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第27号(总第31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016年3月至5月,市审计局对上海电机学院(以下简称电机学院)负责建设的上海电机学院临港校区一期工程项目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2009年6月,市发展改革委批准了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2009年9月和12月,原市建设交通委批准了该项目的初步设计。批准项目概算总投资75334万元,其中市级建设财力安排20000万元。
根据电机学院上报的该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反映,截至2015年12月31日,该项目上报完成投资79303.48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62577.73万元,设备投资2840.56万元,待摊投资13885.19万元。经审计,该项目实际完成投资75334万元(不含待报批的超概算投资1916.34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58781.12万元,设备投资2840.56万元,待摊投资13712.32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基本执行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会计核算基本遵循了相关规定;资金管理、合同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基本健全,执行基本有效;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基本真实地反映了项目的投资情况。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项目建设成本2053.14万元。审计发现,该项目上报决算中,多计工程结算价款176.73万元,多计属于二期项目设计费用82.82万元,多计属于二期项目前期费用60.11万元,多计计算机网络系统设备等概算外投资1703.54万元,利息收入29.94万元未按规定冲减项目建设成本,多计项目建设成本合计2053.14万元。
(二)该项目超概算投资1916.34万元。超概算投资主要原因为施工期市场价格上涨因素及学生事务中心多功能厅的二次装修标准提高。
(三)该项目规划验收未完成。审计发现,截至审计结束日,由于施工单位桩基放线定位错误,且施工监理复测时也未发现,造成建成后的学生事务中心和卫生所整体偏位,项目规划验收尚未完成,影响该项目档案验收以及学生事务中心和卫生所的竣工验收备案工作的完成。
三、审计处理情况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己依法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书。对多计项目建设成本的问题,要求电机学院作相应账务调整。对项目超概算投资问题,要求电机学院报原审批部门审批,待批准后方可列入项目建设成本,并在今后的建设工作中加强概算执行和投资控制管理,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对未通过规划等验收的问题,要求电机学院抓紧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商,尽快解决建筑物偏位事宜,并按规定程序申请规划验收,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等建设程序。
具体整改结果由电机学院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