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全市审计机关主动适应审计工作新形势、落实审计工作新任务,逐步推进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审计全覆盖,切实发挥审计的监督和保障作用。全年共开展审计和审计调查项目938个,促进财政增收节支、避免和挽回损失81.33亿元,核减不实投资20.80亿元,向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和相关主管部门移送处理事项51件,推动建立健全制度283项。
一是开展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对国务院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围绕本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关注税收优惠政策落实、资源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政策执行情况,促进政策落地和完善。
二是深化财政审计。对财政部门组织本级预算执行情况、预算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地方税收征管情况等进行审计。进一步深化全口径预算审计,开展行业性审计,促进提高公共资金使用绩效。
三是深入推进经济责任审计。组织对部分单位、领导干部(人员)开展了经济责任审计,区分党委政府、党政工作部门、企业等不同审计对象,分别制订审计工作方案。围绕权力运行和责任落实,监督检查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促进领导干部主动作为,依法行政。
四是深化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积极完善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分类管理。组织开展部分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和跟踪审计,重点关注了基础设施、公共建筑、城市管理设施等领域。
五是继续深化民生和资源环境审计。开展大居外围配套项目、住房公积金、教育、医疗、养老等审计,促进民生政策落实和民生资金有效使用。开展了独立型和结合型资源环境审计项目,开展了领导干部自然资产资源离任审计试点,服务生态文明建设。
六是着力加强审计整改。进一步落实审计整改责任,改进审计整改工作机制。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审计整改报告的新要求,协调相关主管部门列席会议、回答提问。突出整改联动,会同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政府督查部门或相关主管部门,加强整改落实的督促检查,促进提高整改质量。
七是进一步加大审计公开力度。协同推进市、区(县)两级审计公开,以公开促整改。全市审计机关公开了321项单项审计结果,其中竣工决算审计结果数量比上年翻了一番。个别区审计局推进由部分被审计单位公开审计整改结果。
八是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市政府印发了加强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市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印发了本市贯彻落实中央两办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的意见。相关区委、区政府继续加强审计制度建设。
九是进一步深化审计信息化建设。深化信息系统审计,大力开展联网审计和大数据审计。探索组建大数据综合分析团队,加强数据采集和管理,积极与相关主管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在多个审计领域,开展跨部门、跨系统综合数据分析。
十是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指导。积极推动各相关单位加强内审机构设置和内审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内部审计质量评估,加大内审业务培训和考核力度,加强内部审计分类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