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2月,法院庄严宣判:某区原县体委主任黄某因贪污受贿110余万元,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十八万元。
厚厚的一份审计档案,不仅记载着一位长期受党培养教育、已有30多年党龄的领导干部,在金钱面前沦为阶下囚的蜕变过程,而且也记载着审计机关在改革开放和反腐倡廉过程中,坚持依法审计,严格执法,严肃查处重大经济犯罪案件的审计全过程。
一、干部离任,审计受命
2001年8月,某县撤县建区。2002年初,受组织部门委托,审计机关发出《审计通知书》,对原县体委主任黄某实施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黄某,1968年应征入伍,1975年转业回原籍,先后在县物资局、县体育馆、县政府办公室等部门工作,1987年6月至2001年8月,任县体委主任。应该说,黄某是一个比较勤奋、有一定建树的领导,也曾被评为市体育工作先进个人、县先进工作者。但在撤县建区过程中,刚满50岁的他,却主动向组织提出申请要求离岗。
二、初步审计,尚属正常
根据审计方案,该项目审计时间为黄某离任前的两年之内,审计重点是原县体委财务收支情况以及与之相关的经济往来事项。审计人员通过对其机关行政经费、公用经费和预算外资金及同一时间内下属两个事业单位和基建专项资金财务收支情况的初步审计,发现账面资金使用并无明显异常,主要问题只是部分收入未按规定进行账务处理,挂在往来款账户。表面看来,该单位资金使用、把关还算比较严谨,两年内收支基本平衡,会计核算基本符合要求,账面未发现重大违纪违规问题,也未发现与黄某经济责任有关的重大事项。
三、发现疑点,抓住不放
但据有关人员反映,黄某在单位拥有绝对权力,单位内部对其各项决策缺乏必要的监督,只要有其签字,就能调度所有资金。既然内控制度如此薄弱,黄某在单位又具有绝对权力,为什么会主动放弃权力,要求离岗呢?审计人员开始对黄某产生怀疑。后经审计,发现体委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均隐匿于下属单位。审计人员怀疑问题可能隐藏在其下属单位及相关单位,并由此开展相关调查。
经查,黄某自1987年6月任县体委主任起,时间已长达14年,期间干过两件大事:一是1997年完成了对下属企业——某娱乐城的改制。二是1998年基本完成了县体育中心的搬迁工程,但由于财政对基建资金所需款项久拖未拨,因而无法完全解决动迁安置和完成对搬迁工程的决算。两年内的基建资金运作,除动迁人员的必要支出外,基本处于静止或待清理状态。
然而这两件大事,离这次审计已有好几个年头。根据审计方案,这两件大事也并非此次审计范围。但有几个疑问,却久久萦绕在审计人员的心头:一是刚过50岁的黄某,年纪不算最大,领导经验丰富,也确实轰轰烈烈地干了一点实事,上级领导也曾对他寄予厚望。应该说,他仕途正旺,但为何要解甲归田,自动离职呢?二是有传言说,黄某离岗后,已全身心从事某娱乐城业务,而某娱乐城与其究竟有怎样的内在联系呢?三是财政对县体育中心搬迁的基建资金为何久拖不拨?
凭着高度敏锐性,审计人员感觉到后面一定有大文章。如何将以前发生的相关重大事项纳入本次审计范围,需要找到一个适当的切入点,以寻求扩大审计范围。
四、追溯延伸,扩大线索
经分析研究和请示审计机关领导同意后,审计组决定把突破口放在基建资金的延伸审计上,希望通过对基建项目的审计,拔出萝卜带出泥。同时将某娱乐城列入审计视线,把时间追溯到5年前的改制审计。
此时,基建资金的账务处理已基本处于静止状态。根据账面余额,为查清挂帐资金的合理性、合法性,审计人员通过逆查方法,调来县体育中心基建项目自1992年起的所有帐册、凭证,对整个专项资金的运作进行全过程审计。终于发现某娱乐城及其下属单位自1995年起共计挪用基建资金1117.58万元,尽管至2001年3月已基本还清,但违反了基建资金专款专用的原则。
由此,某娱乐城开始正式列入审计人员的视线,但该企业在1997年前已改制为私有企业,当时已不是被审计对象。如何通过对某娱乐城的审计,找线索,求突破?审计人员通过深入学习《审计法》,明白:审计机关对国家建设项目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是以建设项目为核心,围绕建设项目贯穿于全过程的审计监督,并不只是对建设单位本身的财务收支活动进行审计,与国家建设项目直接有关的建设、设计、施工、采购等单位的财务收支,都应当接受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这就使建设项目审计具有了较大的扩展性和包容性,从而使延伸审计有法可依。
就基建资金在运作中与之相关的单位,以及审计中发现的一些重大线索,结合将被延伸审计单位的非国有性质,审计机关及时向政府领导作了汇报,要求授权对某娱乐城以及下属单位进行追溯审计。后经政府授权,审计机关向某娱乐城等单位发出延伸审计通知书,并调阅全部会计资料。某娱乐城及下属两个单位全部纳入审计范围。
五、顺藤摸瓜,取得突破
追溯延伸审计开始了,面对7个企业长达8年的会计资料,审计组适时调整审计方案,集中力量,进行重点突破:一是审查被延伸审计单位的初始资本的来源,再次确定企业的性质。二是审查被延伸审计单位的改制情况,以确定企业改制的合法性、完整性。三是审查企业改制时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情况,在确定国有资产完整性的基础上,重点审计改制时点上的负债情况,延伸审计改制后负债的清偿处理情况,审查是否存在虚构债务,虚减所有者权益问题。四是继续加强基建项目在实施中程序合规性和资金运作过程账务处理的合规性审计,审查基建项目中是否存在违规操作、恶意侵吞国有资产问题。
随着审计取证的步步深入,黄某利用改制侵吞国有资产,利用工程发包收取贿赂的巨额贪污受贿案浮出水面。
某娱乐城,原县体委下属的国有企业。1997年11月,经县体委决定改制,改制时点为1997年9月,改制时账面资产总额为1535万元,负债总额1058万元,所有者权益为477万元。审计发现,该企业从实施改制起,黄某个人的意愿贯穿整个改制过程,产权的转让未经区有关部门审批备案,且存在严重的虚假行为。在未收取分文改制资金的情况下,某娱乐城被私有化了,国有资产严重流失。
经对某娱乐城改制时账面部分负债资金的处理进行追溯和延伸审计,总负债1058万元,其中部分负债或被个人领取,或被转化为改制后企业的利润,改制有虚构债务、虚减所有者权益的嫌疑,黄某本人也有巨额贪污的嫌疑。其中两大审计重大发现:
第一,“其他应付款——集资预收款”,改制前账面余额43.82万元,2000年2月,先后被3个单位11张支票支取后,账面结清无余额。审计逐一对该资金的来源进行逆向追踪,发现“其他应付款——集资预收款”43.82万元账面形成,其资金的来源均为县体委,而且均为县体委拨入的专项资金,且主要是基建资金以及农运会收入。经审计人员通过银行协查,查实该资金被转道至有关单位后,全部被黄某用现金提走。
第二,“短期借款——集资款”改制前账面余额56万元(无具体集资人),2001年4月,先后6张支票以“还借款”的名义支取后,账面结清无余额。由于资金在“借”入时均为现金,因而无法查清资金来源及性质。但为何无具体集资人姓名?为何?为何?审计人员带着一连串疑问,最终根据划出支票的存根号码,通过追踪核对银行对账单,发现56万元的划款均为现金支取,取款人也均为黄某。
基建审计也有了重大发现:县体育中心搬迁工程,涉及基建资金总额5600多万元,不仅未按程序进行招投标,有些连合同都未签,却白条付款较多。其中土建工程全部由某建筑装潢有限公司承接,并提取工程款2365.57万元,但提供的工程发票仅为748.23万元,某建筑装潢公司无凭无据在县体委的提款有1617.34万元。审计还发现,县体委是先支付工程款或先预付材料款,然后再实施工程建设,以致“预付工程款”账面余额未能取得有效依据,无法进行资产的账面结转;“预付备料款”账面余额400.28万元,为施工预付材料款,至审计日,基建现场无实物库存,施工方也不予确认,计入工程成本无依据,挂账资金无最终承担者。
某建筑装潢公司何以能顺利承揽全部土建工程?并提取所有工程款?某建筑装潢有限公司有巨额偷税漏税的嫌疑,黄某与施工单位之间也有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
根据审计重大发现,审计机关及时向政府领导作了汇报,并于2002年7月,就黄某涉嫌贪污受贿问题向检察机关作了移送;就某建筑装潢公司涉嫌漏缴税金问题向税务机关作了函告。
六、重锤出击,不辱使命
检察机关根据审计提供的证据,迅速组成专案组,与审计联手内查外调,成功查获黄某利用企业改制、工程发包等贪污受贿110万余元的犯罪事实。税务部门经立案稽查,也查获某建筑装潢公司漏缴税金85.81万元,并按规定追缴滞纳金132.02万元。黄某因经不起市场经济考验和金钱诱惑,最终受到法律严厉制裁。
由于这起案件是该区撤县建区后,在反腐败斗争中查获的涉案干部级别最高、犯罪金额最大的一起案件,也是该区审计机关开展经济责任审计以来取得的突出成果,因而在社会各界引起强烈反响。市电视台曾以《庭审记实——一个党员干部的蜕变》进行过专题报道。区纪委《警钟声声——栽倒在金钱面前的体委主任》,剖析了黄某从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到沦为阶下囚的演变过程。警示教育电视片还将黄某在狱中的忏悔,作为党员干部廉政建设专题警示教育材料下发,从而促进了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和廉洁自律,充分发挥了审计监督对经济犯罪的震慑作用。
七、案例点评
本案例给我们的启示:一是领导干部作为人民公仆,必须依法行政、廉洁自律。违法犯罪,无论手法多么高明,伸手必被抓。二是审计机关要查获重大案源线索,必须坚持依法审计,严格执法,做到严谨细致,围绕重点,审深审透。在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时,审计人员要具有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坚韧不拔的意志和永不放弃的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