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第16号(总第29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7年3月至5月,上海市审计局对本市2014年至2016年高速公路运营养护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交通委)是本市高速公路的主管部门,其下属的市路政局具体行使高速公路行政管理职责。截至2016年底,本市高速公路共18条,总里程825.46公里。其中:免费高速公路4条,里程142.54公里;政府还贷高速公路4条,里程196.74公里;经营性高速公路10条,里程486.18公里。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市交通委及下属市路政局根据本市高速公路的特点,建章立制,从运营主体、养护市场、行业指导等方面加强管理,有效保障了本市高速公路的正常运行。但审计调查中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公路路产损坏赔偿费收缴不到位。公路路产损坏赔偿费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应由市路政局按规定执收,但审计抽查发现,损坏赔偿费由养护单位向高速公路事故责任人收取,并作为企业经营收入入账,金额合计477.26万元。
(二)未按合同约定收取违约金。2016年,政府还贷高速公路经营管理方与养护单位签订政府公路养护合同,明确约定对养护工作未达到行业规范化检查考核等级要求的,将按合同金额的1%收取违约金。审计抽查发现,部分公路养护实际未达到考核要求,但经营管理方未按合同约定收取违约金,金额共计255.15万元。
三、审计调查建议
(一)建议市交通委督促市路政局进一步加强公路路产损坏赔偿费管理,完善制度,明确职责,及时收缴。
(二)建议市交通委督促市路政局进一步加强政府养护资金的结算管理,严格执行合同约定。
具体整改结果由市交通委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