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人考〔2017〕13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审计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17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审考办字〔2017〕1号),现将《上海市2017年度全国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报名组织等相关工作。
本通知及相关文件、表格可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spta.gov.cn)查询和下载。
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
2017年5月25日
上海市2017年度全国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
一、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及有关财经法规和制度,无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从事审计、财经工作。
5. 在本市相关单位工作,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不含上海市临时居住证)
(二)参加初级资格考试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学历。
(三)参加中级资格考试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专科毕业,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5年;
2.大学本科毕业,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4年;
3.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四)参加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与评审相结合)考试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2年;
2.获得硕士学位,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4年;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5年;
4.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6年。
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
二、考试时间、科目
本次考试日期定于2017年10月22日,具体安排如下:
(一)初、中级: 9:00-11:30 审计专业相关知识
14:00-16:30 审计理论与实务
(二)高级: 9:00-12:00 经济理论与宏观经济政策
14:00-17:00 审计理论与审计案例分析
三、考试成绩管理办法
考试成绩为非滚动管理,各级别考生均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
四、报名相关事宜
(一)本次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现场审核、网上缴费(报考高级者无需缴费)的方式进行。考生完成网上缴费(报考高级者网上信息显示为审核通过)后,方可视为报名成功。关于网上报名操作流程及相关要求,请参考报名系统中的《网上报名指南》。
(二)网上报名时间为2017年6月6日10:00-6月18日16:00,网址为中国审计数字在线网"审计考试专区"(www.icnao.cn/auditexam)或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spta.gov.cn)的"网上报名"栏目。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及时下载打印并保存报名表。
考生网上报名时,本人应牢记报名序号,正确输入报考信息,上传电子照片(本人近期免冠彩色正面证件照,照片必须清晰,亮度足够,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内,宽度75至150像素内,大小5MB以下),电子照片供考生参加考试和制作合格证书使用,请考生务必按要求上传照片。
考生务必确认本人符合报考条件并正确选择报考级别,因报考条件不符或错误选报造成无法取得合格证书、成绩无效等后果的,责任自负。
(三)现场审核时间为2017年6月16日-6月18日(每天9:00-11:00,13:30-16:00),现场审核(咨询)点地址为:
上海市审计培训中心(黄浦区陆家浜路1388号801室,制造局路进)
咨询电话:63128017
现场审核时须对报考条件所规定的专业、学历、工作年限、专业技术职务等进行审核,考生将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报名表下载打印后,由单位人事部门对报名条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在报名表"单位意见"栏内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报考人员携带单位初审合格并加盖公章的报名表、身份证、上海市居住证(非本市户籍人员提供)、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明(报考高级者提供),按规定的日期和要求,到审核(咨询)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对符合报考条件者收取报名表原件和其他资料复印件。
往年在本市参加过该项考试的老考生,且报考级别一致的,完成网上报名后,携带报名表、原考试准考证或成绩单到现场审核(咨询)点可直接办理审核手续。
考生应对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时所提交的报名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用人单位对考生报考条件和提交的报考信息应认真审核,并对报考意见负责。报名审核后及考试后还将对考生提交的资料进行抽查复核,对提交信息不实、伪造报名资料等以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以及考试期间违纪违规的,将按照相关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和《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给予取消考试成绩、向社会公布,将失信情况记入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等严肃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四)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的人员应于现场审核24小时后,重新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本人审核情况,对审核通过者,可进行网上缴费(高级资格考试无需缴费,仅需查询审核情况即可)。如超过48小时未审核,请考生及时联系审核(咨询)点确认审核事宜。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21日16:00(建议避开每日24:00左右银行结算时段缴费),逾期视为放弃报名。考生凭以下两种支付方式均可实现网上缴费:1.银行卡支付,凭易宝支付平台支持的、已经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进行网上缴费;2.扫码支付,可通过微信扫码、支付宝扫码进行网上缴费。有关网上支付问题,可拔打易宝支付客服电话400-150-0800。
考生缴费后应再次查询本人报考信息和缴费状态(网上缴费信息和银行卡扣款信息),确认本人符合报考条件、报考信息无误(特别注意报考级别务必准确)、缴费成功(报考高级者为资格审核通过),并重新打印报名表备用。由于网络传输速度等不确定因素,缴费确认信息可能会相对滞后,但一般不会超过24小时,请考生不要急于重复支付划款,同时建议考生不要同时开启多个缴费页面进行支付,以免发生错账。
(五)报名成功的考生应于2017年10月17日10:00-10月19日16:00在报名网站(www.icnao.cn/auditexam或www.spta.gov.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逾期视为放弃考试。考生下载准考证中遇有问题,或发现下载后的准考证报考信息有误,请及时与现场审核(咨询)点联系。
(六)初级和中级资格考试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科45元。高级资格考试不收费。
(七)考生可于证书发放期间凭准考证或成绩单前往现场审核(咨询)点领取考试费用收据。
五、考生须知
(一)考生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和作答须知,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二)初、中、高级资格考试大纲在官方网站上公布,可免费下载。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身份证件;提供或使用无线电设备等作弊器材;提供或买卖试题、答案;组织或协助组织作弊等均属犯罪行为,处以拘役、管制、罚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考试违纪违规人员信息和处理意见于考试结束后两周在考试院网站(www.spta.gov.cn)"曝光台"栏目公示。
考试结束后还将采用技术手段进行雷同答卷的甄别和认定,对认定为雷同答卷的,按规定给予成绩无效处理,涉及违纪作弊的按相关条款追加处理。
六、成绩查询
(一)考生可于12月底通过报名网站(www.icnao.cn/auditexam或www.spta.gov.cn)进行成绩查询。考试成绩单不另行发放,考生如有需要,请于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自行下载打印。
(二)领证时间一般为考试合格标准发布后四个月左右,请考生届时关注考试院网站(www.spta.gov.cn)"领证通知"栏目或联系审核(咨询)点。