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第23号(总第30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016年10月至11月,市审计局对上海黄浦江越江设施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投公司)负责建设的中环路沪闵高架路立交西向南匝道新建工程项目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2011年11月,市发展改革委批准了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2012年11月,原市建设交通委批准了该项目初步设计,项目总投资为29837万元。
根据黄投公司上报的该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反映,截至2016年9月30日,该项目完成投资21710.65万元(不含前期征地动迁费),其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13152.41万元,待摊投资8558.24万元。经审计,该项目实际完成投资17754.54万元(不含前期征地动迁费),其中: 建筑安装工程投资13092.64万元,待摊投资4661.90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基本执行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资金管理、工程质量管理、合同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基本健全,执行基本有效;会计核算基本遵循了相关规定,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基本真实地反映了项目的投资情况。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项目建设成本3956.11万元。审计发现,该项目上报决算中,多计建安投资59.77万元、多计待摊费用3896.34万元,多计项目建设成本合计3956.11万元。
(二)个别服务采购未按规定公开招标。审计发现,该项目第三方监测和建安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等服务采购未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标,涉及合同金额共计152.79万元。
(三)该项目开工前未取得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审计发现,该项目于2012年10月开工,但分别于2013年3月和2013年4月才取得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四)该项目于2015年10月竣工,但截至审计日,尚未通过规划验收,未能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三、审计处理情况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己依法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书。对多计项目建设成本的问题,要求黄投公司作相应账务调整;对个别服务采购未按规定公开招投标的问题,要求黄投公司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的招标管理,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对开工前未取得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竣工后未及时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的问题,要求黄投公司按有关规定抓紧办理相关手续,并且在今后的建设项目中,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规范项目管理。
具体整改结果由黄投公司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