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第30号(总第31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016年7月至9月,市审计局对原上海市自来水市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市南自来水公司,于2015年被上海城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吸收合并)负责建设的青浦徐泾华新供水工程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2005年4月,市发展改革会批准该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2006年1月,原市建设交通委批复该工程初步设计,项目概算总投资46795万元。
根据原市南自来水公司上报的该工程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反映,截至2016年5月31日,该工程完成投资43632.7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34207.78万元,设备投资2125.67万元,待摊投资7299.27万元。经审计,该工程实际完成投资额为43505.9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34195.98万元,设备投资2125.67万元,待摊投资7184.34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该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基本执行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会计核算基本遵循了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方面的相关规定;资金管理、工程质量管理、合同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基本健全,执行基本有效;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基本真实地反映了项目的投资情况。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工程建设成本126.73万元。审计发现,该工程上报决算中,多计投标报价中措施费已包含的费用11.8万元、多计不再需要支付的应付款114.93万元。
(二)管线工程设计未按规定公开招标。审计发现,该工程给水管排管工程设计未按规定公开招标,涉及金额共计500.68万元。
(三)未及时编制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发现,该工程2014年3月竣工,2016年5月31日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报告,未及时编制工程竣工财务决算。
三、审计处理情况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书。对多计工程建设成本126.73万元的问题,要求城投水务集团核减工程成本,并作相应的账务调整;对管线工程设计未按规定公开招标的问题,要求城投水务集团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服务采购的招标工作;对未及时编制工程竣工财务决算的问题,要求城投水务集团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管理。
具体整改结果由城投水务集团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