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第13号(总第29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2017年3月至4月,市审计局对上海图书馆(上海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以下简称上海图书馆)201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上海图书馆是市级预算单位,2016年度部门预算是上海图书馆的综合收支计划。
市财政局年初批复上海图书馆2016年财政预算支出为39605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年中调增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3276.18万元。上海图书馆2016年实际收到财政拨款44126.10万元(含上海图书馆航头保存本书库项目建设资金1690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上海图书馆2016年度预算执行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上海图书馆内部管理制度基本健全,执行基本有效。但审计中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截至2016年底,上海图书馆未经市财政局批准出租出借房屋和场地,涉及面积共计1328.14平方米,且部分租金未及时收取。
(二)2015年3月,上海图书馆委托外单位对上海图书馆所属图安宾馆部分客房(含值班室)经营管理,涉及面积1450.25平方米。截至2017年4月,上海图书馆未按合同约定与对方进行清算。
(三)2016年,上海图书馆有46笔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支出未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涉及金额共计13.9万元。
(四)截至2017年4月,2012年11月已移交使用的上海图书馆广场地下设施项目尚未办理竣工财务决算手续,该项目中介机构审定造价为2609.77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意见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部分房屋出租出借未报经批准的问题,要求上海图书馆加强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按规定严格履行报批手续,规范出租方式和程序,按规定及时收取出租收入并上缴市级财政国库。对委托外单位运营图安宾馆管理不到位的问题,要求上海图书馆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妥善处理国有资产委托运营管理,及时进行清理结算,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和有效使用。对部分支出未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的问题,要求上海图书馆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对上海图书馆广场地下设施项目未及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的问题,要求上海图书馆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及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手续。
具体整改结果由上海图书馆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