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第25号(总第30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016年3月至4月,市审计局对上海应用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应用技术学院)负责建设的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奉贤校区一期工程项目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2006年7月,市发展改革委批准了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2007年5月,原市建设交通委批准了该项目的初步设计。批准项目概算总投资87893万元,其中市级建设财力安排10000万元。
根据应用技术学院上报的该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反映,截至2015年7月31日,该项目上报完成投资87632.46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56942.83万元,设备投资3833.28万元,待摊投资26856.35万元。经审计,该项目实际完成投资87526.80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56730.76万元,设备投资3833.28万元,待摊投资26962.76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基本执行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会计核算基本遵循了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方面的相关规定;资金管理、项目管理、合同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基本健全,执行基本有效;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基本真实地反映了项目的投资情况。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项目建设成本212.07万元。审计发现,该项目上报决算中,多计工程结算价款合计212.07万元。
(二)少计项目建设成本106.41万元。审计发现,该项目上报决算中,多冲减银行存款利息收入104.55万元,漏缴印花税1.86万元,少计项目建设成本共计106.41万元。
(三)部分项目未按规定公开招投标。审计发现,该项目有7项货物采购项目未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标,涉及合同金额共计963.07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己依法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书。对多计项目建设成本的问题,要求应用技术学院予以核减并作相应账务调整;对少计项目建设成本的问题,要求应用技术学院作相应账务调整;对部分项目未按规定公开招投标的问题,要求应用技术学院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的招投标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建设项目招投标规定,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具体整改结果由应用技术学院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