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第14号(总第29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2017年3月,市审计局对上海市工商业联合会(以下简称市工商联)201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了所属上海市工商业联合会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经发中心)。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市工商联为市级预算主管单位。2016年部门预算由市工商联本部和1个所属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
市财政局批复市工商联2016年财政预算支出为4317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年中调增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572.34万元。市工商联2016年实际收到财政拨款4524.77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市工商联能够根据国家预算管理的法律法规,组织好本单位2016年度预算编报工作。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会计核算基本遵守有关财经法规。同时,市工商联进一步加强了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了有关内部控制制度。但审计中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2016年,市工商联本部6个项目预算编制不科学,预算执行率较低,涉及预算金额共计106.90万元;所属经发中心项目支出集中在年底使用,全年费用使用不均衡。
(二)部分房产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市工商联大厦其中6个层面共计10363.78平方米房产纳入市工商联固定资产账,其余4个层面共计7338.06平方米房产,既未纳入市工商联固定资产账,也未纳入产权权利人固定资产账;市工商联华山路自建综合接待楼以前年度已竣工投入使用,但仍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溧阳路房产出租给虹口区工商联,未签署租赁合同,年租金较低;工商联大厦3楼部分房产出租,租金较低,且租赁合同期限长达8年。
(三)2016年,市工商联超范围发放津补贴,涉及金额共计2.88万元。
(四)市工商联及所属经发中心内部控制信息化系统建设有待完善。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意见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部分项目预算编制不科学的问题,要求市工商联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加强财政预算执行的约束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对部分房产管理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要求市工商联切实加强房产管理,及时进行确权并入账核算,确保资产的真实完整;对超范围发放津补贴问题,要求市工商联按市统一规定处理;对内部控制信息化系统建设有待完善问题,要求市工商联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推进内部控制各项业务的信息化管理。
具体整改结果由市工商联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