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1年澳大利亚联邦议会通过了第一部审计法。同年, 澳大利亚国家审计署(Australian National Auditing Office)成立。迄今为止,澳大利亚政府审计已有一百多年的历史。
一、澳大利亚政府审计
与我国不同,澳大利亚政府审计隶属于议会,并向议会负责;审计长由议会任命,并向议会报告审计结果。国家审计署和州审计长办公室彼此之间没有隶属关系。
澳大利亚政府审计类型主要分为财务审计和绩效审计两种;审计范围主要是相应的该级政府的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政府各部门、事业单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审计和绩效审计。国家审计署只负责联邦政府和国家部门的上述业务;州审计长办公室负责的业务不但包括州级事务,还涵盖所辖城市市政建设和社会服务等。
审计业务可以外包给会计师事务所;并且还可以向被审计单位收取审计费用。审计人员必须具备执业资格。在澳大利亚,整个政府审计部门的管理模式,除了不以盈利为目的,与社会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非常相似。
二、澳大利亚政府审计政策
(一)在澳大利亚,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政府审计准则。
《1997年审计长法》要求国家审计署审计长应制定审计人员在开展审计工作时应遵循审计标准。这些标准通称为ANAO审计标准,是由审计长制定的,提出了审计人员代表审计长开展的审计工作应遵循的最低标准。但从实际情况看,澳大利亚审计署的审计标准没有实质性的内容。在实际工作中政府审计和社会审计同时执行澳大利亚审计与鉴证准则委员会制定的审计准则。
在州审计长办公室情况也一样。如维多利亚州审计长办公室制定了审计业务质量管理框架,但是其框架的主要内容也就是澳大利亚审计准则中质量管理条款。
(二)澳大利亚审计准则AUSs。
《2001公司法》S307“审计师必须遵守所有的会计和审计标准以及审计指南说明”的规定赋予了澳大利亚审计准则具备国家法定文书的法律效力。这个准则是由澳大利亚审计与鉴证准则委员会(AUASB)制定、颁布和修改的,具有极大的权威性,是所有澳大利亚境内实施的审计,包括政府审计与社会审计都必须遵循的。AUSs是以国际审计准则(ISAs)为基础,并一直致力于与ISAs的兼容和协调,并且AUASB还强调与国际审计准则制定组织的合作。
澳大利亚审计准则共有41条,其主要条款有:
1.ASA102--在执行审计、复核和其他鉴证任务时,应遵守道德准则。
2.ASA200--独立审计师的总体目标,以及按照澳大利亚审计准则来执行审计。
3.ASA220--财务报告及其他历史财务信息审计的质量控制。
4.ASA230--审计记录。
5.ASA240--审计师的职责与财务报告审计中的欺骗信息相关。
6.ASA500--审计证据。
7.ASA700--形成观点及对财务报告进行审计报告等等。
(三)澳大利亚职业会计师道德守则APES。
在澳大利亚,政府审计的审计师还必须遵守由澳大利亚会计职业与道德准则委员会(APESB)发布的《职业会计师道德守则-APES110》。APES110道德守则中共有5条原则,分别是正直,即坦率、诚实、公平处理和真实;客观,不因偏见、利益冲突或其他人的不正当影响而折中判断;专业技能和行为准则,拥有专业的知识和技能,按照技术和职业标准、积极行动;保守秘密,不能公开或使用在审计中获取的机密信息;专业行为,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做有损职业道德的行为。APES210也确定了审计师必须遵守澳大利亚审计准则的责任。
(四)澳大利亚证券和投资委员会(ASIC)。
ASIC不但具有管理实施《2001公司法》的职能,还对审计负有监管职责,包括政府审计。主要监管职责有:审计师的注册;强制审计师的独立性;保证审计师满足注册的要求;将审计师的不法行为报告给“公司审计师和清算人纪律惩戒委员会”(CALDB)。
(五)公司审计师和清算人纪律惩戒委员会(CALDB)。
当审计师没有完成应尽职责,或违法了《2001公司法》的时候,一经查实,会受到严厉的处罚。处罚措施包括:取消会员资格;暂停执业,经过调查可能恢复执业;取消从业;被处以总数不超过10万元的罚款;惩戒;支付调查费用。其中最为严厉的处罚措施应属取消会员资格。
三、澳大利亚政府审计业务质量管理政策
(一)澳大利亚政府审计机关业务质量管理。
澳大利亚审计准则第220条,财务报告及其历史财务信息审计的质量控制 Quality Control for Firms that Perform Audits and Reviews of Financial Reports and Other Financial Information, and Other Assurance Engagements ASQC1和APES320均要求审计机关实施审计业务质量管理;ASA220要求审计机关的审计组也要实施质量管理程序,但是可以依靠审计机关的质量管理系统。
ASQC1确定了审计机关业务质量管理的基本原则和实施的程序,审计机关必须将审计业务质量管理的各项程序用文字记录下来,形成内部规范,并注意就此与审计人员沟通和交流(APES320 的规定与ASQC1的上述规定类似)。
ASQC1和APES320规定,审计机关的业务质量管理体系应包括:
1.领导层对审计机关质量的责任。
2.相关的伦理要求。
3.被审计单位关系的接受程度和持续性。
4.人力资源。
5.聘用表现。
6.监督和质量管理检查。
同时还规定,审计机关通过制定的审计业务质量管理体系,应该能够提供下列合理的保证:
1.在伦理方面,审计人员应该遵守政策,正直、客观、独立、保密和专业行为。审计机关应该对审计组成员的独立性进行评估和记录。
2.在审计人员方面,审计人员必须有足够的技术能力和职业技能。澳大利亚政府审计人员不但应具备要求的学历和经验,还应该是在澳大利亚注册的审计师。
3.在指派工作方面,审计业务必须指派给合适的,且有资格的审计人员。审计工作应按照任务量大小、难易简繁等层次进行合理分配。
4.在督导方面,审计工作必须经过适当的指导、监督和复核。在审计过程中,高级审计人员应该对初级审计人员的工作进行必要的指导、监督和复核。
5.在引导和协助方面,审计业务须经过适当的咨询。高级审计人员应该对初级审计人员的工作进行适当的引导,并协助他们胜任工作。
6.在被审计单位的评估方面,应对被审计单位的各类风险进行全面评估。
7.在监督方面,应该持续监督审计业务质量管理程序的充分性和效果。
(二)其他审计业务质量管理。
1.审计机关内部复核。在审计的各个阶段,由审计机关内部级别更高的审计师进行复核,包括审定审计计划,复核审计发现的重大问题等;高级审计人员以审计准则为标准复核审计形成的结论。在维多利亚州审计长办公室,审计长在高风险或者重要的被审计单位的试审项目以及绩效审计项目中,指派助理审计长负责审计业务质量。
2.审计师定期轮换。审计师定期轮换,有利于保证审计师的独立性,能有效保障审计质量。
3.同业复核。由外部的专业人员对审计项目形成的文件资料进行复核,以确保审计项目质量符合审计准则等的规定。其关注点主要是:评估审计机关质量管理体系的政策和程序的遵循情况;评估审计组对审计质量管理程序执行的充分性和结果;抽查审计报告和审计记录;对审计机关是否遵循审计准则的其他必要记录进行复核,如审计人员独立性的评估记录。如维多利亚州审计长办公室每年都请中介机构对审计过程、审计报告等进行复核;还将绩效审计报告交由外部独立的技术顾问复核,技术顾问独立的阅读报告,并就报告本身提出质量方面的提示。在复核完成后,维多利亚州审计长办公室还将同业复核的结果予以公布,并提出下一步的改进措施。
4.后续教育。在澳大利亚,两个最大的会计师协会澳大利亚注册会计师协会和澳大利亚特许会计师协会都对审计师的后续教育时间有明确的时间规定,即每3年不少于120个小时。通过一定时长的后续教育,以确保和提升审计师的专业水平和执业能力。(程姝静) (本文内容仅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任何审计机关和本网站的观点,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