育社在编报2012年度预算时,未编报101万元房租等其他收入。二是3个预算主管部门及所属单位多编报预算支出,涉及金额共计367万元。如原市卫生局所属市卫监所为借用的16名工作人员按在编人员标准编报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预算169万元,超范围编报预算。
2.部分项目预算编制不合理,涉及金额共计1.08亿元。一是5个预算主管部门编制项目预算时未经科学论证,造成部分项目预算未完全执行,涉及金额共计9717万元。如市体育局及所属体科所安排的10个项目预算存在编制不细化、不合理的情况,缺乏明确的编制标准和编制依据,涉及金额共计6712万元。二是2个预算主管部门及所属单位编报预算时未考虑历年收支结余情况,涉及金额共计1092万元。如市质量技监局每年均编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经费”等11个项目预算,在2012年初上述项目有历年累计结余3122万元结存在所属16家单位的情况下,继续编报经费预算并下拨3326万元,当年11个项目支出2672万元,年末累计结余增加到3776万元。
3.部分项目未严格按预算执行,涉及金额共计8106万元。一是8个预算主管部门及所属单位无预算、超预算支出,涉及金额3955万元。如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及所属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无预算支出共计1968万元,主要用于信息系统项目建设费用743万元、房屋装修718万元以及补贴下属事业单位505万元。二是8个预算主管部门及所属单位未按规定用途使用预算资金,涉及金额共计3338万元。如市体育局及所属2个预算单位共计601万元资金用于道路整修工程等与项目预算无关的内容。又如市级机关教育培训中心“机关干部培训”项目中12万元用于采购音响等设备,占该项目预算金额的17.1%。三是4个预算主管部门多列预算支出,涉及金额共计811万元。如市社会工作党委2012年已列入当年预算支出的项目中,有11个未实施,涉及金额共计78万元。
4.部分项目预算资金使用效果较差,涉及金额共计654万元。一是2个预算主管部门所属单位购置的设备闲置或使用效率较低,涉及金额共计424万元。如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所属市药检所3台浮游菌采样器年使用时间仅为62.5小时,但该所2012年末又新购相同仪器4台,金额共计24万元。二是2个预算主管部门及所属单位部分预算项目业务管理不健全,无法全面评价预算项目实施情况。如市新闻出版局2012年编报审读专项经费229万元,但78本书稿和94张光盘无审读记录,分别占抽查书稿和光盘的60%和30.7%,无法通过审读记录全面评估工作情况。
5.部分会议费预算编制标准不够明确,支出管理不规范。目前,本市会议费支出尚未制定统一、明确的规范标准,部分会议费预算编制不够细化,实际使用中缺乏控制标准,抽查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3个预算主管部门会议费结算报销制度不完善。如市长兴岛开发建设管委会办公室2012年共发生各类会议费支出48万元,其中13万元支出仅以承办单位开具的会务发票作为结算依据,无明细结算清单。二是个别预算单位虚列会议费支出。市经济信息化委所属工商外国语学校以会议费、餐费等名义共计支付53万元给7家会议承办单位。截至2013年2月末,仍有48万元未使用。
(二)财经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1.有2个预算主管部门所属单位收费收入未按规定上缴,涉及金额共计2118万元。如原市卫生局所属市血管办未按规定将2012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2071万元上缴市财政。
2.有5个预算主管部门及所属单位部分收入未纳入规定账户管理,涉及金额共计7628万元。如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投资的2家企业,将该局实际占有的房产出租,获取的出租收入2154万元作为其经营收入。
3.有10个预算主管部门及所属单位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涉及金额共计7627万元。如市民政局及所属7个预算单位物业管理等服务采购未按规定实施政府采购程序,涉及金额共计2007万元;又如市委党史研究室有8个服务项目直接委托供应商,涉及金额共计133万元。
(三)财政管理改革进程中有待完善的问题。
1.有9个预算主管部门及所属单位部分收入未按规定纳入预算管理,涉及金额共计7938万元。2011年起,市级各部门各单位收取的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等8项收入,应按规定上缴市级国库,纳入预算管理。这是将政府所有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的重要措施,但部分单位未严格执行此项规定。如市工商局所属4户单位的房产出租出借收入共计700万元,未按规定及时上缴国库纳入预算管理。
2.有2个预算主管部门及所属单位银行账户未按规定清理。近年来,本市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要求市级预算单位实行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但市发展改革委等2个预算主管部门所属3个预算单位,共计有11个银行账户未按规定清理。
对上述问题,市政府要求预算主管部门增强预算管理责任意识,加强对所属单位的管理、指导和监督,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科学性,责成有关预算单位明确责任,采取有效措施整改问题,规范预算执行;要求有关部门尽快制定会议费支出标准,预算单位加强会议经费支出管理;要求财政部门和预算主管部门加强对预算单位收费、政府采购和其他收入的监督管理,加大对违规问题的处理处罚力度,增强财经法纪执行的严肃性;要求财政部门建立银行账户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督促有关单位加大清理力度。
此外,在今年的预算执行审计中,市审计局还对市新闻出版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虹桥商务区管委会、长兴岛开发建设管委会办公室、市社会工作党委等5个预算主管部门编制的《2012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决算报表》的汇总情况和本级决算报表的编制情况进行了审计。结果表明,各部门按照财政部及市财政局的编制要求,努力做好2012年度的决算编报工作,部门决算报表汇总和本级决算报表编制情况总体良好。但审计也发现5个预算主管部门支出不实共计73万元、资产不实共计316万元、负债不实共计16万元、净资产不实共计328万元。对这些问题,市审计局局长已签署意见,要求被审计单位在财政部门批复决算前调整相关账目和报表。
三、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和审计调查情况
(一)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情况。
经对63个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审计资金总额583.34亿元,查出管理不规范问题金额38.91亿元,共核减投资10.72亿元,核减率1.8%,提出审计建议167条。审计结果表明,项目建设资金按计划及时到位,内控制度建立及执行进一步规范,项目整体管理水平逐步提高。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问题:
1.有32个项目概(预)算执行不规范,涉及金额共计15.26亿元,占项目批准概算总额的9%。一是19个项目增加概算外项目投资,涉及金额共计1.25亿元。二是9个项目擅自调整建设规模和标准,涉及金额共计3.28亿元。如上海辰山植物园工程项目部分建筑物外墙饰面由普通涂料调整为仿清水装饰面,增加投资933万元;专家公寓、行政管理中心等室内装饰调整为精装修,增加投资911万元。三是6个项目以变更设计等方式增加项目投资,涉及金额共计10.38亿元。四是6个项目未经批准,对单项工程间概算投资进行调剂使用,涉及金额共计3500万元。
2.有25个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执行不严格,占审计项目总数的39.7%。一是14个项目在未获得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批复或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情况下已开工建设。如嘉闵高架路及地面道路(跨虹桥动车所段)预留工程已竣工,尚未办理用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等手续。二是15个项目在未通过项目规划、环保、卫生等验收情况下已投入使用。
3.有46个项目投资成本核算不规范,涉及金额共计5.41亿元,占项目审定投资总额的1.2%。一是28个项目多计或少计项目工程结算费用共计4564万元。二是36个项目多计或少计待摊、设备等投资共计4.16亿元。三是6个项目预留费用共计4820万元依据不足。如中环线上中路越江隧道工程多计预留的浦东段地面辅道及下水道修复费1650万元。四是8个项目财务核算不规范,涉及金额共计3083万元。如昌平、康定地区排水系统改造工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记录的往来款比基建账册记录的多669万元。
4.有29个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或不到位,占审计项目总数的46%,涉及金额共计18.23亿元。一是23个项目存在未公开招标以及投标单位数量不达标、招投标资料不完整等问题,涉及金额共计16.69亿元。二是3个项目存在违规分包、承包单位不具备相应资质等问题,涉及金额共计9233万元。三是10个项目合同存在重要条款与招投标文件不一致,以及合同主要要素不全、条款不明确等问题,涉及金额共计5833万元。如罗店中心镇公共交通配套工程项目合同条款中“重大设计变更”的概念不明确,造成合同执行中以此为由增加费用2391万元。四是4个项目存在未按规定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进行工程结算等问题,涉及金额共计383万元。如外滩游江码头工程项目安装部分工程款按已废止的定额标准结算,涉及金额16万元。
5.有6个项目建成后部分设备长期闲置或产能未达预期目标,占审计项目总数的9.5%。如上海洋山港综合信息服务平台项目中社会车辆管理系统卡口控制设备长期闲置,且大部分设备已经损坏或丢失;应急处置中心设备因缺乏运行维护,导致停用。
对上述问题,市政府要求相关部门加强督促检查,强化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招投标活动等监管,项目建设单位应加强项目前期准备,严格概算执行和投资控制,自觉执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不断提高项目建设管理的规范化水平。
(二)民政信息化建设管理及应用绩效审计调查情况。
2010至2012年,市民政局共投入信息化建设资金5871万元,本市各级民政部门主要在用信息系统共计37个。经对本市民政信息化建设管理及应用绩效情况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全市各级民政部门网络基本实现全覆盖,各主要业务条线信息化应用初见成效,初步建立数据交换机制。但审计调查也发现一些问题:
1.信息共享机制不完善,影响部分民政业务的有效开展。2012年6月至2013年1月,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评估信息系统向59家信息交换单位累计发出20.45万个低保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委托,因个别单位信息交换不及时,仅有10.4%的委托在规定时间内获取完整经济状况信息,并出具了正式核对报告,其余委托仅出具初步核对报告。
2.信息化建设管理较薄弱。一是9个信息系统在政府采购、项目验收中未严格执行项目建设程序,涉及建设资金共计942万元。二是9个信息系统因对基层单位需求分析不到位等原因,建设周期长、功能运用不充分,使得系统使用效益不佳,涉及建设资金共计524万元。三是以停用信息系统、不存在的设备名义申请运维经费,或对信息系统合同执行监管不严,涉及资金共计194万元。
对上述问题,市政府要求有关部门加快推进全市信息资源整合,增强部门责任意识,强化系统安全风险防范,严格信息化建设和资金管理,提高民政信息系统的使用效益。
(三)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及使用管理绩效审计调查情况。
2010至2012年,本市征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以下简称“配套费”)共计197.76亿元,支出共计152.81亿元,主要用于公建配套项目和市政设施工程投资建设,截至2012年末,累计结存62.08亿元。经对本市配套费征收及使用管理绩效情况审计调查,结果表明,本市配套费征收和使用管理不断规范,配套费的使用推进了城市住宅综合市政道路、单项市政、公建等配套项目的实施,促进了本市城市基础设施和住宅建设健康有序发展。但审计调查也发现一些问题:
1.部分住宅项目未及时缴纳配套费。2010至2012年,全市共有84个住宅项目未及时缴纳配套费,涉及金额共计13.26亿元。
2.部分区配套费资金使用管理机制不够完善。一是浦东新区部分市政设施建设项目可由配套费资金投资安排,实际由其他财政资金安排,一定程度上造成配套费结存较大,2012年末该区配套费累计结存13.48亿元。二是奉贤等5个区超范围使用配套费,将资金用于安排部门预算支出、旧小区综合整治、物业补贴等,2010至2012年涉及金额共计4.70亿元。
3.部分配套工程项目管理不够完善。经抽查,137个配套工程项目未及时办理施工许可证或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占抽查配套工程项目总量的65.9%;41个公建配套项目由于相关制度不完善等因素造成建成后未及时办理移交接收手续、未明确移交接管后的产权单位等问题,影响配套设施的资产管理及后续维护管理,占抽查公建配套项目总量的14.6%。
4.本市配套费征收管理规范性文件的个别条款未及时修订。2009年本市将配套费纳入政府性基金管理。财政部规定政府性基金征收费用由同级财政部门预算安排,但本市配套费征收管理的规范性文件中管理费征收的条款未及时修订,金山等2个区仍依据原条款规定征收管理费,2010至2012年共计征收435万元。
对上述问题,市政府要求有关部门明确职责,加强沟通协调,及时征收配套费,督促有关区进一步完善配套费使用管理机制,规范配套工程项目管理,及时修订配套费征收管理规范性文件中的有关条款,进一步完善本市配套费征收和使用管理。
四、重点民生资金及民生工程审计和审计调查情况
(一)本市7个区(县)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情况。
根据审计署统一组织和部署,市审计局组织对宝山、嘉定、金山、松江、青浦、奉贤和崇明7个区(县)2012年各类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投资、建设、分配、运营等情况进行了审计。2012年,7个区(县)实际完成市级下达的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任务共计89657套、竣工任务共计40705套;保障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共计40891户12.48万人;当年筹集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性资金共计19.55亿元,支出共计13.74亿元。审计结果表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在维护社会公平、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问题:
1.部分市级目标任务未完成。2012年,松江等4个区因项目规划调整等原因,少完成市级下达的保障性住房开工任务共计236套。
2.资金筹集不到位,使用管理不规范。一是青浦等4个区(县)少计提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或配套资金不到位,共计4.15亿元;金山等6个区(县)未按规定将土地补偿款等上缴财政,共计40.91亿元。二是崇明县财政局未及时下拨廉租住房市级补贴资金和县级建设资金共计1268万元;嘉定等3个区部分保障性住房资金核算、存储及发放不符合规定,涉及金额共计2398万元。
3.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和管理不规范。一是宝山等6个区(县)17个项目在未取得建设所需全部证照的情况下开工建设,金山等4个区(县)13个项目存在未按规定对部分勘察、材料采购等进行招投标等问题。二是松江等2个区2个限价商品房项目违规转包、分包合同金额共计1.7亿元。三是崇明等3个区(县)收购或新建的214套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房单套面积超过标准,超标面积共计5694平方米。
4.部分保障性住房基础管理不到位。一是嘉定等2个区共有676户廉租对象未见复核材料,有23人无房屋租赁合同或租赁合同签署不规范,6户租金补贴发放或公房租金减免依据不足。二是宝山等2个区14套保障性住房被无偿占用,占2个区抽查总数的5.7%。
对上述问题,市政府要求市主管部门及各区(县)政府加强沟通和动态跟踪管理,健全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筹集、使用管理,责成有关单位纠正违规问题,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执行项目建设管理各项规定,加强保障性住房的基础管理。
(二)新增汽车额度拍卖收入使用管理审计调查情况。
经对2011至2012年本市新增汽车额度拍卖收入使用管理情况审计调查,收入共计118.12亿元,支出共计107.89亿元,主要用于轨道交通建设共计37.02亿元,公交购车补贴共计26.09亿元,公交优惠换乘补贴共计18.35亿元,老年人免费乘车补贴共计10.82亿元,公交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等共计15.61亿元,2012年末累计结余46.06亿元。审计调查结果表明,本市新增汽车额度拍卖收入及使用管理基本规范,为发展公共交通,降低市民出行成本提供了保障。但审计调查也发现一些问题:
1.上海巴士公交(集团)有限公司未将国有企业购车补贴及时下拨至下属公司,共计2684万元。
2.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承担建设的国江路停车场新建项目应获得补贴资金3415万元,实际获得补贴5579万元,多得补贴2164万元。
对上述问题,市政府要求有关部门严格按规定科学合理地安排资金,加强对下拨补贴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补贴资金发挥效益。
(三)出租车行业经营管理审计调查情况。
经对市域13家大、中、小型出租车企业2009至2011年经营管理情况和市、区两级交通管理部门行业管理情况审计调查,涉及车辆共计28506辆,占2011年末市域企业车辆总数的68%。结果表明,针对出租车企业整体利润水平下降的局面,本市出租车行业主管部门不断完善经营权管理,推动大型出租车企业经营管理的品牌化和规模化,促进行业平稳发展。但审计调查也发现一些问题:
1.候客站建设和管理不够到位。一是全市出租车候客站底数不清,审计期间只有12个区(县)上报了本区内候客站数据共计74个、停车泊位共计753个,其余5个区无数据报送。二是候客站建设推进不力,经对6个区抽查,徐汇等5个区候客站建设既未按规定编制计划,也未纳入本区交通发展规划;普陀等4个区均未落实建设资金。
2.中小企业车辆电调覆盖率较低。为推进出租车行业节能减排,提高运营效率,缓解交通压力,企业通过政府扶持建立出租车信息化服务平台,在为市民提供电话约车服务的同时,还在客流高峰和大型公共活动期间为政府应急处置提供保障。本市4家大型出租车企业均建有电调中心,其中强生电调中心获得市级财政扶持资金150万元。电调中心除满足企业自身运营车辆电调全覆盖外,尚有市域出租车入网余量。经调查,有电调业务的出租车平均里程利用率高出无电调的3.1个百分点,且在每月行驶里程相同情况下,驾驶员月均营业收入可增加540元左右。但本市中小型企业9898辆市域车辆中,仅有520辆加盟大型企业电调系统,覆盖率仅为5.3%。
对上述问题,市政府要求有关单位加大对出租车企业经营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出租车候客站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引导中小型出租车企业加盟电调系统,促进本市出租车行业健康发展。
(四)全民健身工程建设市级专项资金使用绩效审计调查情况。
2010至2012年,市级体育彩票公益金预算安排8693万元,实际补贴区(县)政府7104万元,建设完成公共运动场、健身步道等各类全民健身设施286项。经对2010至2012年全民健身工程建设市级专项资金使用绩效情况审计调查,并延伸调查浦东、杨浦、宝山、金山、闸北、青浦、闵行、徐汇、虹口等9个区体育主管部门,结果表明,作为市政府实事项目,全民健身工程的建设,有效服务了市民的健身需求,受到市民普遍欢迎和好评。但审计调查也发现一些问题:
1.部分全民健身工程建设未按规划实施。一是静安等5个区(县)体育主管部门未完成2011年或2012年年度建设任务。二是27个健身步道和健身房未达到规定的长度或面积,占9个区(县)抽查总量的52%。三是徐汇等3个区体育主管部门为了完成建设任务指标,上报完成项目情况不实或将项目拆分后上报,涉及11处健身设施,造成健身工程完成数量不实。
2.部分健身设施利用率不高。一是健身设施开放收费缺乏制度性规定,各区收费标准不一。经抽查,部分健身设施不同时段收费价格不一致,部分时段按市场价收费,使参加锻炼的市民较少,健身设施利用率不高。如闸北区一处百姓健身房,居民办理早晨1.5小时的免费健身卡有589张,办理收费时段的健身卡仅有27张。二是虹口等5个区的12处健身设施开放时间未达到每周不少于56个小时的规定要求,其中4处公共运动场建在学校,因学生上课或训练需要,每周累计开放时间在7小时至48小时之间。此外,40处健身苑点、公共运动场等健身设施存在未及时修复或环境卫生差等情况,占9个区(县)抽查总量的37%。
3.部分专项资金未及时下拨。经抽查,闵行等4个区体育主管部门收到市级财政拨付的建设和开放管理补贴资金后未及时下拨到项目建设方或街镇,共计金额365万元。
对上述问题,市政府要求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确保完成全民健身工程建设的规划目标,同时加强对区(县)健身设施建设和管理的指导监督,提高全民健身设施的开放利用率,更好地满足市民群众的健身需求。
五、资源环境审计调查情况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土地整治资金管理和土地开发利用审计调查情况。
2011至2012年本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含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和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共计2613.01亿元,支出共计2772.22亿元,2012年底累计结余630.59亿元;市财政土地整治资金收入共计58.49亿元,支出共计123.70亿元,2012年末累计结余96.05亿元。经对本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土地整治资金管理和土地开发利用情况审计调查,结果表明,本市认真贯彻国家土地管理和土地整治等有关政策和规定,不断规范土地出让收支和土地开发利用管理。但审计调查也发现一些问题:
1.部分土地出让收支管理不规范。一是共计有1.42亿元资金被用于镇政府、行政单位经费支出或无预算列支土地出让资金,部分利息转作事业单位收入。二是共计有1.29亿元划拨土地收入未按规定上缴国库。
2.土地整治项目实施进度较慢,部分资金管理使用不合规。一是市规划国土资源局2011年和2012年各计划安排土地整治项目7个和6个,预算安排支出共计37.43亿元。根据计划要求,4个月左右完成可行性研究和规划设计,30个月完成建设。经调查,截至2013年4月,2011年7个项目中有3个项目至2013年初才通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规划设计批复,其余4个项目及2012年的6个项目,尚处前期论证阶段。上述13个项目实际拨付到位预算资金24.58亿元,而实际仅发生勘测、评审等费用372万元。二是市建设用地和土地整理事务中心将耕地占补平衡指标调剂资金和土地整治专项资金的部分利息收入共计1103万元转为该中心收入。
3.闲置土地处置力度不够。经抽查,截至审计调查时,浦东等3个区有170幅闲置地块未得到有效处置,占3个区计划处置闲置地块数量的51%。分别是104幅处置方式不明确,其中34幅区域规划也不明确;33幅因土地受让方资金不到位等原因,未按约定时限开发建设;26幅收储计划未落实或收储资金未到位;7幅因不具备用地条件造成无法开发。
对上述问题,市政府要求主管部门及相关区政府落实职责,加强对土地出让收支、土地整治项目的监督管理,加快推进闲置土地的处置工作。
(二)第二批大型居住社区土地储备资金使用管理审计调查情况。
本市第二批大型居住社区土地储备工作涉及7个区12个基地,总面积7.66万亩,总投资918.96亿元。经对嘉定、松江、奉贤、青浦4个区7个基地土地储备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审计调查,结果表明,有关部门及相关区镇政府制定了土地储备资金拨付使用管理等配套制度和管理办法,本市大型居住社区土地储备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但审计调查也发现一些问题:
1.部分土地储备成本列支不合规。7个基地违规列支应由区财政资金承担的新增建设用地使用费、应由其他项目列支的建设成本等共计7.41亿元,占已列支土地储备成本的3.5%。此外,5个基地超协议范围列支土地储备成本6.28亿元。
2.土地储备相关政策法规执行不够到位。一是1个区土地储备中心、2个区2个镇出借土地储备资金共计2.04亿元,截至2012年4月,尚有1.44亿元未收回。二是2个区4个基地未将12个经济适用房用地的土地出让收入共计25.84亿元上缴国库,而是缴入市或区土地储备中心,违反了“收支两条线”规定。
对上述问题,市政府要求有关部门督促各土地储备责任主体,严格执行国家和本市关于土地储备管理的政策规定,对违规列支和出借的资金予以收回,积极稳妥地完成本市大型居住社区土地储备任务。
(三)部分世界银行贷款污水、污泥及垃圾处理项目建设及运营绩效审计调查情况。
世界银行贷款上海可调整额度贷款项目(APL)环境治理一期、二期工程项目批复总投资共计100亿元人民币,其中世界银行贷款总额3.8亿美元。经对部分世界银行贷款污水、污泥及垃圾处理项目建设及运营绩效情况审计调查,结果表明,项目的建设及投入运营,提高了上海城市环保类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改善了城市环境。但审计调查也发现一些问题:
1.生活垃圾渗滤液的处理不符合标准。老港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四期工程项目实际日均处理垃圾量超过设计值99%,由此产生的超量垃圾渗滤液直接排入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厂部分天数出水水质的部分指标未达到主管部门的监测标准。
2.部分污水、污泥处理项目效益不高。一是经抽查,浦东新区2个镇日均产生的污水中分别有1674立方米、2407立方米污水未纳管,直接排入河道,占该区域应纳管污水量的15.7%和21%。二是经抽查,2010至2012年,有17座雨水泵站在旱天将污水排入河道823次,排水量共计851万立方米。三是经调查,市白龙港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水预处理设施实际处理量超过设计值的25.6%;同时,因未配置实时水质监测设备,无法及时反馈除磷效果并调节工艺,处理后污泥液的含磷量均值为42毫克/升,超过设计值3倍以上,二者均未达项目设计目标,影响工程效益。
对上述问题,市政府要求有关部门加强协调,明确并落实责任,积极采取措施解决污染治理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继续加快推进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不断提高项目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六、重点项目跟踪审计情况
从2012年下半年起,市审计局开始对上海国际旅游度假区核心区基础设施项目开展跟踪审计。市审计局将适时出具阶段性审计报告。
2013年市审计局继续对本市对口支援新疆喀什地区莎车、泽普、叶城、巴楚4县发展资金管理和项目组织实施情况开展跟踪审计。截至2013年4月底,本市计划安排援疆资金累计51.86亿元,市对口支援新疆工作前方指挥部实际收到51.86亿元,累计下拨41.32亿元。审计结果表明,上海援疆工作围绕民生,突出卫生、教育重点任务,通过降低传染病发病率、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和提高人均期望寿命的“三降一提高”,人力资源培训等项目的实施,以及叶城县维吾尔医医院、巴楚县职业技能实训基地等6个“交钥匙”项目的建成并投入使用,提升了当地医疗卫生和文化教育的水平,提高了当地人力资源的职业技能,改善了当地医疗卫生和人才培训基础设施。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问题:
1.部分培训计划调整缺少报批环节。2011至2012年,4县共有8个人力资源培训项目部分计划内培训班次未实施,另有4个人力资源培训项目部分计划外培训班次新增,均缺少报批环节,涉及金额共计1010万元。
2.少数卫生项目未办理前期立项审批手续。3个“三降一提高”卫生项目未经当地发展改革委的前期立项审批,项目实施内容与标准不够明确,涉及金额共计2400万元。
3.少数“交钥匙”项目多计工程结算。2个“交钥匙”项目施工单位上报工程结算中存在多计工程量、税金、材料价差等问题,多计工程款共计1627万元。
对上述问题,市政府要求前方指挥部进一步加强对人力资源培训项目实施的指导,完善卫生项目前期立项手续,严格工程结算,确保援疆项目的规范有序有力实施。
这次本级预算执行审计结束后,市审计局已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出具审计报告和下达审计决定书,对重要审计情况,及时向市政府作出报告。市政府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要继续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被审计单位要认真纠正问题,建立健全制度,提升管理水平,市审计局要加强审计整改情况的跟踪检查力度,确保审计和整改解决问题之间形成闭环。具体整改情况,市政府将于今年年底前向市人大常委会作出报告。
此外,对17个预算主管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专项审计(调查)的结果,市审计局将适时依法向社会公告。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